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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七、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8
专题一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
附图:
附图
1
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
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疏浚范围示意图
附图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附图
8-1 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
8-2 本工程与千亩荡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8-3 本工程与海盐塘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9
大气、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站位示意图
附图
10
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中于城作业区规划图
附图
11
本工程与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12
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
附件:
附件
1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附件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附件
2-2-1 于城作业区进港道路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附件
2-2-2 于城作业区进港道路用地红线
附件
3-1 项目岸线使用许可 2024
附件
3-2 项目岸线变更决定书 2026
附件
4
噪声、地表水、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5
营业执照
附件
6
污水接管申请
附件
7
总量平衡方案
附件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书
附件
9
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
项目代码
24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507671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卢佳辉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嘉于线航道于城北桥上游约
1.7km 处航道
东岸,嘉南线公路西侧
地理坐标 于城作业区中心坐标:东经
120.850°,北纬 30.549°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39 干散货(含煤炭、矿
石
)、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用地(用海)面
积(
m2)/长度
(
km)
156.2 亩(其中疏港公路
占地
129.6 亩)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
案)部门(选填)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
填)
盐发改投
[2026]35 号
总投资
(万元)
37260.61
环保投资(万元)
463
环保投资
占比(
%)
1.24
施工工期
工期
24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
行)》,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依据见表
1-1。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类型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是 否 设置专题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
(配套的关系工程等除外);
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不涉及以上项目类别
否
— 2 —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
(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
否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以上环境敏感区
否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
(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
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涉及粉尘排放,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是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
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的项目;
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性天桥、
人行地道
):全部
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机场及城市道路项目
否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
(不含城镇天然
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
),危险化学品运
输管线
(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不涉及以上项目类别
否
注:
“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
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涉及粉尘排放,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
规划情况:
2005 年,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嘉兴内河港总
体规划》,并于
2007 年 9 月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关于嘉兴
内河港总体规划的批复》
(交规划发[2007]536 号文)联合审批通过。
2017 年启动该规划修编工作,《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
目前已经通过评审(由嘉兴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2、规划名称:《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审批机关:海盐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盐县综合交
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盐政发[2022]2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浙江省港航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评审意见
(2006 年 9 月 11 日),无相关文号
— 3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为嘉兴市境内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
桐乡市、嘉兴经开区、嘉兴港区的内河航道沿线岸线及相关的水陆域,
重点为规划千吨级航道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2)规划期限
规划基础年为
2020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25 年和 2035 年。
(3)港口空间发展布局
嘉兴内河港总体上将呈
“一港、六区、十个重要公用作业区、二十
个一般公用作业区、十个水上客运中心、八个游艇基地
”的总体空间格
局。具体如下:
一港:嘉兴内河港
六区:城郊港区、嘉善港区、平湖港区、海盐内河港区、海宁港区
和桐乡港区共
6 个港区。
十个重要公用作业区:指具备以下多项条件的港口,吞吐能力超
200
万吨或
20 万 TEU,陆域面积超 150 亩,对城市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能够提供现代物流、信息、口岸、航运等多样化功能,具有发展铁公水
多式联运条件,逐步成为地区性枢纽港。
1)城郊港区:国际集装箱作业区、高新作业区。2)嘉善港区:姚庄作业区。3)平湖港区:广陈作业区。4)海盐内河港区:海盐经开作业区、于城作业区。5)海宁港区:星光作业区、许村作业区。6)桐乡港区:桐乡经开作业区、崇福作业区。
二十个一般公用作业区:
1)城郊港区:乌桥作业区、铁水中转作业区、西港作业区、图虫大
桥作业区、桃园作业区、王店作业区。
2)嘉善港区:西塘作业区、天凝作业区。3)平湖港区:独山港作业区、六里桥作业区、新埭作业区。4)海盐内河港区:百步作业区、澉浦作业区、秦山作业区。5)海宁港区:海昌作业区、城东作业区、尖山作业区。
— 4 —
6)桐乡港区:乌镇作业区、河山作业区、大麻作业区。
十个水上客运中心:
1)城郊港区:嘉禾水运客运中心、嘉兴南站客运中心、新塍客运中
心。
2)嘉善港区:嘉善县城客运中心、嘉善南站客运中心、西塘客运中
心。
3)平湖港区:平湖城区客运中心。4)海盐内河港区:海盐县城客运中心。5)海宁港区:海宁城区客运中心。6)桐乡港区:乌镇客运中心。
八个游艇基地:莲泗荡游艇基地、湘家荡游艇基地、祥符荡游艇基
地、大云游艇基地、九龙山游艇基地、南北湖游艇基地、融创杭州湾游
艇基地、凤凰湖游艇基地。
(4)海盐内河港区功能定位该港区主要为海盐县城市发展和工业园区部分能源、原材料及产成
品运输服务,同时为部分外海码头提供海河联运中转服务。
1)海盐经开作业区规划海盐经开作业区位于杭平申线航道海盐线经济开发区,规划两
片区域,分别为
1#和 2#两个作业点。1#位于杭平申线航道南岸,主要
为件杂货及集装箱泊位,打造为海盐县海河联运的内河支撑点。
2#位于
杭平申线航道北岸,主要为散货及件杂货泊位,以装卸散货、件杂货为
主,同时预留铁路货运站场,打造成一个公铁水联运中转物流区。
2)于城作业区规划于城作业区位于嘉于线航道海盐县于城镇,主要为件杂货泊
位,以装卸件杂货为主,主要为于城镇及周边的沈荡镇、海盐城区的工
业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规划建设
8 个 1000 吨
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
320 万吨,见附图 10。
3)百步作业区
规划百步作业区位于杭平申线航道海盐县百步镇,主要为集装箱件
杂货泊位,利用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特色小镇、浙北集装箱通道的优
势,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辐射周边地区。
— 5 —
4)澉浦作业区
规划澉浦作业区位于嘉于线长山河航道海盐县浦镇,主要为件杂
货、散货泊位,共布置
2 个作业点,1#作业点将作为外海联系内河的中
转站,主要承担海河联运功能。
2#作业点主要为浦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5)秦山作业区
规划秦山作业区位于官堂线航道海盐县秦山街道。
6)水上客运中心
规划海盐县城客运中心,服务海盐县城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7)游艇基地
规划南北湖游艇基地、融创杭州湾游艇基地,为南北湖风景区融创
杭州湾文旅城提供水上观光服务以及水上游乐服务。
符合性分析:《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
(2021-2035)》主要对重要公共
作业区、一般公用作业区、临港工业岸线进行了规划布局,本项目位于
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嘉于线
IV 级现状(规划Ⅲ级)航道东岸,属于“十
个重要公用作业区中的
“海盐内河港区”的于城作业区,符合规划空间布
局;项目为散货、件杂货码头,符合规划的海盐内河港区功能定位。项
目建设
5 个 500 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照 1000 吨级设计),设计年
吞吐量
200 万吨,均小于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中该码头吨位、吞吐量要
求。符合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
(2021-2035)》的规
划及功能等的定位。
2.《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中提出按照
“121”(一主二纵一连)内河航道网和“137”、(一区三
联七平台
)港区码头发展布局,依托规划高等级航道,对部分现有航道进
行升级改造,初步建成覆盖全县干线航道网;加快实施港口码头建设项
目,形成沿海港口和内河码头两个层次港口体系。
“121”:一主,杭平申线集装箱通道;二纵,嘉于线+黄湾线官堂线
(含何家桥线、宋塘桥线、白洋河、永明线);一连,长山河。
“137”:一区,海盐港区(海盐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 C 区,秦山通用
与预留发展区
E 区,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 G 区);三联(海河联运
— 6 —
作业区
),海河联运作业区Ⅰ区、Ⅱ区、Ⅲ区;七平台,经开作业区 1#和 2#、
澉浦作业区
1#和 2#、百步作业区、于城作业区;通元码头、沈荡码头、
秦山码头。
符合性分析:对照《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本
项目属于规划
“137”(一区三联七平台)的“七平台”中于城作业区,符合
《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
3.《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
《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时间较早,无六张清
单管理要求,主要对行业和污染防治提出了控制要求,本环评针对规划
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
(1)水污染防治措施
航管、海事部门加强巡查,禁止船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内河水域排放污染物。规划的散货码头及港区
的堆场
(煤炭、矿建材料)四周应设置污水收集沟。污水流至该功能区的
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达标后方可排放或纳管。
符合性分析: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前沿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
集后与陆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最
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排放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初期
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明沟收集汇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厂区
绿化浇灌、码头区降尘喷淋;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
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排入内河。综上,本项目废水均
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规划散货
(矿建材料、非金属矿、煤炭)码头及港区应采用先进的工
艺流程和装卸设备,合理布置堆场,减少粉尘发生量。推荐采用以湿式
防尘为主、干式除尘为辅的方法控制粉尘扩散。皮带机转接点、卸船接
收漏斗均喷水,减少起尘。堆场四周设喷头洒水抑尘,达到清洁生产目
的。在堆场与办公区之间设置防风挡尘网或防护林等,防止堆场起尘,
— 7 —
最终达到防尘的目的。规划配置洒水车和清扫车,对港区道路适时采取
洒水和清扫措施,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码头主要用于钢材等件杂货、砂石料等散货的
中转运输,散货卸船时候采用接收漏斗喷水抑尘、转运楼设微雾抑尘装
置,码头区设移动式雾炮车洒水抑尘,后方散货堆场为封闭式料仓,并
设布袋除尘及水幕喷淋装置降尘;生产及转运过程主要为叉车、运输车
辆等运输过程中产生少量尾气,由于运输距离较短,运输机械或车辆尾
气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可忽略不计;运输船舶尾气排放量较
少,可忽略不计。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港区应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的布置尽量远离生活区。工艺设计选
择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措施。进岀港车辆限速行驶,
疏港公路两侧不设集中居民区,制订禁止鸣笛区域。控制港区道路与港
外城市公路合理衔接,减少交通堵塞引起的噪声影响。港区生产区、生
活区、办公区保持合理间距,并以绿化带隔离,降低噪声船舶距离。港
区道路两侧、机房四周进行防护绿化。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将优先选择高效低噪或配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
动力设备、进港道路上和河道两旁设置禁鸣标志,噪声影响可控。
4)固体废物治理对策
规划各作业区设垃圾转运站,配备清扫车、垃圾袋
(箱)收集港区固
体废弃物,由市政垃圾车外运处理。船舶垃圾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
收集、贮存,规划各作业区的码头需接收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及扫舱垃圾。
规划各港区近期和远期固体废弃物处置率
100%,无害化处理率 100%。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泥沙作为
砂石料的一部分出售,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油脂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要求。
5)事故风险应急防范对策
防止船舶交通事故和码头装卸事故的发生;建立港区事故应急反应
计划及措施体系;事故后的污染清除与生态风险控制及恢复措施。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将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同时加强劳动安全卫
— 8 —
生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的概率。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符合规划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
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控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1)嘉兴市《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提出要突出“公、铁、海、空、河”高效衔接,打造畅达高效
的现代化枢纽体系,打造长三角重要综合交通枢纽。融入轨道上的长三
角建设,打造国家高铁通道重要节点和长三角核心区复合枢纽;依托嘉
兴南湖机场,打造长三角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和航空多式联运中心,共
建“协同共赢的世界级机场群”;打造浙北海河联运大通道,建设长三
角海河联运枢纽,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规划于城镇为商贸型特色镇,于城作业区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
张图”,是符合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
(2)《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规划提出科学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快港口、码头开发建设,
提升码头大型化、专业化水平,优化主要港区码头发展布局,形成以海
盐港区为核心的“一区三联七平台”航运体系。
图
1-1
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本项目为“一区三联七平台”航运体系中七平台之一的于城作业区,
于城作业区已纳入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根据《浙江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3 年规划指标使用额度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
— 9 —
然资厅函〔
2023〕37 号),地方规划额度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由地方自行安排使用,优先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地方基础设施、
民生、重大产业等项目。本项目已列入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大
建设项目清单,为县级项目,预留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符合规划。
综上,本工程符合嘉兴市及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 《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工程区位于
“海
盐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42420003”、“海盐县河道与交
通廊道绿带生态屏障区优先保护单元
ZH33042410008”。
表
1-2 “海盐县海盐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1
空间布局约束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相关规划
符合
2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不属于工业项目
符合
3
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项目所需总量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出申请,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符合
4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
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
符合
5
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不消耗煤
符合
6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所需总量由建设单位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出申请,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符合
7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
符合
8
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
“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
降碳协同控制。
本项目为散货、件杂码头,不属于工业项目
符合
9
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10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本项目不涉及
11
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2
环境风险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
企业承诺做好防范措施
符合
13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
企业承诺做好防范措施
符合
— 10 —
防控
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4
资源开发效率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不涉及煤炭消耗
符合
表
1-3“海盐县河道与交通廊道绿带生态屏障区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分析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1
空间布局约束
1.按照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现有三类工业项目原则上结合地方政府整治要求搬迁关闭,鼓励其他三类工业项目搬迁或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
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原有各种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应逐步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本项目为新建,位于海盐于城镇,新增污染物在区域内替代削减。
符合
2
2.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确需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必须就地开展矿产加工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区域开发规模。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3
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4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禁水功能在
Ⅱ类及以上河流设置排污口,
区域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
本项目污水纳管排放,新增污染物在所在区域内替代削减
符合
5
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区域内环境风险防控,不得损害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
本项目将加强区域内环境风险防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
符合
6
2.在进行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前,应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不得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开展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外来物种入侵管控。
本项目位于于城镇,周围均为农田,不存在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且不存在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故本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小
符合
7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提升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强化固碳增汇措施,科学推进区域碳汇能力稳步提升
.
本工程不涉及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
— 11 —
3.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本项目为新建码头作业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中第二十五款“水运 港口枢纽建设”中的“码头
泊位建设
”。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及《〈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及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
则》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由表可知,本项目满足《长江经济带
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表
1-4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及浙江省实施细则有关内容符合性分析
序号
有关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海
盐 县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十四
五
”规划》等规划。
符合
2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
本项目位于嘉兴港海盐内河港区,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
符合
3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项目为货运港口,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4
第三条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 输部《港
口规 划管 理规 定》 《港 口工 程建 设管 理规
定 》以及《浙 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项目为港口码头项目,项目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符合
5
第四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
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 口 布 局 规 划 》《 浙 江 省 沿 海 港 口 布 局 规 划 》 《 浙 江 省 内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嘉兴
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
符合
— 12 —
河 航 运 发 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
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规划》、《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
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规划。
6
第五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 止 在 自 然 保 护 地 的 岸 线 和 河 段 范 围 内 采石 、 采 砂 、 采 土 、 砍 伐 及 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
Ⅰ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
项目。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等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符合
7
第 六 条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二级 保 护 区 、 准 保 护 区 的 岸 线 和 河 段 范 围 内投 资 建 设 不 符 合 《 浙 江 省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条 例 》 的 项 目 。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 准 保 护 区 由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会同 相 关 管 理 机 构 界 定 。
本 项 目 西 北 侧 与 千 亩 荡 饮 用水 源 准 保 护 区 相 邻 。 本 工 程作 业 区 生 活 污 水 及 船 舶 生 活污 水 均 收 集 并 经 预 处 理 后 排入 海 盐 县 城 乡 污 水 处 理 厂 ,船 舶 油 污 水 由 港 航 部 门 认 可的 有 处 理 能 力 单 位 接 收 处置 ,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 地 面冲 洗 水 、 洗 车 废 水 均 收 集 并经 沉 淀 、 隔 油 预 处 理 后 全 部回 用 于 作 业 区 道 路 及 绿 化 洒水 等 。 项 目 废 水 不 会 排 入 海盐 塘 , 不 属 于 对 水 体 污 染 严重 新 建 项 目
符合
8
第 七 条 禁 止 在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岸线 和 河 段 范 围 内 新 建 围 湖 造 田 、 围 海 造 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符合
9
第 八 条 在 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的 岸 线 和 河 段 范 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 二 ) 禁 止 任 何 不 符 合 主 体 功 能 定 位 的 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
(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 五 ) 禁 止 倾 倒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废 弃 物 、垃圾;( 六 ) 禁 止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和 迁 徙 通道 、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 禁 止 滥 采滥 捕野 生 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九 ) 禁 止 其 他 破 坏 湿 地 及 其 生 态 功 能 的活动。国 家 湿 地 公 园 由 省 林 业 局 会 同 相 关 管 理 机构界定。
不涉及禁止类项目
符合
10
第九条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未违法利用、占用。
符合
11
第十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 设 除 事 关 公 共 安 全 及 公 众 利 益 的 防 洪 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不涉及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
符合
12 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货运港口,不属于落后 符合
— 13 —
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 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产能项目,不使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落后产能及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5。本项目符合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表
1-5
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条款
内容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第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于城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第二十条
太湖流域的养殖、航运、旅游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应当遵守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在太湖流域湖泊、河道从事生产建设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其中在太湖从事生产建设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在办理批准手续前,应当就其是否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征求太湖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于城镇,属于港口码头项目,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与作业区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排入内河,散货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不会影响海盐塘III 类目标水质要求;本项目已取得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信息表(
24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507671),得到主
管部门同意。
符合
第二十
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于城镇,属于港口码头项目,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与作业区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散货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
项目属于
“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第二十九
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
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本项目所在航道距离太湖大于
25 公里以
上,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与作业区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排入内河,散货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
符合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
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
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
项目不属于本条款禁止类的项目。
符合
— 14 —
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
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
下列行为:
(1)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
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2)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新建、
扩建高尔夫球场;
(4)新建、扩建畜禽养
殖场;
(5)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项目;
(6)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
第三十六
条
在太湖流域航行的船舶应当按照要求配备污水、废油、垃圾、粪便等污染物、废弃物收集设施。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证书、文书的船舶,不得在太湖流域航行。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太湖流域各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配备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和必要的水污染应急设施,并接受当地港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事故应急制度,在船舶水污染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本项目货种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与处理后纳管排放,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符合
5.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88 号)
①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②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
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
CODCr、氨氮、工业烟粉尘,
工业烟粉尘按照
1∶1 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所需总量由建设单位
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出申请,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③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地块现状为空杂地,根据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已统筹纳入规划期至
2035 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及“一张图”,符合海盐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限制、
— 15 —
禁止类行业;所选工艺及主要设备不在国家明令强制淘汰、禁止或限制
使用之列,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四性五不批”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
1-6
“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 否符合
四
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据分析,项目建设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但通过实施环评提出各项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评价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法律、相关地方法规、相关技术规范、相关产业政策,从实际
出发,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
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性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五不
批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根据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分析,项目区域
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均能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粉尘采取相应洒
水抑尘环保措施以及通过采取内部种植大面积绿化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不
会造成当地环境空气降级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采
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涉及此项内容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项目基础数据、污水处理方案等均由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报告按照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进行编制,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3)港口行业环评审批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
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
[2018]2
号),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 16 —
表
1-7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审批要求
相符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流域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区三线”要
求;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 年版)》
相关要求;符合《嘉兴市综合交通发展
“十四五”规划》、《海
盐县综合交通发展
“十四五”规
划》、《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
符合
2
项目选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通过优化项目主要污染源和风险源的平面布置,与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距离科学合理。
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区域。项目距离最近
1 户居民约 46m,
且该户已列入拆迁规划。
符合
3
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
“三场”等重
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噪声及振动控制、施工期监控驱赶救助、迁地保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及其他生态修复措施。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优化工程设计、生态修复等措施。对陆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环境敏感区、生态修复等对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湖泊或海域消失,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关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
4
项目布置及水工构筑物改变水文情势,造成水体交换、水污染物扩散能力降低且影响水质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措施。针对冲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含油污水、洗箱(罐)废水、生活污水等,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污)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排放、回用或综合利用均符合相关标准,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要求。
水工构筑物改变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本项目船舶废水、地面冲洗污水、初期雨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均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
符合
5
根据国家相关规划或政策规定,提出了配备岸电设施要求。
项目设有船舶岸电设施。
符合
6
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出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等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疏港道路交通噪声和装卸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符合
7
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提出了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等接收处置措施。
项目船舶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本项目具备船舶污水、固废等接收能力。
符合
8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取、弃土(渣)场、施工场地(道路)等提出了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方案合理。弃渣均严格按 照相关 要求进 行妥善 处
符合
— 17 —
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施工方案优化及悬浮物控制等措施;针对施工产生的疏浚物,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
置,本项目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防治或处置措施。疏浚物直接驳船运输至海盐县新浦废弃矿坑区域开发项目(隐马山)进行填筑。
9
针对码头、港区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险物质泄漏等环境风险,提出了工程防控、应急资源配备、事故池、事故污水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加强与嘉兴内河港等区域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联动。
符合
10
改、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
“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
符合
11
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生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
本评价按相关导则及规定,制定了 各环境 要素环 境监测 计划,明确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要求,已提出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议、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符合
12
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
评价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等明确。
符合
13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评类型为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符合
1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环评技术标准要求。
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环评技术标准
符合
6.港口及环保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港口建设相关符合性分析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项目建设符合性如下:
表
1-8
港口建设符合性分析
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 设任何港口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
(2021-2035)》
等相关规划
符合
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港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及环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符合
港口建设使用土地和水域,应当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河道管理、航道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 18 —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和港口规划。
港口工程建设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和港口规划。
符合
港口工程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的码头工程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港口工程应当按照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同时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项目码头已设计岸基供电设施。已按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同时设计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衔接。
符合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将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程序进行。
符合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手续。未取得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岸线使用意见,不得开工。
项目单位已经取得本工程港口岸线使用手续。
符合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港口建设使用土地和水域,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水域管理、规划管理、航道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港口建设项目正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
符合
对港区内需同时占用土地、港口岸线和水域的港口设施项目,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水域主管部门,根据设施的性质和功能,事先明确其所需占用的土地、港口岸线、水域的配置要求及其使用期限、期限届满后设施的处理等事项。该设施所需占用的土地、港口岸线、水域应当由同一主体使用。该设施所需占用的土地、港口岸线、水域的使用期限应当一致。本条例实施前已批准建设的港口设施,对其占用的土地、港口岸线、水域的使用期限、期限届满后设施的处理未予以明确的,由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水域主管部门与设施所有人协商后提出意见,报原审批机关依法决定。
项目单位已经取得本工程港口岸线使用手续。
符合
因工程建设等需要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港口设施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港口岸线临时使用的期限、范围、功能、恢复措施等事项。申请临时使用适宜建设三千吨级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线的,由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临时使用其他港口岸线的,由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批准。 审批机关应当自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对港口岸线临时使用期限、范围、功能、是否允许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构筑物)、期限届满后设施的处理以及
相应责任予以明确。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项目单位已经取得本工程港口岸线使用手续。
符合
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功能使用港口岸线,不得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围、功能确需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
项目设计符合批准的范围及功能定位。
符合
— 19 —
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原审批机关批准。港口岸线使用人依法转让港口岸线使用权或者终止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并由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港口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还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符合
港口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
项目涉及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
符合
港口建设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对航道、防波堤、锚地、导流堤、护岸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予以修复;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港区内的废弃物。
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对航道、防波堤、锚地、导流堤、护岸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造成损坏,应及时予以修复;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及时清除港区内废弃物。
符合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工程建设
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2)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照《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嘉
交
[2019]57号)附件 1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要求及管理工作基本要
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9、表 1-10。本项目符合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基
本要求,以及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 20 —
表
1-9
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号
类别
环保设施基本要求
备注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平面布置
1.码头区域外围应采用围墙等隔离明确标示港界范围。为生产配套的企业自备码头,码头区与生产区之间应采用预埋标线砖等方式明晰码头范围;2.装卸作业区、储料库或堆场、道路、车辆冲洗区、库房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布局合理、分隔明晰,并有必要的标志、标线等进行标示;3.装卸作业区、堆场及道路必须硬化,堆场与道路有明晰的界限,堆场边界应设置混凝土挡料墙。码头前沿、道路两侧、堆场四周应设置雨水、冲洗水及喷淋水等收集的排水管沟;4.生产废(污)水、生活污水及清洁雨水应严格采用分流排水系统;
5.码头区域外围原则上有不少于5m宽的绿化带,绿化应高出围墙,各功能区之间、道路两侧应适当绿化;6.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混凝土拌合、石料破碎加工等企业的配套码头,其生产区域与码头装卸作业区域应采用围墙等方式隔离,不宜采用围墙隔离的,应有明确的边界分隔与标示。码头区域不得设置非港口经营范围内的生产性设施。
所有码头
项目外围区域设置围墙,明确港界范围;码头作业区、堆场、道路等各区域分隔明确,设置标识;采取雨污分流;道路以及堆场下方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软基处理;码头区域内及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不涉及混凝土拌合、石料破碎加工等。
符合
2
水污染防治
生 产 废( 污 )水 收 集及 处 置设施
1.装卸作业区、输送区及道路区域的初期雨水应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进入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期清洁雨水可通过调节构筑物后溢流排放;2.露天堆场四周径流雨水及储料库、洗车区、集装箱码头洗箱区、机修车间内的冲洗(或喷淋)废(污)水应全部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排入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3.油品、化学品码头装卸区、罐区应设置油污水(或化学品污水)收集及初期雨水的收集设施。收集的污水、初期雨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置设施进行处理;4.装卸砂石料码头的生产废水可采用沉淀(砂)池进行处理,处理能力应根据设施类型、吞吐量、降雨量等进行设计计算后确定。装卸煤炭、矿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化肥、农药及油品、化学品等码头的污水处置设施应根据装卸货物污染特性进行专门设计,并确保处置效果;5.设有机修车间的码头,应有废油、油泥等危废的临时贮存设施;
6.废(污)水经处理后应中水回用,回用水应满足再生水水质标准,并用于抑尘喷淋、场地、道路及车辆冲洗、绿化养护等。
所有码头
本项目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导流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由港航部门设置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码头设有危废暂存间用于收集危废,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生 活 污水 收 集及 处 置设施
1.生活污水(含生产管理区和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必须纳管排放。已有码头尚无纳管条件的应自建处置设施,处置设施应有专门设计;2.厨房废水出口应设置隔油设施,经隔油设施处置后的废水应纳管排放或进入自建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应中水回用。
所有码头
本项目具备纳管条件,生活污水 经 化 粪 池 预处 理 后 纳 管 排放;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
符合
3
大气污染防治
储
料
库 、 堆场 防 尘抑 尘 设施
1.应采用封闭式、半封闭式储料库贮存物料;
2.已有码头物料采用露天堆放的,应在堆场(或码头区域)四周设置规范的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底部与混凝土挡料墙(或围墙)相连,高度一般不低于
5米,并应高出设计堆
垛最高处不小于
1米,防风抑尘网材料应符合有设计要求;
3.封闭式、半封闭式储料库、露天堆场应配备喷淋或其他可靠的抑尘除尘设施,喷淋设施布置应满足射流轨迹全覆盖要求,喷枪应采用雾化好,性能稳定的产品。
易扬尘码头
本项目转运的矿建材存放于散货仓库内,为封闭式料仓结构;散货暂存及作业区域均要求配备喷淋装置抑尘。
符合
— 21 —
装
卸
(
输
送 ) 防尘 抑 尘设施
1.装卸机械、堆取料设备应有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喷淋嘴等除尘、降尘装置;
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廊道进行封闭,不能全封闭应有防护罩并采取强化喷淋措施。输送带封闭式廊道设计应便于检修;3.受料口、出料口等起尘点应有喷淋、喷雾或吸尘等其它可靠抑尘装置;
4.每个装卸点、堆取料点应配备1-2台移动式雾炮设备辅助除尘;
5.应有必要的清扫车、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等保洁车辆。年设计通过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码头应配备真空吸尘车。
本项目输送散货的皮带机为全封闭;同时码头及散货料仓卸料口设置雾炮、布袋除尘装置;散 货 仓 库 堆 场 内 设 有 喷淋 装置;厂区内定期清扫洒水。
符合
运 输 车辆 防 尘抑 尘 设施
1.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须有两侧及底面三面喷水功能,喷水压力不低于
0.5MPa;
2.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型车型或对车厢进行全覆盖。
本项目设置洗车平台供进出散货 车 辆 冲 洗 以 及 车 厢顶 部 遮盖。
符合
扬 尘 监测设施
在储料场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
10米范围内及上风向单位周界内各设置1-2个粉尘浓度实时
监测点,粉尘排放浓度限值符合《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规定。
新 建 的 易 扬尘码头
本项目对厂界废气进行监测,频次为
1次/年
符合
岸 电 设施
1.岸电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码头岸电设施泊位覆盖率100%;
3.岸电设施应支持手机移动支付。
危 化 除 外 的所有码头
本项目岸电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码头岸电设施泊位覆盖率
100%;岸电设施支持手
机移动支付。
符合
油 气 回收设施
1.应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2.油气回收设施符合《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196-12-2017)的要求。
原油、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及芳烃码头
本项目不属于原油、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及芳烃等码头
符合
4
噪声防治
隔 声 设施
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等设施进行隔声。
高噪声码头
本 项 目 对 高 噪声 设 备 采 取 减振、隔声措施
符合
5
船舶污染物接收
含 油 污水 接 收设施
1.有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及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泵管路应有带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2.含油污水贮存设施应防渗处理,接收能力满足现行《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
JT/T879);
3.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指示标识。
油品、集装箱及 年 设 计 吞吐
≥300 万 吨
其它码头
本项目不属于油品、集装箱及年设计吞吐能力
≥300万吨的其
它码头
符合
生 活 污水 接 收设施
1.有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及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泵管路应有带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2.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应通过污水管网接入码头生活污水处置设施;
3.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指示标识。
所有码头
船舶生活污水经自吸式无堵塞排污泵收集与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厂,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指示标识。
符合
船 舶 垃圾 接 收设施
1.至少应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个垃圾收集贮存桶,落实分类收集;
2.放置位置应便于船户上岸送交,并应有必要方便垃圾上岸的起吊设备或其他辅助设施;
3.按规定格式设置船舶垃圾分类及接收指示标识。
设置分类垃圾桶,设置船舶垃圾分类及接收指示标识
符合
— 22 —
化 学 洗舱 水 接收设施
1.接收设施应根据化学品货物种类和设计船型设置;
2.接收能力应满足《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
JT/T879)的要求。
需 洗 舱 的 化学品码头
本项目不属于需洗舱的化学品码头
符合
6
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
水 上 溢油 基 本应 急 防备物资器材
1.码头水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应符合现行《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JT/T451)的相关规定,应急防备物资器材数量应符合现行《船舶溢油应急能力评估导
则》(
JT/T877)的相关规定;
2.码头工程应根据规模设有水上溢油基本应急防备设备库,配备应急防备物资和器材应满足《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规定。应急防备物资器材应在接到应急响应
通知后
4h内送达事故现场,其中基本应急防备物资器材应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1h内送达
溢油事故现场。
所有码头
本项目码头水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
应 急 处置 场 地及 应 急处置池
1.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处理场地和应急处置池;
2.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独立的污水收集系统。场地四周必须设置独立排水沟,场地冲洗水、消防水应设水池收集。收集池必须与港口排水系统隔离。
危 险 货 物 集装箱码头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货物集装箱
符合
油气化工码头罐区、装车区应有事故消防水收集设施。
油、化码头
不涉及
符合
监 视 监测设施
1.油品、液体化工码头以及船舶供受油作业码头应设置水上油品或液体化工品泄漏监视监测报警设施;2.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应设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及管道压力、阀门状态、温度监测装置。管道应配置紧急切断装置、输油臂紧急脱离装置。
油品、体化工码 头 以 及 船舶 供 受 油 作业码头
本项目为运输件杂货、矿建材码头,不涉及油品、液体化工
符合
视 频 监 控 设 施 符 合 省 地 方 标 准 《 港 口 及 航 道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技 术 规 范 》(
DB33/T2061-2017)的规定。
所有码头
企业按要求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符合
表
1-10
管理工作基本要求符合性分析
序号
类别
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平面布置
1.排水设施定期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区域基本无积水;
2.加强装卸作业区、道路、堆场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树叶等。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洒水抑尘工作,做到不积尘、不起尘、无废(污)水漫流;3.清洁雨水排水口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雨水口标志。
项目建成后,企业承诺按相关要求落实。
符合
2
水 污染 防治
生产废(污)水收集及处置设施
1.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生产废水、污水。经处置后多余的废水应纳管达标排放。已有码头尚无条件纳管的,经处置后的废水应全部中水回用;2.保持废(污)水收集设施排水通畅,应定期对排水沟、沉淀(砂)池及污泥等进行清理、维护;
3.含油污水以及废油等危废应分别与有资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接受或转移、处置协议;4.建立含油污水及废油等废物转移、处置台账。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厂。
符合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及 处置设施
1.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生活污水;
2.已纳管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纳管手续。已有码头自建生活污水处置设施的,经处置产生的废水应全部中水回用;3.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置的应当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清运协议,并定期清理。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符合
— 23 —
序号
类别
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3
大 气污 染防治
储料库、堆场防尘抑尘设施
1.露天堆场堆料高度应至少低于防尘网 1 米;
2.喷洒强度及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风天气加大喷洒频率,洒水强度、一次时间根据堆垛湿度确定。
本项目散货堆场设在室内仓库,且配备有洒水降尘等措施。
符合
装卸(输送)防尘抑尘设施
1.防尘抑尘设施应专人负责操作,加强对操作人员培训和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有效安全使用;
2.装卸物料时应控制严格下料落差,并应采取雾炮等辅助抑尘,防止下料时产生扬尘;
3.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装卸作业,并加强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
建成后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和设施维护
符合
运 输 车 辆 防 尘 抑 尘设 施
1.车辆清洗时间一般不少于 15s,确保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
2.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3.禁止使用不符合现行排放标准的车辆和港作机械。
项目建成后,按照规范要求管理运输车辆
符合
扬尘监测设施
1.粉尘监测实时数据应接入港航监管平台;
2.喷淋、喷雾等除尘设施宜与粉尘监测系统联动。
项目建成后安装粉尘监测系统
符合
岸电设施
内河船舶靠泊
2 小时以上、外海船舶靠泊 3 小时以上应使用岸电。
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管理停靠的船舶
符合
油气回收设施
应制定油气回收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管理手册,配备专业操作和维护管理人员,定期维护保养和预防性检修,严禁超载运行。
不涉及
/
4
噪 声污 染防治
隔声设施
噪声排放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规定。
采取各项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符合
5
船 舶污 染物 接收
含 油 污 水 接 收 设 施(油品、集装箱及年设 计 吞 吐 能 力
≥300
万吨的其它码头
)
1.应与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或固废处置单位签订油污水接收或转移、处置协议;
2.每次接收船舶油污水应按规定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3.建立油污水接收及转移处置台账,流量泵实时数据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
4.规模以下无含油污水接收功能的码头,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告示牌。
本项目不涉及(年设计吞吐能力
200 万吨)。
含油污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
符合
生活污水接收设施
1.每次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应按规定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2.建立生活污水接收及转移、处置台账,流量泵实时数据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
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符合
船舶垃圾接收设施
1.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运;
2.每次接收船舶垃圾应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项目建成后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清运协议
符合
化 学 洗 舱 水 接 收 设施
应与有资质的化学洗舱水或船舶污染物清除单位签订化学品洗舱水接收或转移、处置协议。
不涉及
/
6
风 险防 范及 应急 设施
水 上 溢 油 基 本 应 急防备物资器材
1.应制定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2.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中正常使用;
3.内河不得使用溢油分散剂。
项目建成后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
符合
应 急 处 置 场 地 及 应急处置池
加强设施维护、清理,确保正常使用。
定期对应急设施维护,清理,确保正常使用
符合
监视监测设施
加强装置检查、维护及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项目建成后,定期对监视监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符合
1.加强设施使用维护,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重点监控点视频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
符合
— 24 —
二、建设内容
地
理
位
置
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嘉于线
IV 级现状(规划Ⅲ级)航道、于城北
桥上游约
1.7km 处航道东岸,嘉南线公路西侧。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见附图 1。
项
目
组
成
及
规
模
1. 项目由来
“十四五”期间,我国深入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
等重大战略,加快构筑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更高质量区域体系化。更好发挥
港口在对外开放中战略支点作用,完善海陆双向物流体系和辐射网络,提升
港口在全球运输体系中资源配置能力、储运保障能力。同时
“二十大”提出“加
快建设交通强国
”,要求加快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
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在服务构建以国
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浙江省水运行业以
“八八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综合交通运输“5411”发
展战略,以创建全国首个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江海河联运
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加速转型升级,建成现代化水路交通运输体系,
助力全省建成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构筑四大交通走廊,推动全省经济大繁荣、
大发展。
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海盐县可依托港区和内河航
道资源,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和海河联运,区域生产及临港产业运输发展服务,
适当拓展旅游功能。加快扩建沿海港区码头,提升内河航道等级,优化航道
布局,培育海河联运,促进海河联运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港
口结构,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于城作业
区作为内河海河联运码头之一,它的建设是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促进海河
联运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举措。鉴于以上背景,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
37260.61 万元在海盐县于城镇建设嘉
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项目,并于 2026 年 3 月获
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投
[2026]35 号)。
— 25 —
拟建项目作业区及疏港道路选址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各级自然保护
区、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本工程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本项目码头及作业区属于“五十
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
途、通用码头
-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项目
建设单位: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嘉于线
IV 级现状(规划Ⅲ
级)航道、于城北桥上游约
1.7km 处航道东岸,嘉南线公路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用地面积约
129.6 亩,其中陆域面积 119.9 亩(不含进港道路 26.6
亩),剩余
9.7 亩为码头前沿区域(经开挖后变成水域)。为满足通航水深,
需开展码头前沿水下疏浚,疏浚面积
26721.23m2,疏浚量 3.44 万 m3。项目
年设计吞吐量为
200 万吨,利用岸线总长度 384m,建设 5 个 500 吨级泊位
(水工结构均按照
1000 吨级设计)。后方陆域相应布置散货料仓、堆场、
办公楼,附属用房、停车场、港内道路及绿化、疏港道路等。
总投资:
37260.61 万元
建设工期:
24 个月。
3. 工程内容
本工程拟建
5 个 500 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照 1000 吨级设计),同
时配套建设陆域散货料库、堆场、办公楼,附属用房、停车场、港内道路及
绿化、疏港道路等设施,工程内容详见表
2-1,主要技术指标见表 2-2。
— 26 —
表
2-1
工程主要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要内容
主体工程
500 吨级泊位 5 个,其中 3 个件杂货泊位,1 个散货泊位,1 个待泊泊位,使用岸线长度约
384m,码头泊位长度 396m;主要装卸货种为矿建材料、
件杂货,设计最大年吞吐量
200 万吨。船舶回旋水域直径 62.4m。
配套工程
疏港公路
配套疏港公路全长
663m,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度 23.5m,双向 4 车道。
码头前沿疏浚
码头前沿水下疏浚,疏浚面积
26721.23m2,疏浚量 3.44 万 m3
储运工程
散货堆场
(料仓)
建设
1 个全封闭散货料仓,位于作业区的西南侧,总建筑面积 4077.04m2,
用于矿建材料的存放。
件杂货堆场
建设
4 个件杂货堆场,总面积 30267m2,用于钢材及木材等件杂货的存放。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本工程用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
排水工程
陆域作业区地面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机修间废水等经三级沉淀、隔油
+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洗车、地面冲洗及抑尘用水;
作业区生活污水经化隔油池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城市污水厂;船舶油污水收集后由港航部门设置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在本项目码头上岸,本码头设置船舶废水应急接收设施。船舶生活污水与作业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城市污水厂。雨污分流。
供电工程
由市政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矿建材料卸船后通过全封闭皮带机水平输送至散货料仓,皮带机转运楼设微雾抑尘装置;散货料仓全封闭,散货作业时,控制作业高度,皮带机全封闭,皮带机末端下料口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有组织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同
时各节点设置喷雾抑尘;设置岸电设施。
废水
陆域作业区地面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机修间废水等经三级沉淀、隔油
+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洗车、地面冲洗及抑尘用水;
作业区生活污水经化隔油池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城市污水厂;船舶油污水收集后由港航部门设置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在本项目码头上岸,本码头设置船舶废水应急接收设施。船舶生活污水与作业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城市污水厂。
固废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其他含油废物、废包装桶、油污水系统废浮油、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依托工程
污水管网
经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汇入城市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厂
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雨水管网
经由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表
2-2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位(亩)
1
年吞吐量
万吨
/年
200
----
2
年通过能力
万吨
/年
205
----
3
泊位数
个
5
----
4
泊位长度
m
396
----
5
装卸货种
-
矿建材料、件杂货
6
作业区陆域面积
m2
79921
119.9
6.1
堆场面积
m2
30267
45.4
6.2
码头作业区及道路面积
m2
27888
41.8
6.3
绿化面积
m2
6038
9.1
6.4
辅建区及其他面积
m2
15728
23.6
7
进港道路面积
m2
17750
26.6
8
水域面积
m2
37166
55.7
9
总用地面积
m2
104132
156.2
10
疏浚面积
m2
26721.23
11
疏浚量
m3
34447.38
— 27 —
表
2-3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编号
项目
建筑面积,
m2
长(
m)*宽(m)
1
门卫
(1#)
67.24
8*8
2
附属用房
(2#)
249.71
30*8
3
管理用房
(3#)
177.45
18*10
4
机修车间
(4#)
307.44
25*12
5
办公楼
(5#)
731.64
40*18
6
变电所
(6#)
244.20
22*10.8
7
散货料库
(7#)
4077.04
90*45
4. 主体(泊位)工程4.1 水工构筑物等级与结构
工程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1)固定吊机结构段
码头固定吊机结构段采用低桩承台重力式挡墙结构。低桩承台上部为
C30 重力式夹石砼墙身、墙身底宽 6.57m,墙底高程(即为底板顶高程)-2.74m,墙身以上为现浇 C30 钢筋砼胸墙,顶宽 6m,高 3.0m。码头面距离
码头前沿线
0.6m 处设置钢筋砼防汛墙,顶面高程 3.60m,墙厚 0.3m。岸壁
后方设抛石棱体,其上为倒滤层结构,后方宕渣分层回填。
重力式挡墙下部设置低桩承台基础,底板为
800mm 厚 C30 现浇钢筋砼,
底板宽
8.0m,其下为 100mm 厚 C15 素混凝土垫层和 200mm 厚碎石垫层。
桩基采用Φ
800mm 钻孔灌注桩,桩基位于底板以下,布置 9 根,桩长约 36.5m。
地基处理采用Φ
700 双头水泥搅拌桩,采用梅花形布置,分别在挡墙前布置
2 排,挡墙底布置 4 排,挡墙后布置 6 排。
图
2-1 吊机段结构断面图
— 28 —
(2)一般段
码头一般结构段采用低桩承台夹石砼衡重式挡墙结构。低桩承台上部为
C30 衡重式夹石砼墙身,墙身底宽 3.3m,墙底高程(即为底板顶高程)-2.74m,
衡重肩台高程
1.30m,墙身以上为现浇 C30 钢筋砼压顶,底宽 1.60m,高 1.0m。
码头面距离码头前沿线
0.6m 处设置钢筋砼防汛墙,顶面高程 3.60m,墙厚
0.3m。码头岸壁后方设抛石棱体,其上为倒滤层结构,后方宕渣分层回填。
衡重式挡墙下部设置低桩承台基础,
底板为
800mm 厚 C30 现浇钢筋砼,
底板宽
4.9m,底板下设置为 100mm 厚 C15 素混砼垫层和 200mm 厚碎石垫
层。桩基采用Φ
800mm 钻孔灌注桩,桩基位于底板以下,布置 2 排,桩纵
向间距为
3.0m,桩长约 27.5m。地基处理采用Φ700 双头水泥搅拌桩,采用
梅花形布置,分别在挡墙前布置
2 排,挡墙底布置 2 排,挡墙后布置 9 排。
图
2-2 一般段结构断面图
4.2 泊位布置及装卸工艺
(1)泊位布置
本工程建设
5 个泊位,其中 1#为待泊泊位,2#为散货泊位,3#、4#、5#
为件杂货卸船泊位。
表
2-4
泊位设置一览表
泊位
泊位类型
货种
1#泊位
待泊泊位
/
2#泊位
散货卸船泊位
矿建材料
3#泊位、4#泊位、5#泊位
件杂货泊位
钢材、木材等
— 29 —
(2)装卸设计参数
①货种物料特性
矿建材料:堆积密度
1.5t/m³,粒状,静堆积角 30°~40°;
件杂货:最大重量
25t。
②年营运天数:泊位
330d,库场 350d。
③泊位利用率:
70%。
④货物平均堆存期:
散货:
9d;
件杂货:
8d。
⑤货物入库场比例:矿建材料
100%入库,件杂货 100%进堆场。
⑥库场不平衡系数:矿建材料
1.2、件杂货 1.2。
⑦集疏运方式:
100%水运集港,100%公路疏港。
(3)2#泊位(矿建材料卸船泊位)
码头装卸船采用
1 台 16t(吊钩下)固定吊,配置散货抓斗,矿建材料经固
定吊卸船后,通过地坑喂料漏斗至全封闭带式运输机
BC1,转接至料库内高
架水平全封闭带式输送机
BC2,经由卸料小车布料至散货料库内储存,料仓
内散货卸料时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散货料库内通过装载机辅助堆料及装载货主汽
车,即散货装车在料仓内完成,车辆出入口处采取设置软性幕帘、喷雾等防
尘、抑尘措施,降低粉尘外溢。散货计量采用皮带秤和地磅。
散货装卸工艺:船
→16t-17m 通用固定吊→地坑喂料漏斗→全封闭皮带
机
→卸料小车→散货料库→装载机→载货汽车→港外
(4)3#、4#、5#泊位(件杂货卸船泊位)3#、4#、5#泊位主要作业件杂货,码头装卸船采用 2 台 16t 和 1 台 30t
固定吊,堆场装卸作业采用叉车和轮胎式起重机,水平运输采用牵引平板车
和载重汽车。件杂货计量采用地磅。
船
→16t-17m 通用固定吊/30t-22m 通用固定吊→牵引平板车→叉车/轮
胎起重机→件杂货堆场→叉车
/轮胎起重机→牵引平板车→港外;
船→固定吊→牵引平板车→港外
— 30 —
(5)装卸设备
根据设计方案,本工程主要装卸设备见下表。
表
2-5
装卸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1
固定吊
Q=16t(吊钩下),Rmax=17m
台
3
2
固定吊
Q=30t(吊钩下),Rmax=22m
台
1
3
BC1A 皮带机
带宽
1.0m,带速 1.25m/s
m
85
4
BC1B 皮带机
带宽
1.0m,带速 1.25m/s, Q=500t/h
m
83
5
卸料小车
带宽
1.0m,带速 1.25m/s, Q=500t/h
台
1
6
地磅
120t,台面尺寸18×3.4m
台
2
7
地坑喂料漏斗
开口
5*5m,带振动给料机和抑尘装置
台
1
8
微雾抑尘装置
转运楼
台
1
9
脉冲袋式收尘器
风量
5000m³/h,散货料库内皮带机出料口
台
1
(6)装卸工艺技术经济指标
表
2-6
装卸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指标
1
码头年吞吐量
万吨
/年
200
2
设计船型
吨
500
3
年营运天数
天
350
4
年设计通过能力
万吨
/年
205
5
泊位数
个
5
6
装卸工艺人员
\机修人员
人
27\10
7
装机容量
千瓦
2877
8
装卸一艘设计船型所需时间
小时
散货船:
2.23
件杂货船:
1.95
4.3 运输货种、吞吐量及集疏运量
本工程年吞吐量
200 万吨,均为进港量。货种主要为散货(矿建材料)
及件杂货(钢材、木材),分货种吞吐量见下表。
表
2-7
本工程预测吞吐量
货
种
单位
吞吐量
进港
出港
散货(矿建材料)
万吨
50
50
0
件杂货(钢材、木材)
万吨
150
150
0
总
计
万吨
200
200
0
根据设计,码头
2#散货卸船泊位吞吐量 50 万 t/a,泊位利用率 70%;3#、
4#、5#件杂货泊位总吞吐量 150 万 t/a,泊位利用率 70%。
4.4 设计船型
表
2-8
设计代表船型主尺度一览表
序号
船舶类型
总长(
m)
型宽(
m)
吃水(
m)
备注
1
500 吨级机动驳
52
9.6
2.2
设计船型
2
500 吨级机动驳
68
10.8
2.6
结构校核船型
— 31 —
4.5 水域主尺度
水工建筑物主要设计参数:
码头泊位总长度:
396m
泊位前方作业带宽度:
15m
码头面高程:
2.96m
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
-2.74m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
20.0m,设计底高程与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一致。
回旋水域
62.4m,设计底高程与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一致。
5.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
(1)陆域形成交工高程
本工程陆域形成交工高程考虑
20 年的工后沉降,平均工后沉降暂按照
0.3m 考虑。陆域形成交工平均高程= 陆域使用高程(2.90m)-面层厚度(平
均
0.8m)+0.3m=2.40m。
(2)陆域形成方案
陆域形成采用清表后回填宕渣的方案。对原陆域农田、林地等原地面进
行清表(清表按
30cm 控制),统一进行地基处理,再采用回填宕渣至结构
层底标高,宕渣顶回填标高按
2.40m 控制。
(3)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主要采用水泥搅拌桩法,具体工程量见下表。
表
2-9
地基处理工程量
编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说明
散货料库
1
水泥搅拌桩
17538
m
双轴水泥搅拌桩,单桩桩径
0.7m,桩心间
距
0.5m,正三角形布置,桩间距 2.0m,桩
长
15m,水泥掺量为 15%。
2
碎石垫层
1276
0.3m 碎石垫层
堆场
1
水泥搅拌桩
99129
m
双轴水泥搅拌桩,单桩桩径
0.7m,桩心间
距
0.5m,正三角形布置,桩间距 2.3m,桩
长
15m,水泥掺量为 15%。
2
碎石垫层
9537
m3
0.3m 碎石垫层
场内道路
1
水泥搅拌桩
108862
m
双轴水泥搅拌桩,单桩桩径
0.7m,桩心间
距
0.5m,正三角形布置,桩间距 2.5m,桩
长
15m,水泥掺量为 15%。
2
碎石垫层
12374
m3
0.3m 碎石垫层
进港道路
1
水泥搅拌桩
49184
m
双轴水泥搅拌桩,单桩桩径
0.7m,桩心间
距
0.5m,正三角形布置,桩间距 2.5m,桩
长
15m,水泥掺量为 15%。
2
碎石垫层
5590
m3
0.3m 碎石垫层
— 32 —
6.港内储运工程
港内储运工程主要为道路(含停车场)、件杂堆场、散货料仓等。
(1)港内道路
港内道路宽度
12~15m,采用现浇 C40 混凝土大板刚性铺面,混凝土面
层厚度为
300mm,并设置双层钢筋网片,下设 350mm 厚水泥稳定碎石,
150mm 厚级配碎石,设计使用年限为 30 年。
辅建区及小车停车场采用现浇
C35 混凝土大板刚性铺面,混凝土面层厚
度为
200mm,下设 200mm 厚水泥稳定碎石,150mm 厚级配碎石。
(2)件杂货堆场和散货料仓
建
4 个件杂货堆场,用于钢材及木材等件杂货的存放,总面积 30267m2;
面层采用
C50 高强混凝土联锁块结构,联锁块厚 100mm,下设 30mm 厚粗
中砂找平层、
600m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0mm 厚级配碎石。
建设
1 个全封闭散货堆场(料仓),建筑面积为 4077.04m2,用于矿建
材料的存放。
7.疏港道路
本工程配套建设一条疏港道路作为港区主要外部通道使用。疏港道路长
约
662.98m,沿线主要构造物有:10+20+10m 简支板梁桥 1 座,路基宽 23.5m。
(1)设计标准
疏港公路按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
23.5m,厂矿道路,设计速度
20km/h,道路最小平曲线半径 2200m,在 K0+323.826 设折点,混凝土路面。
(2)路基标准横断面
路基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
23.5m,断面布置如下:0.75m(土路
肩)
+2.50m(硬路肩)+2×3.75m(车行道)+2m(中间带)+2×3.75m(车
行道)
+2.50m(硬路肩)+0.75m(土路肩)。
(3)路线起终点、全长、沿线情况
疏港道路桩号为
K0+000~K0+662.980,疏港道路起点连接港区东北角,
终点顺接嘉南线,路线呈
L 型。
(4)主要控制点
起点港内道路标高、终点顺接嘉南线标高。
— 33 —
图
2-3
路基标准横断面
(5)路基、路面
路基采用清表后回填宕渣方案;对原陆域农田、林地等原地面进行清表
(清表按
30cm 控制),统一进行地基处理,再采用回填宕渣至结构层底标
高,宕渣顶回填标高按
2.40m 控制。
①一般路段
当
H<1.54m,清表后下挖至路床底,对基底翻松 20cm 掺 4%石灰后进
行碾压处理,要求压实度达到
90%。然后填筑 80cm 宕渣路床,路床压实度
分别达到
92%、94%、95%、95%。
当
H>1.54m,清除表土后,对基底进行碾压处理,压实度>90%,其上
填筑
20cm4%石灰土(清表补偿)要求压实度达到 91%,然后继续填筑路基。
下路堤
(>150cm)压实度>92%,上路堤(80~150cm)压实度>94%,设计按路基
中部填宕渣处治,分层压实,要求压实度达到
92%,路床 80cm 采用宕分四
层进行填筑,要求压实度均达到
95%。
②路面设计
路面结构采用现浇
C40 混凝土大板刚性铺面,混凝土面层厚度 300mm,
并设置双层钢筋网片,下设
350mm 厚水泥稳定碎石,500mm 厚宕渣。
③路面排水
路面排水采用漫流式,路面水迅速沿横向漫流,避免路面积水。
(6)疏港道路桥梁
①总体设计
疏港道路桥梁结构宽
23.0m,双向 4 车道,北起码头陆域门房,跨河道
南转接嘉南线公路。疏港道路跨越既有河道桥梁的上部结构为
(10+20+10)m
— 34 —
结构简支桥面连续预应力空心板结构,
10m 跨设计中心梁高 60cm,20m 跨
设计中心梁高
95cm;两端桥台设置 MA40 型伸缩缝,下部结构为桩柱式轻
型墩台,直径
1.2m 钻孔灌注桩。
②上部结构设计
(a)桥梁总长 45.42m,桥面宽 23m。桥梁采用(10+20+10)m 结构简支桥面
连续预应力空心板结构,
10m 跨空心板高 60cm,20m 跨空心板高 95cm,边
板宽
174.5cm,中板宽 124cm。桥面横坡为双向 2.0%,桥梁整体纵坡随道路
线形。桥梁在横向范围内设置为单幅,桥梁横向布置为
0.5m(护栏)+10m
(车行道)
+2m(隔离带)+10m(车行道)+0.5m(护栏)=23.0m。桥头两
侧机动车道范围内设置
6m 长搭板。
(b)支承设计
支座采用
GBZJ 板式橡胶支座,梁底支承处设调平钢板,使支座不致脱
空,支座下设混凝士垫石预留更换支座的空间。
③下部结构设计
桥台采用桩柱式桥台,台帽高度
120cm,台帽宽度 160cm。
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盖梁高度
130cm,盖梁宽度 165cm。
桩基直径
120cm,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按摩擦桩设计。
8.生产及辅助建筑物
本工程主要生产建筑物为散货料库、件杂货堆场;辅助建筑物有综合办
公楼、管理用房、变电所、附属用房及门卫等。
(1)新建 1 座散货料库,主要用于散货的存储,占地面积为 4077.04m2。(2)新建 4 座堆场,主要用于件杂货的存储,占地面积分别为 7776m2、
8877m2、9824m2、3790m2。
(3)新建 1 座综合办公楼,平面尺寸为 18m×40m(4 层)。(4)新建 1 座 1 层管理用房,平面尺寸为 18m×10m。(5)新建 1 座 1 层附属用房,平面尺寸为 30m×8m。(6)新建 1 座 1 层变电所,平面尺寸为 10.8m×22m。(7)新建 1 座门卫,平面尺寸为 8m×8m。(8)新建 1 座机修车间,平面尺寸为 25m×12m。
— 35 —
9.开挖及疏浚工程
(1)陆域开挖
本工程开挖临海盐塘部分陆域,形成码头前沿水域,陆域开挖面积
9.7
亩,开挖方量共约
30228.61m3,为围堰保护下的干地开挖。
图
2-4
陆域开挖范围示意图
(2)码头前沿水下疏浚
根据平面布置及现状地形,本工程船舶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存在部分浅
区,需要进行疏浚,疏浚面积
26721.23m2(见附图 3),疏浚方量 34447.38m3。
设计方案中疏浚采用
1.5~2m3 抓斗挖泥船施工,设计超深 0.4m,超宽 3m。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疏浚物直接驳船运输至海盐县新浦废弃矿坑区域
开发项目(隐马山)进行填筑,直线运输距离约
16km。
工程西北侧与千亩荡水源准保护区相邻,且下游约
1.7km 处为二级水源
保护区,水环境较为敏感。为降低对水环境影响,环评要求在施工条件具备
的情况下,采用带环保防污帘的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并对施工区下游二
级水源保护区处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施工不会造成二级保护区处水质超标。
10.公用工程
(1)供电
本工程用电按照三级负荷考虑,由市政供电部门就近引入,至后方陆域
拟建
1 座 10kV 变电所。
(2)给排水
给水水源从市政给水主管道引入,要求进水压力不低于
0.30Mpa,进水
管径不小于
DN150。
— 36 —
本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
陆域作业区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隔油
+三级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地面冲洗及抑尘用水;
作业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或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
置,不在码头上岸,码头设船舶废水应急接收设施。船舶生活污水与作业区
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通信系统
本工程通信和监控设施,包括电气室及办公综合楼的行政电话、生产调
度电话、无线对讲电话、码头区域的工业电视、有线广播系统等。
(4)消防
办公与管理区:办公区室外设消火栓,建筑物室内按规范配置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库场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
等,室外设置给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系统、雨污水排水系统。
码头区域: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码头作业区配置灭火设施,设置
半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系统或采用移动式消防炮。
11. 依托工程
(1)航道
本项目依托已有航道嘉于线连接浙北航道网,无需新建航道。
嘉于硖线航道起于嘉兴市西郊杭申线航道乍嘉苏高速公路桥,沿乍嘉苏
高速公路东侧南下,穿
320 国道、沪杭铁路、在秀洲区王店镇四联村接海盐
塘,沿海盐塘经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海盐县沈荡镇、在海盐县于城镇进入
盐硖乙线、接长山河口,全长
41.598km,分为南郊河西段、嘉于段和于硖段。
嘉于段起点桩号为
K10+715.08,航道接南郊河西段终点,沿海盐塘南下,
终于海盐县干城镇,接干硖段,终点桩号
K30+520.61,全长 19.805km。工
程航段为现状
Ⅳ级,规划Ⅲ级航道,一般段航道宽度为 55~70m,水深≥2.5m,
弯曲半径
≥320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 1.96m,最低通航水位 0.46m,拟建
码头岸线所在航段面宽为
68m-97m。
(2)锚地
本项目上游约
5.8km 处为现状元通待泊区,拥有 1000 吨级锚泊位 9 个;
— 37 —
本项目下游约
9.5km 处为现状横塘桥锚泊服务区,拥有 1000 吨级锚泊位 8
个。根据规范,本工程需要锚位数量为
3 个,上下游现有待泊区能够满足应
急锚泊需求,在码头前沿的
1#泊位为待泊泊位。
(3)导助航设施
本工程考虑港池内水域的助航设施配布,在回旋水域边界设置
3 座灯浮
标,标识水域边界位置;在码头端部设置灯桩
3 座,标识码头位置。
(4)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
海盐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
12 万 t/d,根据海盐县水务集团提供的
资料,目前平均处理量约
9 万 t/d,余量约 3 万 t/d,尾水水质稳定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排放标准。
本项目新增废水日排放量约
10t/d,仅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
0.03%,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接纳项目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
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送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
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工程所在区域目前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到位,位于海
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受纳范围内。
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
COD、氨氮、SS 等,污染物浓度均较低,
对污水处理厂不会造成冲击影响。根据海盐县水务集团提供的资料,
2026
年
1 月 14 日到 1 月 20 日的监督性监测数据(详见表 2-10),海盐县城乡污
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标准限值要求。
表
2-10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数据 单位:mg/L
监测时间
pH 值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总氮
水温(
℃)
2026.1.14
6.21
19.2
1.203
0.04
10.67
7.9
2026.1.15
6.15
19.5
0.837
0.037
10.171
7.9
2026.1.16
6.24
19.4
1.021
0.036
10.42
8
2026.1.17
6.23
20.6
1.5
0.043
9.746
8
2026.1.18
6.18
21.8
0.948
0.053
10.013
7.9
2026.1.19
6.18
22.2
1.225
0.052
9.589
7.9
2026.1.20
6.67
25.5
0.761
0.045
10.041
14.1
12. 作业标准、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泊位作业标准如下:
(1)船舶装卸作业时的风力不宜大于 6 级;(2)船舶装卸作业时的日降水量小于 25mm;
— 38 —
(3)船舶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时,雾的能见度不宜小于 500m;(4)船舶靠离泊、装卸作业时不出现雷暴。
根据《港口码头劳动定员标准》(
JT/T331-2006)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
的设备配置情况和营运要求,本工程劳动定员约
37 人。
根据设计方案,本工程年运行
350 天,其中码头区年作业天数约 330 天,
陆域库场工作天数约
350 天,均为三班制工作。码头作业时,陆域库场同步
作业;码头不作业时,后方堆场或仓库可以堆取货(料),或者出货。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1. 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
(1)水域布置
本工程利用西侧及南侧岔河岸段顺岸布置
5 个 500 吨级码头,泊位总长
396m。考虑到本项目船舶进出港航道嘉于线现状为 IV 级航道(500 吨级),规
划为Ⅲ级航道
(1000 吨级),为使未来码头能充分发挥船型大型化优势,码头
泊位长度按
1000 吨级船舶船长控制。西侧岸段紧邻嘉于线航道,自北向南
依次布置
1 个待泊泊位、1 个散货泊位及 2 个件杂货泊位,泊位编号分别为
1#~4#泊位,码头泊位长度 312m,最多满足 4 艘 1000 吨级货船靠泊。南侧
岔河岸段布置
1 个件杂货泊位,泊位编号 5#泊位,码头泊位长度 84m,与西
侧岸线呈
96°夹角,可满足 1 艘 1000 吨级货船靠泊。散货泊位与件杂货泊
位码头前沿作业区宽均为
1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 20m;码头前沿设回
旋水域,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为
-2.74m,码头顶面高程取 2.90m。
码头前沿线距离航道中心线最小距离为
54m;码头前沿回旋水域直径 62.4m。
(2)陆域布置
本工程总用地
129.6 亩(不含进港道路占地约 26.6 亩),其中陆域占地
面积约
119.9 亩,剩余 9.7 亩开挖后成为水域。
本项目码头陆域采用满堂布置,堆场紧邻码头后方布置。作业区布置一
处闸口,位于作业区南侧,同时设置
1 座门卫房,闸口与入港道路相接处道
— 39 —
路宽度
20m,为双向四车道布置。作业区路网布置呈四横三纵,自西侧码头
前沿往后依次为横一路
~横四路,自北侧往南,依次为纵一路~纵三路。1#~4#
泊位码头前沿作业区与横一路共用布置,
5#泊位码头前沿作业区与纵三路共
用布置。其中,横一路
~横四路道路宽度依次为 15m、15/30m、12m、20m。
纵一路
~纵三路主要道路宽度为 20m、15/30m、15m。
纵二路与纵三路之间布置有
1#-3#件杂货堆场,2#泊位后方布置 4#堆场。
其中,散货料库位于
4#堆场后方,变电所位于 3#堆场东北角。辅建区位于
港区南侧,布置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水池、管理用房及机修车间。办公区域
位于港区东侧,主要包括办公楼及附属用房。
作业区南侧设
1 个出入口,出入口设置 1 座门卫房,出入口通道宽度为
28m;布置的进港道路与嘉南线相连,疏港道路路基宽度约 23m,双向四车
道,疏港道路包含
1 座简支梁桥。
2. 施工现场布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
129.6 亩(不含疏港公路),其中陆域占地面积 119.9
亩;疏港公路占地面积约
26.6 亩。施工营地布置于现状用地红线内,本项目
1#~5#泊位及其后方陆域作业区先后施工,工程施工出入口布设于项目区东
南侧,嘉南线通过疏港道路可通达项目区内,无需修建施工便道。
施工方案
1. 施工特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后方作业区及疏港道路,水工结构、地基
处理等均为一般常见形式,可按常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工期
24 个月。
2. 施工程序
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场地现状等具体情况,总体施工顺序如下:
— 40 —
图
2-5
总体施工工艺流程图
3. 施工组织
(1)施工用水用电
项目区施工期间引入
DN100 市政供水管道一根,供项目区生活用水及
施工用水。项目施工用电可以直接引电网用电,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2)施工材料
土石料:项目区填筑所需宕渣及碎石需从当地合法料场商购。项目区绿
化覆土来源于码头陆域开挖土方。
砂砾石:项目所需的砂石从附近建筑材料市场购买。
其它建筑材料:水泥、管材等原材料当地市场供应充足,采购方便。疏
港公路所需混凝土为商混。
4. 施工工艺
(1)清表工程
施工主体进场,首先进行场平,场平前对项目区内表土进行剥离,剥离
的表土资源由政府进行处理。
— 41 —
(2)码头工程
施工顺序为:
施工准备
→灌注桩施工→现浇胸墙施工、靠船构件施工→桩帽、连系梁
施工
→码头设施安装。
施工时先在临河侧设置围堰,在围堰保护下进行陆域
9.7 亩开挖至设计
底高程。开挖坡面及基坑底部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处理。待灌注桩施工完毕
后,进行现浇胸墙施工。施工结束拆除围堰。
码头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钻机钻进成孔,成孔过程中为防止孔
壁坍塌,在孔内注入人工泥浆或利用钻削下来的粘性土与水混合的自造泥浆
保护孔壁。护壁泥浆与钻孔的土屑混合,边钻边排出,同时这些泥浆被重新灌入
钻孔进行孔内补浆。当钻孔达到规定深度后,安放钢筋笼,在泥浆下灌注混
凝土,浮在混凝土之上的泥浆被抽吸出来。泥浆、钻渣由管道输送至布置在
附近沉淀池中,进行固化处理。
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流程如下:桩位放样
→钻机就位→检验、调整钻机
→正循环钻进至设计深度→打开高压注浆泵→反循环提钻并喷水泥浆→至
工作基准面以下
0.3m→重复搅拌下钻并喷水泥浆至设计深度→反循环提钻
至地表
→成桩结束。
(3)水下疏浚
在疏浚范围左右两侧设定位浮鼓,用于施工作业船舶粗定位。挖泥船通
过设置定位浮鼓驶入施工现场,按已设置的定位浮鼓位置,带缆于浮鼓上进
行粗定位。粗定位完成后,经船用
GPS,对挖泥船进行准确定位后挖泥作业,
疏浚物直接驳船运输至海盐县新浦废弃矿坑区域开发项目(隐马山)填筑。
(4)陆域地基处理
由于河港码头为低桩承台重力式结构,荷载大,件杂货堆场的堆荷大,
对码头的整体稳定不利。为增加堆场的地基承载力,减少堆场沉降,并增大
码头的整体稳定安全性,堆场推荐采用搅拌桩处理。水泥搅拌桩法是利用水
泥作固化剂,通过深层搅拌机械,将软粘土与固化剂强制结合,利用固化剂
与软粘土之间所产生的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使软土硬结成具有整体性,
水稳性和一定强度的优质地基。再结合宕渣回填完成地基处理。
— 42 —
(5)建筑基础工程
建筑基础待陆域填筑后施工,除门卫室及变电所采用独立基础,泵房及
发电机房采用筏板基础外,其余均采用桩基础。
独立基础:清理基坑及抄平
→混凝土垫层→基础放线→钢筋绑扎→相关
专业施工
→清理→支模板→清理→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振捣
→混凝土找平→混凝土养护→模板拆除
筏板基础:测量定位放线
→垫层施工→测量定位放线→筏板基础钢筋绑
扎
→筏板基础→侧模安装→柱插筋→验收→筏板基础混凝土浇注→养护
(6)疏港公路
①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施工时序为场地平整
→铺设垫层→现浇沥青砼面层。路基填筑
时进行分层填筑碾压,并同步进行管线工程埋设施工,如给水、排水、电力
工程。路基沉降稳定后即可进行路面分层填筑碾压和路面浇筑。路肩边缘设
置预制砼拦水埂,通过雨水口将水排入地下排水管。路基回填,采用分层填
筑、分层压实,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不应超过
30cm,填筑至路床顶面的最后
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10cm。道路采用水泥路面。
②疏港公路简支桥梁
桥梁上部结构包括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预应力砼连续梁,桥梁上部结
构梁板为外购,吊机安装,现浇梁采用现场混凝土浇筑。桥梁下部结构采用
柱式墩、柱式台等,基础均采用灌注桩。
灌注桩基础采用泥浆护壁施工。该施工工艺的流程是:平整场地
→泥浆
制备
→埋设护筒→铺设工作平台→安装钻机并定位→钻进成孔→清孔并检
查成孔质量
→下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护筒→检查质量。钻孔和
清孔过程中钻渣泥浆,由管道运输至布置在桥梁附近的沉淀池中,循环利用。
其他
无。
— 43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的区域为二
类功能区(附图
6)。
(2)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海盐塘东岸,与西北侧千亩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相邻,水质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工程下游 1.7km
处为海盐塘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水质执行
Ⅲ类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
工程区拟建址现状为村庄,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工程区东侧现状为嘉
南线公路、西侧现状为嘉于线
IV 级航道。根据《海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方案》
(2026 版),“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
外的地区
)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位于嘉南线公
路和嘉于线
IV 级航道之间,属于有交通干线经过的,可按 2 类声环境功能
区执行。另根据《海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工程疏港道路南侧为
3 类功能区、疏港道路位于嘉南线两侧 35m 区域执行 4a 类标准;本工程西
侧河道为嘉于线
IV 级航道,航道两侧 35m 范围内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4)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根据《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
城镇,嘉于线
IV 级现状(规划Ⅲ级)航道东岸,嘉南线公路西侧,属于“海盐
县于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42420003”、“海盐县河道与交通廊道
绿带生态屏障区优先保护单元
ZH33042410008”,具体见附图 7。
(5)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作业区及疏港
道路均未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 44 —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发布的《
2024 年海盐县环境状况白皮
书》,
2024 年海盐县全年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两项指标日达标率
为
100%,二氧化氮(NO2)指标日达标率为 99.5%,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一级浓度限值要求;细颗粒物(PM2.5)日达标率为 95.0%、可吸
入颗粒物
(PM10)日达标率为 98.3%、臭氧(O3)日达标率为 94.8%,均符合二级
浓度限值要求。因此,海盐县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②基本污染物
为了解评价区域内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收集了海盐县环境
空气常规监测站
2024 年基本污染物的全年监测数据。
由表
3-1 监测结果可知,海盐县区域 2024 年 SO2、NO2、PM10、PM2.5、
CO、O3 的年评价指标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表
3-1
海盐县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单位名称
污染
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g/m3)
现状浓度
/(g/m3)
占标
率
/%
超标倍数
超标频
率
/%
达标情况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
盐分局
/
海盐高级中学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6
10
0
0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150
8
5.3
0
0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25
62.5
0
0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80
63
78.8
0
0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45
65.7
0
0
达标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150
115
76.7
0
0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28
80
0
0
达标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75
73
97.3
0
0
CO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4000
1000
25
0
0
达标
O3
百分位
(95%)8h 平
均质量浓度
160
148
92.5
0
0
达标
③特征因子
为了解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委托宁波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
项目区附近总悬浮颗粒物(
TSP)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监测点位于项目西侧 0.25km 处夏塘浜。
— 45 —
表
3-2
TSP 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
μg/m3
监测点
监测结果
评价标准
是否达标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夏塘浜
60
67
70
56
63
56
52
300
达标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监测点总悬浮颗粒物(
TSP)指标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位于海盐塘,下游
1.7km 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目标水质均为
Ⅲ类。为了解工程区地表水环境状况,于 2024 年 10 月 15~17 日开展水环境
现状监测,共设
3 个监测点,其中 1#点位于海盐塘与长木桥港交汇处、2#
点位于疏港道路的桥梁位置,
3#点位于工程区下游 1.7km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
区,监测
3 天,每天监测 1 次,监测项目 pH、BOD5、高锰酸盐指数、石油
类、氨氮、总磷。
根据下表监测结果,工程区水体中
BOD5、CODMn、NH3-N 均出现超标
监测结果,其中
1#、3#站位 BOD5 全部超标,2#站位 BOD566.7%超标;2#
站位的
CODMn、NH3-N 也出现了超标,NH3-N 为 100%超标。其余站位的各
监测指标都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表
3-3
海盐塘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
断面
项目
pH
BOD5
CODMn
NH3-N
石油类
TP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Ⅲ标准值
6~9
≤4
≤6
≤1
≤0.05
≤0.2
1#(海盐塘与长木桥港交汇
处)
最小值
7.7
4.4
4.4
0.624
0.02
0.17
最大值
7.8
4.8
4.9
0.646
0.03
0.18
平均值
7.7
4.6
4.6
0.636
0.02
0.18
最大标准指数
/
1.2
0.82
0.65
0.60
0.90
达标率
%
100
0
100
100
100
100
2#(疏港道路桥梁
位置)
最小值
7.5
5.1
5.5
1.01
0.03
0.22
最大值
7.8
5.4
6.1
1.09
0.04
0.24
平均值
7.67
5.23
5.83
1.04
0.03
0.23
最大标准指数
/
1.35
1.02
1.09
0.8
1.0
达标率
%
100
66.7
33.3
0
100
0
3#(下游
1.7km 饮
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处)
最小值
7.6
4.4
4.4
0.696
0.02
0.17
最大值
7.8
4.7
4.7
0.711
0.03
0.18
平均值
7.73
4.53
4.53
0.70
0.02
0.18
最大标准指数
/
1.18
0.78
0.71
0.60
0.90
达标率
%
100
0
100
100
100
100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委托宁波
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地点的昼、夜间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
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
3-4。
— 46 —
表
3-4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
dB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噪声值
标准值
(昼间/夜间)
达标情况
备注
昼间
夜间
5#厂界东北侧 2024.10.17
58.6
45.9
60/50
达标
东、南、北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2 类标准,西侧嘉于线航
道两侧
35m 范围及疏港道路位于
嘉南线两侧
35m 范围区域执行 4a
类标准,疏港道路南侧为
3 类区
6#厂界西北侧 2024.10.17
57.2
43.8
60/50
达标
7#厂界西南侧 2024.10.17
53.4
42.6
70/55
达标
8#厂界东南侧 2024.10.17
51.1
42.3
60/50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
(4)陆生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嘉于线航道东侧,嘉南线公路南侧,周围主
要为农田、村庄、空地和道路,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
相邻的海盐塘上游和下游无水产品养殖区,本项目河段无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及鱼类三场,本项目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①植被现状调查
海盐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植被以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
青冈、苦储栽培植被区。植物种类有从中亚热带过渡的特征。生物种属南北
兼蓄,种类繁多。植被来源分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种。其中天然植被有黄
山松和金钱松群系,青冈、苦储常绿阔叶林群系,棕树、枫香常绿阔叶林群
系,马尾松针叶林群系以及灌从植被;人工植被有人工营造、人工改造两部
分,人工营造植被有马尾松、杉木、湿地松、火炬松等人工针叶树纯林,棕
树、油茶、油桐、青梅、板栗等阔叶林纯林,天然植被经人类长期经营和改
造,形成人工改造植被,分布最广,面积最大。丘陵地区部分马尾松林,经
过长期封山育林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形成郁闭度较高的针叶林纯林。农作
物资源主要有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竹林,粮油作物以水稻、油菜为主,
此外还有大豆、小麦、蚕豆、甘薯、玉米等,经济作物主要是蔬菜、瓜、菱、
藕、桑、茶等。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原生植被被完全破坏,目前基本为次生植
被,主要为河道、道路两侧所种树木和水稻、油菜等农业栽培植物,少量野
生植被为田间杂草为主的草本植被,以及部分水生植被,调查范围内未涉及
挂牌的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野生保护植物。
②动物现状调查
— 47 —
本区域内为土地开发利用时间长的杭嘉湖平原水网地带,原生生物群落
已几乎不再存在,野生动物种群也受到了相应的破坏。根据了解,目前,本
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主要以常见鸟类、小型兽类、两栖类、爬行类和各类昆虫
为主。其中鸟类主要有:麻雀、燕雀、家燕、普通翠鸟、斑鸠、普通夜鹰等;
兽类主要有:蝙蝠、田鼠、小家鼠、褐家鼠、草兔、黄鼬等;两栖类主要是
蛙形目的蟾蜍科、蛙科的一些种类;爬行类主要是龟鳖目的鳖科、蜥蜴目的
壁虎科和蜥蜴科、蛇目的游蛇科的一些常见种类。
根据调查,项目区交通发达,基本无野生动物栖息,多为农田动物和鱼
塘养殖水生动物,调查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及其栖息地。
(6)水生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杭嘉湖平原河网区。
①浮游植物
根据调查资料,杭嘉湖平原河网浮游植物共计
72 属种,优势种类有小
环藻、直链藻、隐藻、衣藻、裸藻等。
②浮游动物
根据调查资料,杭嘉湖平原河网浮游动物有
65 属种,常见种和优势种
类有原生动物的筒壳虫、焰毛虫和似铃壳虫等;轮虫有龟甲轮虫、晶囊轮虫、
臂尾轮虫等;枝角类的秀体溞、象鼻溞、裸腹溞等;桡足类的有剑水蚤、哲
水蚤及无节幼体等。
③底栖生物
根据调查资料,杭嘉湖平原河网底栖动物种类共计
70 种,常见和优势
种类为河蚬、环棱螺、摇蚊幼虫等。
④水生维管束植物
根据调查资料,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生维管束植物
44 种,优势种类为苦
草、喜旱莲子草、金鱼藻、浮萍及芦苇等。
⑤鱼类
查找相关鱼类文献,杭嘉湖平原河网区域共有鱼类
6 目 13 科 44 种,以
鲤科鱼类为主体,与长江中下游其他湖泊的鱼类区系大致相同,为典型的东
亚淡水鱼类区系组成特点。未发现有珍稀、濒危和保护的鱼类。根据调查,
码头附近无重要鱼类
“三场一通道”。
— 48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现状为空杂地。不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地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内基本没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和保护物种。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干散货
(含煤炭、矿石)、件杂码头”,为非工业类
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尾气等,影响范围
较小,且随施工结束而结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输送粉尘、运输车辆
扬尘、船舶及汽车尾气等。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确定大气环境
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判定过程见大气专题),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为边长为
5km 的矩形范围。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和机
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
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营运期:营运期污水主要为陆域员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地
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
陆域员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船舶油污水委托定点接收单位处置,码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
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绿化、道路降尘、洗车等。
— 49 —
水 污 染: 码 头 陆 域 及船 舶 生 活 污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标 准 》
(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经海盐县城乡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达标后排放。因此,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
级为三级
B。
水文要素:本项目不涉及“水温”和“径流”要素变化,仅分析“受影
响地表水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评价等级为三级。
综上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工程区海盐塘上游
500m 至下游 1700m。
(3)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码头”,
为非工业类项目;结合《海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盐政办发〔
2026〕
6 号),本项目所在地块可参照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营运期噪声主要为
皮带机、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辆交通、船舶的噪声,经采取降噪
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
境》(
HJ2.4-2021),同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
态影响类
)》(试行),本项目营运期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向外 200m 范围。
(4)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结合《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水运-130、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为Ⅳ类项目,因此
不设置评价范围。
(5)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本
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
码头等”,为非工业类项目,属于“其他行业
-全部”类项,为 IV 类项目,
因此不设置评价范围。
(6)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22):“a)涉及国
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b)
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
c)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
— 50 —
低于二级;
d)根据 HJ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
于二级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e)根据 HJ610、HJ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
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f)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km2 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
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
g)除本条 a)、b)、
c)、d)、e)、f)以外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h)当评价等级判定同
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本项目不涉及国家
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不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也不属于
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
的建设项目,工程占地规模小于
20km2,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根
据“
HJ19-2022”中的评价范围确定依据,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用地范围内
及附近区域;本环评生态影响范围确定为项目占地范围及厂界外
200m。
综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见下表。
表
3-5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1
大气环境
边长为
5km 的矩形范围
2
地表水环境
工程区海盐塘上游
500m 至下游 1700m
3
声环境
厂界外
200m 以内范围
4
地下水环境
不设置评价范围
5
土壤环境
不设置评价范围
6
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范围及厂界外
200m
2.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本工程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位于沈荡镇和于城镇,共计
18 处,主要保护目标见表 3-6 及附图 8-1。
表
3-6
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坐标
规模(户)
保护对象
/
内容
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作业区
/疏港道
路最近距离
/m
街道
/乡镇
行政村
X
Y
1
于城镇
鸳鸯村
869*开通会员可解锁*
889
居民
二类
西、南、西南
235
2
于城镇
于城小学
869719 3384441 986 人
居民
二类
南
1397
3
于城镇
于城幼儿园
869709 3384356 310 人
居民
二类
南
1475
4
于城镇
于城镇区
(三联)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居民
二类
南、东南
760
5
于城镇
于城镇区
(鸳鸯) 869*开通会员可解锁*
居民
二类
南
883
6
于城镇
于城中学
868850 3384434 413 人
居民
二类
南
1416
7
于城镇
庄家村
869561 3383990
702
居民
二类
南
1803
— 51 —
8
于城镇
构塍村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857
居民
二类
南
2113
9
于城镇
吕冢村
867*开通会员可解锁*
928
居民
二类
西南
2498
10
于城镇
八字村
871845 3384601
941
居民
二类
东南
2539
11
于城镇
三联村(南)
869634 3385703
1055
居民
二类
南
210/46
12
于城镇
三联村(东)
869863 3386122
居民
二类
东南
264
13
于城镇
三联村(北)
869199 3386707
居民
二类
北
632
14
沈荡镇
聚金村
868696 3386199
780
居民
二类
西北
469
15
沈荡镇
中钱村
868630 3387510
1198
居民
二类
北
1535
16
沈荡镇
五圣村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
居民
二类
东北
1743
17
沈荡镇
永庆村
867881 3387549
1218
居民
二类
西北
1950
18
沈荡镇
沈荡镇区
(永庆) 867530 3388362
1413
居民
二类
西北
2809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作业区四周
20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疏港道路西侧有 1 户
农居,距路中心线最近距离约
46m,敏感点具体见上表 3-6 中第 11 项及附
图
8-1 中三联村(南)。根据建设单位向于城镇了解的情况,该户农居已经
列入拆迁范围,后续将实施拆迁,在未拆迁前为本工程敏感目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不在河道取水,也不直接向河流排水,但下游
1.7km 为海盐塘备
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且西北侧与千亩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相邻。地表水
环境敏感目标为工程西北侧上游相邻的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准保护区、工程
所在海盐塘水体,以及工程区下游
1.7km 的海盐塘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均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
生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地点环境区域属于一般区域,用地范
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工程区周边
动植物资源、海盐塘及其支流的水生生物及鱼类等。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详见表 3-7-1。环境影响预测
现阶段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限值,
2031 年起执行二级标准限值,标准值详见表 3-7-2。
— 52 —
表
3-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12)
污染因子
环境标准限值
单位
备注
1h 平均
日最大
8h 平均
24h 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
150
60
µg/m3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TSP
/
/
300
200
PM10
/
/
150
70
PM2.5
/
/
75
35
NO2
200
/
80
40
NOX
250
/
100
50
O3
200
160
/
/
CO
10
/
4
/
mg/m3
表
3-7-2 2026 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过渡阶段浓度限值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1
二氧化硫
(
SO₂)
年平均
20
60
20
20
μg/m³
日平均
50
150
50
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150
150
2
二氧化氮
(
NO₂)
年平均
40
40
30
30
μg/m³
日平均
80
80
50
5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200
200
3
一氧化碳
(
CO)
日平均
4
4
4
4
mg/m³
1 小时平均
10
10
10
10
4
臭氧(
O₃)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00
160
100
160
μg/m³
1 小时平均
160
200
160
200
5
颗粒物(粒径
小于等于
10
μm,PM₁₀)
年平均
40
60
20
50
μg/m³
日平均
50
120
50
100
6
颗粒物(粒径
小于等于
2.5
μm,PM₂.₅)
年平均
15
30
10
25
μg/m³
日平均
35
60
25
50
7
总悬浮颗粒物
(
TSP)
年平均
/
/
80
200
μg/m³
日平均
/
/
120
300
(2)地表水
工程区位于海盐塘,下游
1.7km 处水体为海盐塘(备用水源)饮用水源
二级保护区,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
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3-8。
表
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
序号
指标
Ⅱ类标准值
Ⅲ类标准值
1
pH(无量纲)
6~9
2
高锰酸盐指数
≤15
≤6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3
≤4
4
氨氮
≤0.5
≤1.0
5
总磷
≤0.1(湖库 0.025)
≤0.2(湖库 0.05)
6
石油类
≤0.05
≤0.05
(3)声环境
工程拟建址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
间
60dB、夜间 50dB;嘉于线航道两侧 35m、嘉南线公路两侧 35m 范围内执
— 53 —
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夜间 55dB;疏港道路南侧执行 3 类标准,即
昼间
65dB、夜间 55dB。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本工程营运期作业区废气主
要为矿建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等,以颗粒物计。根
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927-1996)新改扩二级标准规定,
装卸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为
1.0mg/m3,散货料仓除
尘器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见表
3-9。
表
3-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
20
5.9
30
23
本项目食堂设
2 个灶头,属中型规模。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对应的中型规模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3-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个)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5≥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m2)
≥1.1
≥3.3,<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
60
75
85
注:标准中还规定“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开挖
排水、车辆冲洗、场地冲洗、基坑、径流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槽车运送或者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
隔 油 、 沉 淀 澄 清 处 理 后 达 到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现场施工过程。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
水)、码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
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收集后,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
接收处置;作业区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等经隔油
+三级沉淀
— 54 —
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标准后回
用于厂区路面、绿化、堆场洒水抑尘等;经隔油池、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
污水(包括陆域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三级标准,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尾水中
COD、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其余指
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表
3-1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车辆冲洗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
1
pH
6.0~9.0
6.0~9.0
2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
15
30
3
嗅
无不快感
无不快感
4
浊度(
NTU)
≤
5
1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mg/L) ≤
10
10
6
氨氮(
mg/L)
≤
5
8
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
0.5
0.5
8
Fe(mg/L)
≤
0.3
-
9
Mn(mg/L)
≤
0.1
-
1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
1000(2000)a
1000(2000)a
11
溶解氧(
mg/L)
≥
2.0
2.0
12
总氯(
mg/L)
≥
1.0(出厂),0.2(管
网末端)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13
大肠埃希氏菌(
MPN/100mL 或
CFU/100mL)
无
c
无
c
注: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a 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b 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 2.5mg/L。c 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
表
3-12
污水排放标准
除
pH 外均为 mg/L
指标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动植物油
GB8978-1996 三级
6~9
≤500
≤400
≤35①
8①
100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尾水排放标准
6~9
≤40
≤10
≤2(4)②
0.3
1
注:①
GB8978-1996 中氨氮无三级排放标准,参照执行《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
(DB33/887-2013)。②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表
3-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单位:dB
昼间
夜间
70
55
— 55 —
运营期: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西厂界临航道,执行 4 类标准;疏港道路
位于嘉南线两侧
35m 范围区域执行 4 类标准,疏港道路南侧执行 3 类标准。
表
3-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 类
70
55
注: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4)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
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及暂存设施(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
术规范》
(HJ 1276-2022)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采
用库房、包装工具
(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
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船舶
垃圾的排放控制应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GB3552-2018)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
"环发[2014]197 号""嘉环发[2023]7 号"文件相关意见,确定本项目
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Cr、氨氮、颗粒物。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 3-14。
表
3-14
总量控制建议值,
t/a
总量控制因子
本项目排放量
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
区域替代削减比例
区域替代削减量
COD
0.139
0.139
/
/
氨氮
0.007
0.007
/
/
工业烟粉尘
1.251
1.251
1∶1
1.251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分别为
COD0.139t/a、氨氮 0.007t/a、
烟粉尘
1.251t/a。根据"环发[2014]197 号"、"嘉环发[2023]7 号"文件相关意见,
烟粉尘增加量按照
1:1 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则削减替代量为烟粉尘 1.251t/a。
本项目所需烟粉尘总量指标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56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污染因子识别1.1 施工期工艺流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码头工程建设、
陆域开挖和码头前沿疏浚工程建设、供电照明
-给排水-消防工程建设、装卸
工艺及作业带工程等,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如下:
图
4-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图例:
G 废气、W 废水、N 噪声、S 固废)
1.2 施工期污染因子识别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及环境要素识别见表
4-1。
表
4-1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
污染类别
污染来源
污染因子
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
排放的尾气、河道疏浚
粉尘、机械及汽车尾气(
NO2、CO、SO2 和 HC
等)、底泥恶臭
废水
施工人员、施工设施
生活污水(
CODCr、SS、氨氮)、 泥浆废水、
含油废水
噪声
机械设备、施工车辆,人员施工
噪声
固废
工程弃渣、施工人员、疏浚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疏浚污泥
生态环境
水域:清淤及扰动及影响
陆域:土方开挖
临时占地、破坏植被、水土保持
— 57 —
1.3 环境影响分析1.3.1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悬浮泥沙影响分析
①水下疏浚施工
施工期间的码头前沿海盐塘水下疏浚可引起局部水域污染底泥的再悬
浮与扩散。根据同类型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类比可知,以挖泥船抓斗为中心
约
15m 范围内的水域 SS 浓度明显增高,N、P 污染物的释放速率较静止状
态提高了
1~2 倍,而 30m 范围以外的区域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施工悬浮物沉降速度较快,一般在施工作业停止
2h 后下游水质基本可
以恢复到原有水平。
综上所述,水下疏浚作业将造成河道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
部水环境、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但是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不大,
对海盐塘的水质影响较为有限。施工活动对邻近水体的水质、水文情势的
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活动停止一段时间后,这种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②其他涉水施工
本项目码头及疏港公路简支桥梁的桩基及桥墩桩基采用钢护筒围堰方
法施工,该工艺钻孔过程中由于护筒围堰作用,悬浮泥沙基本不会外漏,
故本项目桩基施工基本无悬浮泥沙产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港池开挖施工前,先在外围设置临时围堰,减少悬浮泥沙扩散,
仅在围堰设置和拆除时产生少量的悬浮泥沙。根据与嘉兴区域同类工程类
比分析结果,围堰设置和拆除过程中,局部水域的
SS 浓度在 80~160mg/L
之间,但施工点下游
100m 范围外 SS 增量不超过 50mg/L,对下游 100m 范
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
(2)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泥浆废水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等。
本工程基础开挖前设置临时沉淀池,基坑废水、泥浆废水经沉淀分离,
分离出来的上清液回于施工作业,不外排。钻孔灌注桩等桩基施工过程会
产生钻孔泥浆,经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钻孔施工,不排放。
本工程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
SS 及石油类,经统一收集、隔油沉淀处理
达到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过程,
— 58 —
不得任意排放。废油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在此
前提下,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Cr、NH3-N、SS 等。如施工
期间日均施工人员按
50 人计算,人均生活污水产生量以 100L/d,排水率以
85%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 4.43t/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通过槽车运送或经市政管网排入海盐县城乡污水厂,严禁随地
排放、不得排入海盐塘,经此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施工船舶废水
本工程施工船舶主要是海盐塘疏浚挖泥船,以及服务于围堰施工的船
舶,参照同类型工程,本项目水上作业施工船舶最多时约
2 艘船舶共同作
业,规模不超过
500 吨级,按 1 艘船工作人员 10 人/艘计;根据《水运工程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污水产生量按 100L/人·d 计,则船
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量约
2.0t/d。所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接收船在施工区
接收委托处置,不排入海盐塘水域。
施工船舶机舱含油污水产生量约
0.28t/d,含油污水中石油类产生量约
1.4kg/d。船舶油污水由接收船至施工区接收,不排入海盐塘水域。
(5)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综上,本工程施工期陆域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槽车或管道输排入海盐
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不排入海盐塘水域;船舶生活污水由接收船至施工区
接收,不排入海盐塘水域;其余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
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过程,不排
入海盐塘水域,不会对工程西北侧千亩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下游
1.7km
处海盐塘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造成影响。
本项目码头桩基施工在围堰保护下进行,对水源保护区基本无影响。
本工程施工围堰采用钢板桩,类比同类型工程,钢板桩的打设及拆除过程
中悬沙影响约
100m,不会对二级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本工程码头前沿水下疏浚设计采用抓斗式挖泥船,为降低对水源保护
区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施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采用带环保防污帘
的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并对施工区下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处进行跟踪监
— 59 —
测,确保施工不会造成二级保护区处水质超标。同时在施工前向主管部门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就疏浚施工方式、措施等问题做好沟通汇报。
总体而言,工程所处嘉兴平原水网流速较小,类比同类型工程,在采
取必要的的措施后,施工悬沙影响范围基本在
30m~200m 之间,即对工程
所在海盐塘、相邻的千亩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会造成一定影响,但基本不
会影响到下游
1.7km 处的二级保护区,且施工悬浮物沉降速度较快,一般
在施工作业停止
2h 后下游水质基本可以恢复到原有水平。
1.3.2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
不固定性,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区一定范围内。根据本工程的特
点,施工期间的主要噪声源和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详见表
4-2、表 4-3。
表
4-2 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序号
建设阶段
噪声源
1
场地平整
挖掘机、铲土机、卡车
2
建筑施工
振捣机、起重机、电锯
3
路面施工
压路机、搅拌机
表
4-3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 单位:dB
序号
名称
距离声源
10m
距离声源
30m
噪声声级范围
平均噪声级
噪声声级范围
平均噪声级
1
推土机
76~88
81
67~79
70
2
挖掘机
80~96
84
71~87
75
3
装载机
68~74
71
59~65
62
4
打桩机
93~112
105
84~103
91
5
振捣机
75~88
81
66~97
72
6
吊车
76~84
78
67~75
69
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叠加
后的噪声增值约
3-8dB,一般不会超过 10dB,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最
高的钻孔式灌注桩机可达
91dB。
露天单台建筑机械施工时可视为点声源,距离加倍时,噪声降低
6dB,
同时考虑空气吸收附加衰减,各类设备噪声随距离衰减情况见表
4-4。
表
4-4 各类建筑机械的干扰半径 单位:m
施工阶段
噪声源
Y55
Y60
Y65
Y70
Y75
土石方
装载机
350
215
130
70
40
挖掘机
190
120
75
40
22
打桩
钻孔式灌注桩机
200
150
80
39
23
结构
混凝土振捣器
200
110
65
37
21
混凝土搅拌机
190
120
75
42
25
木工圆锯
170
125
85
56
30
装修
升降机
80
44
25
14
10
注:干扰半径表示声级衰减为相应声级时所需的距离。
— 60 —
对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在施工点
距场界
70m 以上时,施工场界昼间噪声不会超标,在施工点距场界 350m
以上时,施工场界夜间噪声不会超标。
本工程作业区周边
200m 范围内无村庄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进出港道
路旁有
1 户民居(三联村(南),该村因为工程建设已经基本拆迁,目前仅
剩
1 户,根据于城镇提供的资料,该户农居后续也将拆迁),为降低对周
围声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夜间禁止施工,打桩采用灌注桩机或静压
打桩机,昼间土建作业靠近民居时设置工点隔声围挡或施工机械隔声围
挡;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等,并尽早完成现存
1 户农居的拆迁。
1.3.3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
的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应尽可能利用,不可利用的
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严禁任意排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1)建筑垃圾
施工阶段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以边角余料的钢筋、废弃包
装物、碎石等废物为主。由于建筑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与施工水平、
建筑类型等多种因素有关,产生的废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卖至废品收购
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场填埋,严禁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
施工期按
50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 1kg/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
为
50kg/d。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等设施,按照生
活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
求,将生活垃圾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
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改善人
民生活环境。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多余土方
根据水保方案,本工程码头区陆域开挖等产生土方
30228.61m3,将全部
作为陆域回填料,与宕渣混合用于回填;水下疏浚土方
34447.38m3,直接驳
船运输至海盐县新浦废弃矿坑区域开发项目(隐马山)进行填筑。项目疏
— 61 —
浚土方在综合利用前,应根据其用途分别完成采样监测,在满足《土壤环
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筛选值,或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
GB36600-2018)中相应用地筛选值标准情况下方可进行综合利用。
本工程码头基础、疏港道路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将产钻渣。
钻渣经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分离后用于本项目后方陆域回填,不排放。
(4)含油固废
施工机械机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擦拭物、施工机械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会
产生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
分别属于
HW49 其他废物中的 900-041-49 以及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
废物中的
900-214-08;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属于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中的
900-210-08。含有固废产生量较少,且分散于每个施工工区。
根据工程量及施工时长,施工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要求分类收集后由有
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含油固废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1.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中未完工开挖面、堆
场和道路等扬尘污染,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在采取相应的环境
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
失,不会对项目区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详见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部分。
1.3.5 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占地影响
本工程永久占地均为新申请用地,包含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
三种类型,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导致土地原有功能改变,
即使目前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变更为港区用地、港池水域等,
造成农用地生物量损失。工程永久占地地表在工程建成后将被永久建(构)
筑物覆盖或被地面硬化,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较大的改变,对原生态环境
的干扰和破坏是不可避免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
被损坏范围,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努力打造绿化景观。
— 62 —
施工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等用地,施工场地
包括临时办公、堆置建筑材料及加工生产区等,均位于本工程用地红线内,
施工场地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和重复使用场地。工程施工道路利用疏港道
路连接嘉南线公路,不新增施工便道,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
(2)对植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拟建地块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
地等)、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用地等)及未利用地为主,施工开始
后,工程占地范围内土地利用格局将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工程建设会
造成占地面积内植物生物量减少,但本工程占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低,且
均为常见植物,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疏港道路占地造成的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
的影响,但由于本项目疏港道路长度仅约
663m,损失的面积相对于整个区
域来说数量较少,而道路绿化工程又将弥补相当的生物量,因此道路占地
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现阶段资料及生态调查结果,工程作业区及疏港道路穿越区域内
未发现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省
级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应立即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视情况采取就地
保护、就地移植等措施。
(2)对动物的影响分析
经现场踏勘,本工程区域内无珍稀野生动物。
工程占地缩小了野生动物栖息空间,割断了部分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
迁移途径、觅食范围,从而对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作业区及疏港
道路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被破坏、通道阻隔、施工噪声
和车行灯光等。疏港道路阻隔使野生动物的正常的交流和觅食受到影响;
施工人员的进入,也会惊扰野生动物,可能会造成野生动物迁移到工程影
响区以外相似的生境;如夜间施工,灯光的照射也会影响动物的生存环境。
然而,由于工程区域为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地区,附近野生动物数量很
少,没有大型野生动物,仅存在一些已适区域生态环境的小型动物、草食
性动物和常见鸟类等,且本工程周边区域内有许多动物的替代生境,动物
较易找到新的栖息场所,因此工程建设对工程区陆域动物的影响有限。
— 63 —
综上,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影响只局限主
要集中在施工区域,范围较小。由于工程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以外
的环境较为相似,区域动物对其环境已有一定的适应性,施工区内的野生
动物较易找到新的栖息地,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同时,本工程周围基本上属于经长期改造的人工生态环境,人类生产、生
活活动频繁,且施工时长有限,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因
此,本工程施工期对沿线动物影响较小。
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提出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1.3.6 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涉水施工活动影响
本工程主要涉水施工内容包括临时围堰修筑及拆除、疏港道路桥梁基
础施工、码头前沿水下疏浚等施工,施工会扰动河流底泥,引起施工区及
附近水域内的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水质浑浊,进而影响浮游植物的光合
作用和浮游动物的觅食。但施工的持续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
之消除。桩基施工噪声会对周边鱼类的觅食、产卵等行为产生一定影响,
但桩基施工时间短,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总体而言,采取围堰施
工法后,码头桩基施工及桥墩施工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少量
活动能力较强的底栖动物会逃往他处,更多的底栖种类则将被掩埋、覆盖,
除少数可存活外,绝大多数则会死亡。施工期间会影响鱼类生境,减少其
活动场所。若在鱼类产卵期施工,还会影响鱼类的产卵和孵化,因此,必
须合理安排涉水施工,避免在鱼类繁殖高峰期施工,并通过减少涉水施工
等措施降低对保护区鱼类等水生生物生存繁殖影响。
(2)施工船舶影响分析
施工船舶螺旋桨及船舶噪声可能对水中的鱼类等游泳动物产生不利影
响,但游泳动物活动力强,具有遇船只逃避的本能,且本工程所在河道为
航道,评价范围内的水生动物已基本适应现有航道水域环境,能够规避船
舶活动频繁的水域,施工船舶不会对鱼类等游泳动物产生大的影响。
施工船舶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
总磷、石油类等,如果直接排入水体,可能引起水体污染,损害浮游生物、
— 64 —
底栖生物群落结构和鱼类的生存、繁殖。因此,应加强对施工船舶污染物
排放的管理,施工期船舶污染物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由专门部门接收处理,
禁止在施工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避免对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3)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围堰设置等施工对河底底泥的扰动,会使施工区及附近水
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水域施工区及附近浮游生物的生存造成影响,并有
可能改变施工区及附近水域浮游生物的种类组成及群落结构,造成浮游生
物种类和数量的减少。涉水施工作业造成作为饵料的浮游植物的减少,进
而导致浮游动物数量和种类的减少。同时由于施工扰动导致沉积在河底的
有害物质释放,从而导致施工河段及其下游局部水域的水质改变,对浮游
植物有一定的致毒作用。
本工程在泊位桩基施工及桥墩施工等过程中采取围堰措施,同时,由
于浮游动植物个体小,繁殖速度快,当悬浮物沉淀,水质恢复后,浮游生
物的数量将会逐步恢复,故工程施工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只是局部的、暂时
的,且本工程涉水施工时间短,对周边河道影响较小,因此工程施工不会
对整个河段浮游生物类群造成较大的影响。
(4)对底栖动物的影响
由于底栖动物移动缓慢,多营定居生活,并且主要栖息在沿岸浅水及
滩坡附近水域,而水下疏浚及桥墩施工等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且简支桥
梁桩基久占据部分河床,将造成部分底栖生物赖以生存的底质的丧失,从
而引起一定的生物量损失。
因此工程施工会对底栖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所产生的悬浮物也
会影响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但工程采取围堰施工,
且施工范围范围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周边底栖动物会逐步恢复。
(5)对鱼类的影响
浮游藻类、浮游和底栖动物是诸多鱼类的主要饵料,饵料的减少和生
物量的降低,通过食物链关系,引起鱼类饵料基础的变化,最终导致渔业
资源的减少。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涉水施工面积较小,造成的浮游生物损
失量相应较少,项目所在区域鱼类能够规避船舶活动频繁的水域,在相邻
水域进食,不会造成区域鱼类的损失。
— 65 —
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域施工及影响范围较小,工程范围内无珍稀水生
生物资源,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1.3.7 环境风险分析
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施工船舶燃料油泄漏及废水事故排放,为
减少施工期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通航区域等,并将施工计划和时间向
相关部门通报,有条件的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航道过往
船只注意避让;在施工中,施工船舶在规定水域内航行,以最大可能地降
低船舶碰撞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施工期间设置警示标志对过往船舶的安全
起到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施工作业区界限上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对附近其他航运、作业船只要加强警戒,注意避让,预防碰撞事故
发生。应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不利气象条件(风
速大于
6 级)施工,以保证作业安全。
(3)施工船舶按照溢油应急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出现油品泄漏并进入水
体,应立即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针对油品泄漏的有效应急减缓
措施,防止油品进一步泄漏和扩散。
(4)如发生施工期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立即停止废水产生的施工作业,
从源头上控制废水的产生,待废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废
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和水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查
清事故排放源,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下游可能受影
响的用水单位或个人等。
(5)应加强对施工船只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建立统一的通讯系统,统一指挥。
(6)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施工期内,应尽量选择避开台风、
暴雨天气,如果遇恶劣天气,应提前停止施工,并对各项设施和工程做好
加固措施,将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各项应
急预案和措施,如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工
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平台、桩基结构工程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将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等。
— 66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营运期装卸工艺流程及污染因子识别1.1 装卸工艺流程
本工程拟建
5 个 500 吨级泊位,主要进行散货(矿建材料)、件杂货
卸船作业。其中
1#为待泊泊位,2#泊位为散货(矿建材料)泊位,3#、4#、
5#泊位为件杂货泊位。
(1)散货(矿建材料)装卸工艺
矿建材料由固定式起重机通过卸料漏斗至封闭的带式运输机,水平运
输至后方散货料仓,使用均化布料机布料。通过装载机装车,运出港外。
所采用的皮带机的带宽为
1m,带速为 1.25m/s。
图
4-2 散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图例:
G 废气、W 废水、N 噪声、S 固废)
(2)件杂货装卸工艺
根据设计,件杂货泊位装卸设备采用固定式起重机。水平运输采用叉
车等,堆场作业设备采用叉车。
1.2 污染因子识别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及环境要素识见下表。
表
4-5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
类别
污染来源
污染源
污染因子
废气
装卸、堆场、输送粉尘、车辆运输
扬尘、燃油废气
TSP、PM10、PM2.5
船舶运行、汽车尾气
燃油废气
CO、NO2、烃类
食堂油烟
食堂
油烟
废水
陆域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船舶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船舶油污水
油污水
石油类
码头地面冲洗水
冲洗废水
SS
洗车废水
冲洗废水
SS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
SS
噪声
固定声源
装卸机械
噪声
LAeq
靠岸船舶
移动声源
运输车辆
固废
陆域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船舶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码头冲洗水沉淀池
沉渣
SS
机修车间
废矿物油
石油类
隔油池
隔油池油脂
隔油池油脂
生态
陆域生态
占地、动植物等
水生生态
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类等
— 67 —
1.3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3.1 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以下内容引自本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1)工程对河势稳定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区
1998 年、2008 年、2017 年和 2024 年卫星图像与现状地形
图对比,另外结合现场调查分析,项目区涉及河道自
1998 年至今未发生明
显变化,河床稳定。
河道演变主要受地形、地势、河床地质构造、两岸植被覆盖情况、当
地气象条件、径流条件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工程所在河道属于平原型河道,
已建护岸部分河道岸线形态基本固定,影响河道形态的主要是淤积。
影响工程沿线河道淤积的主要因素包含河岸的崩坍、地表径流夹带的
泥沙、上游来水携带的泥沙和人工清淤。工程河道沿线岸线稳定,边滩基
本稳定,上下深槽位置、范围基本没有发生变化,深泓位置稳定,滩槽多
年处于稳定状态。近期河道断面形态未发生明显变化,各年代的河道断面
变化较小。预计远期河道主槽位置变化不大,两岸岸线稳定,河槽主要受
上游来水携带泥沙淤积影响。
另外工程沿线河道的流向、宽度基本定型,短期内河道走向不会发生
较大的变化。本项目河道地处平原河网,河底几乎是平坡,河网流速小,
河道容易淤积,需加强河道清淤,保证过流断面。
(2)水位及流速变化
根据防洪评价,本工程
5 个码头基本为陆域开挖后建设的挖入式码头,
且不在河道内设置阻水建筑物,对水位及流速基本无影响。
本工程疏港道路桥梁跨越海盐塘支流南桥港,跨径
10+20+10m,三跨
过河,桥墩与水流方向平行,中跨两组桥墩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经防洪评
价计算
,本项目桥梁涉河处在圩内最高运行水位下断面流速为
0.26m/s。建
桥后水流受桥孔压缩,桥梁在圩内最高运行水位下最大壅水高度
0.00138m,
影响较小。
(3)冲淤影响
①冲刷分析
一般冲刷:在设计水位下,疏港道路桥墩由于压缩水流,导致桥下流
— 68 —
速增大而引起桥下河床断面的冲刷,桥梁在圩内最高运行水位下一般冲刷
为
0.15m,规划河底高程-1.34m,故项目建设不会对河道产生一般冲刷。
局部冲刷:由于桥墩的阻碍,新建桥梁水流在其周围产生强烈旋涡流
而引起局部范围的冲刷深度为
0.20m,高于河底,因此桥梁的建设不会引起
河道局部范围的冲刷。
堤脚局部冲刷:在相应计算水位下由于桥梁桥墩的建设而引起堤脚局
部范围的冲刷量均小于堤脚处深度,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堤脚局部范
围的冲刷。
②淤积分析
经计算,项目建设后不淤流速
V 取值 0.79m/s,项目桥梁建设前河道计
算流速均为
0.26m/s,自身存在淤积,项目桥梁建设后河道计算流速均为
0.28m/s。由于项目建设,缩窄了河道断面,在流量不变的情况下流速略有
增加,可减缓现状河道淤积情况。
1.3.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营运期废水主要陆域员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
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
图
4-3 本工程水平衡图(t/a)
— 69 —
(1)废水源强
①陆域生活污水
本项目营运期职工人数约
37 人,作业天数按照 350 天计,人均每天用
水量取
150L,排污系数取 0.8,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1554t/a。生
活污水中
COD 浓度约 350mg/L,NH3-N 浓度约 35mg/L,SS 浓度约 400mg/L,
估算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见下表。
表
4-6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单位:
t/a
污水量
COD
NH3-N
SS
去向
1554
0.54
0.05
0.62
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②船舶生活污水
根据吞吐量及船型,本项目进出港船舶数量约
4000 艘/年,均为进港船
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500 吨级船舶船员平
均以
6 人/艘估算,船员生活污水发生量按 100L/天·人计算,每艘船每次停
港
1 天,估算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920t/a,主要污染因子浓度:COD 约
350mg/L,NH3-N 约 35mg/L,SS 约 400mg/L,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见下表。
船舶生活污水由港区内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管网接收上岸,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
4-7
项目船舶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污水量(
t/a)
COD(t/a)
NH3-N(t/a)
SS(t/a)
去向
1920
0.672
0.067
0.768
收集上岸,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③船舶油污水
本项目设计代表船型为
500DWT 货船,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规范》(
JTS149-2018),500DWT 货船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的平均发生量
为
0.14t/d·艘,内河船舶起运到港单程时间平均以 1d 计,每年本工程码头
的货船约
4000 艘次。则估算得到港船舶油污水全年发生总量约 560t/a。根
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中相关内容,该废水含
油量在
2000mg/L~20000mg/L,按石油类浓度为 5000mg/L 计,则石油类年
产生量为
2.80t/a。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并由经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
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排入海盐塘。
— 70 —
④码头作业区及道路、件杂货堆场地面冲洗水
本工程码头作业区及道路、件杂货堆场等散落有一定的扬尘,为减少
无组织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将对上述区域定期冲洗,冲洗面积约
6 万 m2。
根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JTS/T105-2021)及同类工
程类比分析,冲洗平均用水量指标按照
5L/m2 次,每周冲洗一次,则冲洗
用水量为
16894t/a,取损耗量为 15%,则冲洗废水量为 13515t/a。根据同类
工程类比分析,其主要污染物为
SS,浓度约 1000mg/L,产生的 SS 量为
13.52t/a。散货码头区域带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码头及地面冲洗废水沿排
水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码头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⑤洗车废水
本项目要求在港区出入口处派专人对进出矿建材料等散货运输车辆进
行冲洗,此过程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根据项目资料,通过车辆运输的
矿建材料为
50 万 t。运输车辆载重量按 40t 计,运输货车约 12500 次/a。冲
洗水量约
0.1t/辆·次,则车辆冲洗水量约 1250t/a,污水量按取用水量的 90%,
即
1125t/a(约 3.5t/d)。冲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 SS,浓度约 1000mg/L,产
生的
SS 量为 1.125t/a。冲洗区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洗车废水沿排水沟进
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港区道路及绿化洒水,以及地面和车
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⑥初期雨水
本工程作业区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量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
于公布浙江省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建设发
[2008]89 号)中海盐
县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式中:
i 为暴雨强度(mm/min);P 为设计降雨重现期(a),取 1 年;
t 为降雨历时(min),取 15min;
根据上式计算,海盐县暴雨强度为
1.064mm/min,本工程码头作业区
及道路、
件杂货堆场面积约
6 万 m2,径流系数取 0.8,初期雨水时间取 10min,
单次最大暴雨强度下,地面前
10min 初期雨水单次产生量约 650t。根据设
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
700m3,满足单次初期
— 71 —
雨水收集要求。年暴雨降雨频次按
10 次/a 计,初期雨水收集量约 6500t/a。
码头初期雨水污染物为
SS,根据已有同类港口工程实测资料,初期雨水中
SS 浓度为 200~2200mg/L,本评价取 1000mg/L,SS 产生量为 6.5t/a。
初期雨水汇集至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进行处理,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和《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
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中的雨水回用水质要求后,回用于
港区绿化、码头喷淋降尘、道路洒水降尘等,沉淀的矿建材料可回收利用。
⑦喷洒抑尘废水
装卸抑尘:本项目黄沙、石子装卸作业会有一定的扬尘产生,通过洒
水车洒水可以有效抑制扬尘洒水车正常开启,保持物料湿润不起尘。根据
同行业类比,喷雾降尘用水量约
2t/d,年工作时间 350 天,则喷雾抑尘用水
量为
700t/a。抑尘用水部分被黄沙、石子吸收,部分蒸发进入大气,无废水
产生及排放。
散货料仓抑尘:散货堆存于料仓中,砂石装卸及堆放时会伴随一定的
扬尘产生,通过喷淋洒水可有效抑制砂石装卸的扬尘,料仓每天洒水
1 次,
洒水强度为
1.4L/(m2•次),本项目散货料仓面积为 4048m2,则料仓抑尘
用水量约
2055t/a。抑尘用水主要被黄沙、石子吸收,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综上,本项目喷洒除尘用水总量为
2755t/a,主要被黄沙、石子吸收,
部分蒸发进入大气,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⑧码头作业区、港区道路、绿化浇洒用水
本项目码头作业区、港区道路、绿化面积合计约
35000m2;根据《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1.0~3.0L/m2·d 计
算,本环评以
2L/m2·d 计,年浇洒时间按 150 天计,则作业区、港区道路、
绿化浇洒用水量为
10178t/a。
⑨疏港道路桥面径流
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桥面径流初期含有一定的悬浮物。机动车路
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与路面行驶机动车流量、机动车类型、降水强度、降
雨周期、道路性质及机动车燃料性质等多个因素有关,一般较难估算。国
内相关研究数据表明,降雨
30min 后,其浓度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
降雨历时
40min 后,路、桥面基本被冲洗干净,污染物含量较低。
— 72 —
降雨冲刷路面(桥面)产生的路、桥面径流污水,含有一定的悬浮物
及石油类,其浓度影响因素包括降雨强度、降雨历时、降雨频率、车流量、
路面宽度、机动车类型和产污路段长度等。根据国内相关数据,降雨初期
到形成路、桥径流的
30min 内,雨水径流中的悬浮物和油类物质的浓度比
较高,
SS 和石油类含量可达 158.5~231.4mg/L、19.74~22.30mg/L;30min
后,其浓度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降雨历时
40min 后,路、桥面基
本被冲洗干净,污染物含量较低。
(2)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与初期雨水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
港区,船舶油污水经收集后定期由港航部门指定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储
运接收,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
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纳入市政管网,最终经
海盐县城乡污水厂集中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排放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
4-8。
表
4-8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废水种类
污染因子
产生情况
环境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产生浓度
(
mg/L)
产生量(
t/a)
产生浓度
(
mg/L)
产生量(
t/a)
陆域员工生活污水
水量
/
1554
/
1554
经隔油池
+化粪池预处理后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CODCr
350
0.544
40
0.062
NH3-N
35
0.054
2
0.003
SS
400
0.622
0.016
船舶生活
污水
水量
/
1920
/
1920
CODCr
350
0.672
40
0.077
NH3-N
35
0.067
2
0.004
SS
400
0.768
10
0.019
船舶
油污水
水量
/
560
/
0
收集后由港航部门认可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石油类
5000
2.80
/
0
地面冲洗
废水
水量
/
13515
/
0
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SS
1000
13.52
/
0
洗车废水
水量
/
1125
/
0
SS
1000
1.125
/
0
初期雨水
水量
/
6500
/
0
SS
1000
6.5
/
0
— 73 —
表
4-9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生产
线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天)
核算方法
废水
量
(m3/a)
浓度
(mg/L)
污染物量
(t/a)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废水
量
(m3/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员工生活
CODCr
类比
法
3474
350
1.216
化粪
池
+
隔
油池
--
达标排放
3474
40
0.139
350
NH3-N
35
0.122
--
2
0.007
350
SS
400
1.390
--
10
0.035
350
地面冲洗
SS
类比
法
13515
1000
13.52
沉淀
--
--
0
0
0
/
洗车废水
SS
类比
法
1125
1000
1.125
沉淀
--
--
0
0
0
/
初期雨水
SS
类比
法
6500
1000
6.5
沉淀
--
--
0
0
0
/
表
4-10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
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是
否符
合要
求
排口类型
编号
名称
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SS
城市污水处理
厂
间断排放,排
放流量不稳
定且无规律,
但不属于冲
击型排放
TW001
化粪
池
+
隔油池
沉淀
、 厌
氧发
酵
DW001
是
企业总排
表
4-11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量
(万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标准
(mg/L)
DW
001
120.852° 30.548°
0.35
污水处理
厂
间断排放,排放流量不稳定
全天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
理厂
CODCr
40
NH3-N
2
SS
10
表
4-12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
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
名称
排放浓度
(mg/L)
1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三级标准
500
2
SS
100
3
NH3-N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
DB33/887-2013)
35
注: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其他按规定商定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
放控制要求的协议,据此确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表
4-13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 号
排 放 口 编 号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浓 度
(mg/L)
日 排 放 量
(kg/d)
年 排 放 量
(t/a)
1
DW001
CODCr
350
3.47
1.216
2
NH3-N
35
0.35
0.122
3
SS
400
3.97
1.390
全 厂 排 放 口 合 计
CODCr
1.216
NH3-N
0.122
SS
1.390
注:此处排污口指企业废水总排口。
— 74 —
(3)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排水水质
CODCr350mg/L、NH3-N35mg/L、SS
400mg/L,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能确保废水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水
质较为简单,经预处理后可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纳管排放。
②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A、水质接管可行性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为:
pH6~9、CODCr500mg/L、
SS400mg/L、NH3-N35mg/L。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各类
污染物能够达到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可以接管。
B、项目废水水量接管可行性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
12 万 t/d,根据海盐县水务集团
资料,目前平均处理量约
9 万 t/d,余量约 3 万 t/d,尾水水质稳定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排放限值。
本项目新增废水日排放量约
10t/d,仅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
0.03%,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因此在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
本项目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送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
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
COD、氨氮、
SS 等,污染物浓度均较低,对污水处理厂不会造成冲击影响。
综上,项目废水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废水达标纳管排放,依托的污
水处理设施具有环境可行性,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4)监测计划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且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根据《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
HJ1107-2020)中的自行监测要求,项目废
水自行监测计划如下:
— 75 —
表
4-14 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排放口
pH、CODCr、SS、
氨氮、总磷
1 次/
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
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1.3.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散货卸船扬尘、散货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
车辆尾气和运输船舶尾气。其中散货卸船受料口采用喷水方式抑尘,转运
楼采用微雾抑尘装置抑尘,码头装卸区设置移动式雾炮车洒水抑尘;散货
堆场为密闭式仓库,皮带机下料口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料仓内设置水幕
喷淋装置降尘;由于厂区内道路不长,因此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尾气、
车辆运输扬尘可忽略不计;运输船舶尾气排放量较少,可忽略不计。经落
实本报告所提出治理措施后,无组织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散货料仓布袋除尘器排放口粉尘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有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详见第专题一大气专项评价。
1.3.3 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营运期设备噪声源主要是皮带机、起重机、车辆、船舶等机械噪声,
源强在
70-85dB 之间。主要室外产噪机械及船舶源强情况(1m 处)见下表。
表
4-15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功率级
dB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
船
500T 机动驳
/
/
1.2
70
及时熄火
24h
2
吊机
起重量
40.5 吨
869241
3385906
5
80
基础减振
24h
3
吊机
起重量
16 吨
869241
3385906
5
80
4
吊机
起重量
30 吨
869275
3385834
5
80
5
吊机
RMG
869275
3385834
5
80
6
皮带机
/
869241
3385906
5
80
基础减振
6h
7
除尘器
/
869275
3385834
1.2
85
设置隔间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 轴正方向
(2)厂界噪声达标分析
本报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中的要求
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噪声预测模式如下:
— 76 —
①固定点声源预测模式
噪声预测时将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视为点声源,采用点声源预测模
式预测,计算方法及公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相关规定:
式中:
LA(r)—预测点的噪声 A 声级,dB;LAref(r0)—参照基准点的噪声 A 声级,dB;r—预测点到噪声源的距离,m;r0—参照基准点到噪声源的距离,m;a—空气吸收附加衰减系数,取 3dB(A)/1000m。
②叠加声源预测模式
各类噪声源在预测点处的噪声级贡献值叠加预测模式如下:
式中:
--预测点的昼间或夜间环境噪声预测值,dB;
--i 类噪声源对预测点的噪声影响值,dB;
--预测时预测点的本底噪声,dB。
(3)噪声预测结果
根据室内、室外噪声源强进行预测,码头区域东、南、北厂界外围采
用围墙等隔离明确标示港界范围,围墙隔声量按
3dB 考虑,项目四侧厂界
噪声的预测结果详见表
4-16。
表
4-16
项目作业区场界噪声预测结果汇总一览表(单位:
dB)
预测方位
贡献值
(
(dB)
标准限值
(dB)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侧
24.6
24.6
60
50
达标
达标
南侧
28.9
28.9
60
50
达标
达标
北侧
48.0
48.0
60
50
达标
达标
西侧
40.1
40.1
70
55
达标
达标
注:西侧为航道水域
预测结果表明: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
贡献值均能够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
由于本项目进港道路车流量较少,且车辆行驶速度小于
20km/h,交通
噪声级较低,对疏港道路西侧
1 户民居影响较小。同时要求设置禁鸣标识、
— 77 —
禁鸣高音喇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并尽早完成现存
1
户农居的拆迁。同时还要加强路面养护,避免路面破损引起的噪声异常。
在此基础上,进出港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营运期各种噪声排放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较
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现有等级。
(4)自行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等有关要求,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表
4-17
噪声污染源监测表
类别
监管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达标监督管理
Leq(A)
每季度一次
疏港道路附近农居
达标监督管理
Leq(A)
每季度一次
1.3.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工程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陆域员工生活垃圾、废矿物油、
废包装桶、沉淀池废渣、隔油池油脂。
(1)固废源强
①船舶生活垃圾
本工程码头的货船约
4000 艘次/a。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中相关内容,内河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kg/人·天,内河
一般船舶配员以
6 人/艘计,每艘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9kg/d。船舶起运到
港单程时间平均以
1d 计,则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6t,主要为食物残渣、
废纸及其他包装物等。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
(
GB/T39198-2020),
上述废物属一般固废,参照陆域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②陆域员工生活垃圾
本工程工作人员
37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 1.0kg/d 计,则产生陆
域生活垃圾约
12.95t/a。陆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沉淀池废渣
本工程沉淀池主要收集散货码头初期雨水、散货作业带地面冲洗废水、
洗车废水。散货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含有
SS,洗车废水主要污染因子
为
SS、石油类。每年初期雨水量收集量为 6500t/a、地面冲洗水收集量为
13515t/a,洗车废水收集量为 1125t/a,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 SS,平均浓度
— 78 —
取
1000mg/L,沉淀效率约 90%。沉淀池废渣产生量约 19t/a。沉淀池废渣具
有再利用价值,可作为砂石料的一部分出售。
④废矿物油
本项目设备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年用量约为
3 桶(170kg/
桶,单桶质量约
15kg),按损耗 20%计,则产生的废矿物油约 0.408t/a。机
修间废矿物油及废弃包装物的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和金属,属于危险废物(类
别
HW08,危废代码 900-249-08),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包装桶
润滑油年用量约为
3 桶(170kg/桶,单桶质量约 15kg),项目废包装
桶产生量约
0.045t/a,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隔油池油脂
项目员工餐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分离后会产生一定的的油脂,因食堂厨
房消耗食用油较少,这部分油脂不作定量分析。
综上,本项目各种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如下:
表
4-18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单位:
t/a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1
船舶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
纸张、塑料等
36
2
陆域员工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
纸张、塑料等
12.95
3
沉淀池废渣
沉淀池
固
泥、沙
19
4
废矿物油
设备保养
液
废矿物油
0.408
5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
废矿物油
0.045
6
隔油池油脂
隔油
固
油脂
/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判断每种废弃物是
否属于固体废物,具体统计及判定结果见表
4-19。
表
4-19
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弃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船舶生活垃圾
船员日常生活
固态
纸张、塑料
是
5.1(b、c)
2
陆域员工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态
纸张、塑料
是
5.1(b、c)
3
沉淀池废渣
沉淀池
固态
泥、沙
否
6.1(a)
4
废矿物油
设备保养
液态
废矿物油
是
4.1(h)
5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
废矿物油
是
4.1(h)
6
隔油池油脂
隔油池
固态
油脂
是
4.1(h)
注: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可资源化利用,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中6.1(a)
,因此不作为一般固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判定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表
4-20。
— 79 —
表
4-20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序号
废弃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
预测产量
t/a
1
船舶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否
/
36
2
陆域员工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否
/
12.95
3
沉淀池废渣
沉淀池
否
/
19
4
废矿物油
设备保养
是
HW08
900-249-08
0.408
5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是
HW08
900-249-08
0.045
6
隔油池油脂
隔油池
否
/
/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汇总见下表。
表
4-21
项目危险废物工程分析汇总表
序号
危废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
量
t/a
产生工序
形
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收集
运输
贮存
处置
1
废矿物油
HW0
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
物
900-249-08
0.408
设备保养
液
矿物油
矿物油
不定期
T/In
桶装
密封转运
危废库内分类分区、包装存
放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
置
2
废包装桶
0.045
原料包装
固
矿物油
矿物油
不定期
T/In
桶装
表
4-22 项目固废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生
产线
装置
固体废
物名称
固废
属性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向
核算
方法
产生量
(
t/a)
工艺
处置量
(
t/a)
船舶员工
日常生活
/
船舶生
活垃圾
一般
固废
产污
系数法
36
无害化
36
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
职工日常
生活
/
陆域生活
垃圾
一般
固废
产污
系数法
12.95
12.95
设备保养
/
废矿物油
危险
废物
产污系
数法
0.408
无害化
0.408
委托有危险
废物处置资
质单位处置
原料包装
/
废包装桶
危险
废物
产污系
数法
0.045
无害化
0.045
隔油池
油脂
隔油
池
油脂
一般
固废
定性
分析
/
无害化
/
委托有处置能
力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
建设单位拟在
2#堆场南侧的机修车间内设建 1 个约 5m2 危废仓库。危
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
了设计、建设,采用封闭式库房,满足基础防渗和防风、防雨、防晒要求。
— 80 —
表
4-2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
号
贮存场
所
(设施)
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m2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t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
库
废矿物
油
HW08 废矿
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
900-249-08 机修间内
5
桶装
2
6个月
2
废包装
桶
本项目危险废物最大产生量约
0.453t/a,以 6 个月为贮存周期,则拟设
置的危废仓库规模可满足危废储存需求。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政策,本项
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在仓库内暂存,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
用或委托工业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A、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地面硬化
等措施,并完善一般固废识别标志。
B、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
息;注册并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工业固体废物产
生、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数据。
C、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对受托方主体
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②危险废物
A、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环境影响分析a.污染影响途径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为液态、固态,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环节运输到
贮存场所过程中以及贮存期间,可能存在泄漏等情形。危废泄漏若未能及
时收集处置,则有可能进入雨水系统进而污染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 81 —
b.污染影响分析
项目危废产生点至危废仓库之间的转运均在厂区内完成,因此转运路
线上不涉及环境敏感点。各类危险废物在产生点及时收集后,采用密封桶
/
袋转运至危废仓库,正常情况下发生危废泄漏的概率不大。危废仓库内地
面采取必要的防渗、防腐措施后,能够避免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B、危险废物委托处置过程管理要求
本项目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危险废物转移应当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
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C、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应由具有从事危
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性的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过程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对运输沿线环境影响较小。具体运输要求如下:
a、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严格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并控制车速,
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装载危废的车辆不得
在居民集聚区、行人稠密地段、风景游览区停车;
b、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配备随车人员在途中经常检查,不得搭乘无关人
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
c、根据车上废物性质,采取遮阳、控温、防火、防爆、防震、防水、
防冻等措施;
d、危险废物随车人员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
危险废物运输应优先安排;
e、危险废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
撞击、重压、倒置。
D、危险废物其他管理要求
要求企业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度,每种危废一
本;及时登记各种危废的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
— 82 —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须设置符合规范的危废标签,危险废物贮存
场所须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
面的培训,推行培训上岗制度。
1.3.5 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占地主要为农用地
(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工
矿仓储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及未利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珍稀保
护动植物资源等,植被覆盖率一般,占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无居民及
经济农作物等,不涉及拆迁及造成陆域农业生态损失问题。
作业区码头建设内容中的水工建筑物主要分布在航道岸边,港池的开
挖减少了陆域面积,作业区陆域的植被因工程的建设将基本消失,且地面
硬化减少了植被覆盖面积。但由于工程所占面积很小,由此而带来的植被
的损失有限。工程建设完成后,将在作业区四周及疏港道路边坡实施植被
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原有植被破坏带来的损失。作业区及疏港道路
沿线为城市建成区或人类活动交频繁的地区,沿线附近野生动物数量很少,
没有大型动物,仅有一些已适应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小型动物、草食性动物
和鸟类等。因此工程建设对项目区陆域生态的影响有限。本工程建成运营
后,区域生态环境将维持现有水平。
1.3.6 水生生态影响分析
(1)散货装卸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本工程运营期码头作业平台装卸矿建材料的粉尘以及砂石等货物洒落
河道中,将会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①对浮游植物的影响
落入河道水体的矿建材料,比重轻的部分,悬浮于河流水体中,并随
水流扩散,造成局部水域水质的混浊,上层水中的悬浮粒子会迅速吸收光
辐射从而减小有效光合作用的水体深度,降低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使水
体中的溶解氧水平下降。水体的混浊使透明度下降,对浮游植物的光合作
用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阻碍浮游植物的细胞分裂和生长,导致受污染水域
内初级生产力水平下降。
②对浮游动物的影响
河道水体悬浮物增加将影响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导致受污染水域内
— 83 —
初级生产力水平下降,进而影响以浮游植物为食的浮游动物的丰度,间接
影响浮游幼体的摄食率,最终影响其发育和变态。
③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落入河道水体的矿建材料将覆盖码头前沿原有底质层,经过一段时间
积累后,可能造成生活在原底质表层的活动能力较差的底栖生物(如多毛
类和软体动物等)受机械压迫和缺氧窒息而死亡;活动能力较强的底栖生
物(如虾类、底栖动物等)受到惊扰后,将逃离受影响的区域。
④对游泳生物的影响
落入河道水体的矿建材料在水体中成为悬浮物质后,若进入动物的呼
吸道,将阻塞游泳动物如鱼类的鳃组织,造成呼吸困难;一些小型滤食性
生物如果摄入过多的粉尘可能致死;一些靠光线强弱变化进行垂直迁移的
浮游动物如桡足类,水体的浑浊会打乱其迁移规律,影响其生活习性,进
而影响其正常的生长和繁殖。
散货粉尘入河沉降过程中,会使得河道水体的
SS 上升、水质浑浊,影
响附近水域水生植物光合作用及水生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当悬
浮物沉淀,水质恢复后,这些影响随即消失。随着作业过程的持续,矿建
材料至河床后不断累积,使得作业区附近水域河床底泥增厚,但影响范围
较河道总面积而言极小,不会改变区域水生生态。
综上,项目装卸散货掉落入河道的源强较小,增加的悬浮物所影响的
面积小,对海盐塘水质及水生生态影响不大,仅对码头区局部水域的浮游
生物和游泳生物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抑
尘除尘措施,加强散货装卸作业过程的管理,确保操作规范有序,尽可能
减少装卸过程对水生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2)废水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各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包括
COD、氨氮、总磷、悬浮
物、石油类等,如果直接排入水体,可能引起水体污染,进而对水生生态
系统产生损害。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进入水体,将消耗水体
中的溶解氧,降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影响水生生物代谢和呼吸,使好氧
生物生长受到抑制、厌氧和兼氧生物种类快速繁殖,从而改变原有的种类
结构,引起生态平衡失调。
— 84 —
本工程作业区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水、洗车废水经隔油
+三级沉淀处理
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入海盐县
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工程废水不直接排放至海盐塘,
不会对周围水体的水生生态系统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船舶对鱼类的影响
工程运营后,码头所在河段通航船舶数量将会增加,船舶来往会使周
围水体产生扰动,鱼类受惊扰后将逃离影响区域;同时,到港船舶螺旋桨
及船舶噪声会对河道中的鱼类等游泳动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游泳动物活动
力强,具有逃避的本能,且海盐塘为已通航的河道,区域内的水生动物已
基本适应现有的码头、航道水域环境,能够逃离船舶活动频繁的水域,但
这种影响为短暂影响,船舶驶开后鱼类可回游到原先河段,故到港船舶不
会对鱼类等游泳动物产生大的影响。
(4)溢油风险事故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运营期存在船舶碰撞导致溢油的风险,溢油事故将对水域的水生
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石油类将会导致水域内鱼类急性中毒,石油类在
鱼体内的蓄积残留会对鱼的致突变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对浮游植
物和动物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
事故应急预案。
1.3.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风险调查
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事故风险主要为船舶可能的溢油事故。根据《水
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评估技术导则》(
JT/T1143-2017)附录 C.8,本项目为
散货、件杂货码头,最大船舶载重吨位为
500 吨级,油舱燃料油以 30t 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本项目所
涉及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最大存在总量与对应临界量比值
Q 结果如下:
表
4-24
Q 值计算结果
物质名称
最大贮及使用量(
t) 临界量(t)
qi/Qi
是否重大危险源
船舶燃料油
30
2500
0.012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危险废物
0.453
2500
0.00018
合计
0.01218
/
由上计算可知,项目
Q<1,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
— 85 —
(2)风险源调查
建设项目主要涉及的风险物质为船用柴油和危险固废
(废矿物油),船用
柴油主要储存于船舶油箱中,废矿物油存放于危废库中。
(3)风险物质影响途径
根据项目运行情况,识别生产过程中释放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及环境
影响情况见下表。
表
4-25 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及环境影响一览表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
险物质
环境风险
类型
环境影响
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目标
船舶燃料
油舱
燃料油
燃料油
泄漏
/火灾、
爆炸
泄漏
/火灾、
爆炸
燃料油泄漏事故可能会影响
附近地表水体;危险固废泄漏
或入渗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
染
危废仓库
废矿物油、
废包装桶
危险
废物
泄漏
/火灾、
爆炸
泄漏
/火灾、
爆炸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表
4-26
项目风险简单分析表
建设项目名称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
地理坐标
经度
120.850E
纬度
30.549N
主要危险
物质及分布
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船舶泄漏的燃料油、废矿物油和废包装桶,主要危险分布
在码头前沿和危废储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
害后果
(地表水等)
本码头主要用于钢材等件杂货、砂石料(以小碎石为主)的中转,无危险品运输,运营期可能发生溢油风险事故:一方面,施工船舶在工程位置作业或者行进时,由于违规操作或失误等原因可能引起油类跑、冒、滴、漏事故,这类溢油数量少,对水域造成油污染的就影响较小;另一方面,由于船舶本身出现设施损失,在行进中受风浪影响,或者发生船舶碰撞,有可能使油类溢出,造成污染;第三,码头平台设备维修导致油污意外泄漏对水域造成污染;第四,没有做好防渗措施,废矿物油泄漏会污染土壤,甚至污染地下水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①总图布置安全防范措施码头总平布置应符合《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149-1-2018)、《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等要求。②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码头安全应严格参照《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规范》
(JTS168-2017)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码头前沿高程应考虑或参照
邻近已建码头高程,并考虑历年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确定拟建码头的高程和低高程,以防极端高水位无法靠船作业、极端低水位时船舶搁浅。二 、 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港沿码头前沿、道路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火灾发生时用作扑救火灾。港区内建筑物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危害等级配置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其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三、 码头作业事故防范措施①加强码头前沿船舶的监控及管理;②制定严格的码头装卸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码头装卸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
— 86 —
和培训;③制定严格的船舶靠泊管理制度;④码头水域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以保证过往船只和码头靠离船只的通行协调性,引导货船有序进入装卸区;⑤码头须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主要有:船用吸油毡、吸油托栏、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等。同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减少事故的污染影响;⑥强化码头管理,定期检修码头运输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物料入河污染事故。四、其他防范措施①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②加强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4)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及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敏感目标为工程所处海盐塘水体、相邻的千亩荡饮
用水源准保护区,以及下游
1.7km 处海盐塘备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本工程船舶碰撞等事故发生后,所装在的件杂货、散货对饮用水源保
护区的影响较小,但船舶原油事故将对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
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
环保竣工验收前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需特别关注油污泄漏的应
急管理和处置,并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事故发生的第
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范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建议见表
4-27。同时,
根据嘉兴港航局提供资料,嘉兴内河港在各港区范围内已设置了相应的区
域应急物资以供调配。
表
4-27
应急风险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存放地点
数量
1
吸油毛毡
码头作业区
4 箱,0.5t
2
围油栏
码头作业区
200m
3
应急贮油罐
码头作业区
1 个
4
消防应急包
办公区
2 套
5
消防水带、枪头
码头作业区
3 套
6
黄沙包
码头作业区
20 套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与《嘉兴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
上一级的应急预案对接联动。当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时,本区内的应急队伍
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应迅速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相关部门接
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污染程度和救助要求,迅速组织评
估应急反应等级,并同时组织力量,调用清污设备实施救援,建设单位应
协助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 87 —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1.3.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详见表
4-28。
表
4-2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一览表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卸料粉尘
TSP
1.491t/a
0.224t/a
卸船受料口喷水除尘
散货码头区移动雾炮装置除尘
PM10
1.044t/a
0.157t/a
PM2.5
0.522t/a
0.078t/a
输送粉尘
TSP
/
/
转运楼密闭输送并配套微雾抑
尘装置
PM10
PM2.5
道路扬尘
TSP
/
/
洒水
+洗车平台冲洗+车厢顶部
遮盖
PM10
/
/
PM2.5
/
/
散货料仓布袋
除尘器粉尘
TSP
/
/
散货料仓全封闭,内皮带机下料口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卸料粉尘,经除尘器排放粉尘
PM10
/
0.792
PM2.5
/
/
汽车尾气
颗粒物、氮氧
化物、二氧化硫
/
/
/
船舶尾气
/
/
/
食堂油烟
油烟
/
/
油烟净化器处理
废水
船舶生活污水
CODCr
0.672t/a
0.077t/a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排放
NH3-N
0.067t/a
0.004t/a
SS
0.768t/a
0.019t/a
陆域生活污水
CODCr
0.544t/a
0.062t/a
NH3-N
0.054t/a
0.003t/a
SS
0.622t/a
0.016t/a
船舶含油污水
石油类
2.80t/a
0
收集后定期由港航部门指定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储运接收
地面
冲洗废水
SS
13.52t/a
0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初期雨水
SS
6.50t/a
0
洗车废水
SS
1.125t/a
固废
船舶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6t/a
0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陆域生活垃圾
12.95t/a
0
沉淀池废渣
沉淀泥沙
19t/a
0
综合回收利用
废矿物油
矿物油
0.408t/a
0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桶
矿物油
0.045t/a
0
隔油池油脂
油脂
/
/
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噪声
-
各类机械、船舶、车
辆噪声值
70~85dB
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加强管理,夜间不得运输
— 88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项目码头西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塘,作业区位于海盐塘东岸。泊位所
在海盐塘航道河势水流较为稳定,便于来港船舶靠泊。项目周边无影响工
程建设的过河电缆、光缆、管道等构筑物,具备较好的外部建设条件。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料场和运输设备全封闭、配置喷淋装置、建设隔
油沉淀池、选用降噪效果好的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
水和声环境不会出现降低。相反,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区域水运行业健
康持续发展,推动内河航运体系化进程,加快海盐县及嘉兴交通运输方式
的转型升级,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内河水运具有降低能源资源
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优势。
项目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嘉
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海盐县内河公用码头布点规划》
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 89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主要污染物
控制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噪声
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时间,避开保护目标居民的休息时间,禁止夜间打桩作业;昼间土建作业靠近民居时设置工点隔声围挡或施工机械隔声围挡;因生产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夜间施工。并提前告知周围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强噪声设备移至离场界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在施工场地周围砌筑围墙;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机动车辆数量和行车密度,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督促相关部门对疏港道路旁仅剩的
1 户农居尽快实施拆迁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施工扬尘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彩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施工过程中分片区、分阶段施工,防止集中施工引起的扬尘爆发问题,开挖出的土方及时临时堆土场并设置遮盖和洒水措施;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在土方运输车辆行进路线沿线及施工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布同时设置降尘喷雾设备,以减少场地内扬尘的外溢;施工现场内部道路应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做好防泄漏处理;督促相关部门对疏港道路旁仅剩的
1 户农居尽快实施拆迁
施 工 扬 尘 不 会 对 周围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不利影响,执行《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准》
(GB16297-1996)
中 新 污 染 源 的 厂 界标准
施 工 废水、施工人 员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生产废水汇集至沉淀池中进行沉淀,沉淀后的清水循环回用于施工活动。本工程下游约
1.7km 处为二级水源保护区,水
环境较为敏感。为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要求在施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采用带环保防污帘的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并在施工区对下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处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施工不会造成二级保护区处水质超标。同时在施工前向主管部门就疏浚施工方式、措施等问题做好沟通汇报。
施 工 废 水 不 会 对 周围水体产生污染;施工 悬 沙 对 千 亩 荡 水源 准 保 护 区 影 响 较小,对下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无影响
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
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等设施,将生活垃圾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临时堆土场的遮盖和洒水措施;在堆土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弃渣运输过程中需做好路面保洁及环境卫生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等遮挡措施;对路面洒水;定期对沉淀池等设备进行沉淀物清理,将打捞的沉淀泥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在建筑垃圾堆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
符合环保要求处置
生态及水土保持
施工时将对部分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覆绿;施工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方式,乔木采取人工挖土,栽植时将苗木的土球放入种植穴中,使其居中,再将树干立起扶正,使其保持垂直,再分层压实;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绿化,动物生境基本可以恢复至原有水平;设置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场设置遮盖和洒水措施;堆土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同时应按照《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尽量避免雨季施工;项目区内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临时设施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施工废水汇集到沉砂池中,采用多级沉淀的方法,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施工场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新增临时借地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及 生态破 坏
— 90 —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保
护措
施
内容类型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平面布置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码头区域外围应采用围墙等隔离明确标示港界范围。码头区与后方港区之间应采用预埋标线砖等方式明晰码头范围;(2)装卸作业区、储料库或堆场、道路、车辆冲洗区、库房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布局合理、分隔明晰,并有必要的标志、标线等进行标示;(3)装卸作业区、堆场及道路必须硬化,堆场、散货料仓与道路有明晰的界限,堆场边界应设置混凝土挡料墙。码头前沿、道路两侧、堆场四周应设置雨水、冲洗水及喷淋水等收集的排水管沟;(4)生产废(污)水、生活污水及清洁雨水应严格采用分流排水系统;
(5)码头区域外围原则上有不少于 5m 宽绿化带,绿化应高出围墙,各功能区之间、道路两侧应适当绿化;(6)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混凝土拌合、石料破碎加工等企业的配套码头,其生产区域与码头装卸作业区域应采用围墙等方式隔离,不宜采用围墙隔离的,应有明确的边界分隔与标示。码头区域不得设置非港口经营范围内的生产性设施。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排水设施定期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区域基本无积水;
(2)加强装卸作业区、道路、堆场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树叶等。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洒水抑尘工作,做到不积尘、不起尘、无废(污)水漫流;(3)清洁雨水排水口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雨水口标志。
符合环保要求
处置
水环境
生产废(污)水收集及处置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作业区初期雨水应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进入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期清洁雨水可通过调节构筑物后溢流排放;(2)散货必须进入料仓堆存,散货料库、洗车区废(污)水应全部通过排水管沟收集后沉淀;(3)散货作业区生产废水采用沉淀(砂)池进行处理,处理能力应根据设施类型、吞吐量、降雨量等进行计算后确定。码头污水处置设施应根据装卸货物污染特性进行专门设计,并确保处置效果;(4)船舶油污水收集后定期外运委托处置;地面冲洗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码头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生产废水。处置后的生产废水应全部回用;
(2)保持废(污)水收集设施排水通畅,应定期对排水沟、沉淀(砂)池及污泥等进行 清理、维护;(3)含油污水以及废油等危废应分别与有资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有资质的危废处置 单位签订接收或转移、处置协议;(4)建立含油污水及废油等废物转移、处置台账。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
B8978-1996》三级纳管标准,不
对周围水体产
生污染
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置设
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生活污水(含生产管理区和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必须纳管排放,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2)厨房废水出口应设隔油设施,经隔油设施处置后废水纳管排放。
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严禁向环境水体排放生活污水;
(2)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纳管手续。
大气环境
散货
料
库、码头防尘抑尘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采用封闭式料库贮存散货物料;
(2)封闭式散货料库配备喷淋抑尘措施,喷淋设施布置应满足射流轨迹全覆盖的要求,喷枪应采用雾化好,性能稳定的产品;皮带机出料口配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
15m 排气筒有组
织排放。散货料库内通过装载机辅助堆料及装载货主汽车,即散货装车在料仓内完成,车辆出入口处采取设置软性幕帘、喷雾等防尘、抑尘措施,降低粉尘外溢。
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不对
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91 —
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喷洒强度及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风天气加大喷洒频率,洒水强度、一次时间根据堆垛湿度确定。
装卸(输送)防尘抑尘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装卸机械、堆取料设备应有导料槽、密封罩、防尘帘、喷淋嘴等除尘、降尘装置;(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廊道进行封闭,不能全封闭应有防护罩并采取强化喷淋措施。输送带封闭式廊道设计应便于检修;(3)受料口、出料口等起尘点应有喷淋、喷雾或吸尘等抑尘装置;
(4)每个装卸点、堆取料点应配备 1-2 台移动式雾炮设备辅助除尘;
(5)应有必要的清扫车、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等保洁车辆。配备真空吸尘车;(6)转运楼配套布袋除尘装置。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防尘抑尘设施应专人负责操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有效安全使用;(2)装卸物料时应控制严格下料落差,并应采取雾炮等辅助抑尘,防止下料时产生扬尘;(3)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装卸,并加强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
运输车辆防尘抑尘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应设置散货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须有两侧及底面三面喷水功能,喷水压力不低于
0.5MPa;
(2)散货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型车型或对车厢进行全覆盖。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车辆清洗时间一般不少于 15s,确保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
(2)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3)督促相关部门对疏港道路旁仅剩的 1 户农居尽快实施拆迁
扬尘监测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在散货料仓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
10m 范围内及上风向单位周界内
各设置
1-2 个粉尘浓度实时监测点,粉尘排放浓度限值符合《水运
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2018)规定。
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粉尘监测实时数据应接入港航监管平台;
(2)喷淋、喷雾等除尘设施宜与粉尘监测系统联动。
岸电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岸电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码头岸电设施泊位覆盖率 100%;
(3)岸电设施应支持手机移动支付。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内河船舶靠泊 2h 以上应使用岸电。
声环境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等设施进行隔声。加强皮带机、装船机等的日常检修。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厂区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加强管理,夜间不得运输,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三、进出港道路要求①邻近住宅的前后位置均设置限速、禁鸣标识。限速
20km/h。督促
相关部门对疏港道路旁仅剩的
1 户农居尽快实施拆迁。
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运输。③加强路面养护,避免路面破损引起的噪声异常。
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
8)中 3 类标准
船舶污染物
含油污水接收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有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及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泵管路应有带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2)含油污水贮存设施应防渗处理,接收能力满足《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
(JT/T879);
船舶污染物分
类处置,不对水
体产生污染
— 92 —
(3)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指示标识。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应与有处理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或固废处置单位签订油污水接收或转移、处置协议;(2)每次接收船舶油污水应按规定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3)建立油污水接收及转移处置台账,流量泵实时数据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4)规模以下无含油污水接收功能的码头,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告示牌。
生活污水接收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有标准通岸接头、输液体软管及接收泵及临时贮存设施。接收泵管路应有带数据输出功能的流量记录装置;(2)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应通过污水管接入码头生活污水处置设施;
(3)按规定格式设置规范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指示标识。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每次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应按规定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2)建立生活污水接收及转移、处置台账,流量泵实时数据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
船舶垃圾接收设施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至少应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个垃圾收集设施,落实分类收集;
(2)放置位置应便于船户上岸送交,并应有必要的方便垃圾上岸的起吊设备或其他辅助设施;(3)按规定格式设置船舶垃圾分类及接收指示标识。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定期清运;
(2)每次接收船舶垃圾应向船户出具接收单证。
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
水上溢油基本应急防备物资器材
一、环保设施基本要求(1)码头水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应符合现行《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JT/T451)的相关规定,应急防备物资器材数
量应符合《船舶溢油应急能力评估导则》(
JT/T877)相关规定;
(2)码头工程应根据规模设有水上溢油基本应急防备设备库,配备应急防备物资和器材应满足《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
规定。应急防备物资器材应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
4h 内送达事故现
场,其中基本应急防备物资器材应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
1h 内送达
溢油事故现场。二、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应制定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2)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中正常使用;
(3)内河不得使用溢油分散剂。
做好风险防范
和应急设施,不
对周围环境造
成影响
监视监测设施
一、管理工作基本要求(1)加强设施使用维护,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重点监控点视频应接入市港航监管平台。
— 93 —
其他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由企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
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
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
虚作假。
2.排污许可管理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
属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拟建内河泊位等级为 500 吨级,不属于
“单个泊位
1000 吨级及以上的内河、单个泊位 1 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专
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矿石)、通用散货码头”,因此固定污染源排污
许实行登记管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
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3.日常管理
①落实监测监控制度,按照监测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噪声监测;
②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人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
管理工作,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监测记
录信息等。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台账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4.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
HJ1107-2020),结合内河港口排污特
征,确定监测项目、监测点位以及监测频次,监测分析方法依据现行国家
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期及营运期监测计划见表
5-1。
— 94 —
表
5-1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实施阶段
监测内容
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地点
监测项目
施工期
空气
施工高峰期每季度监测
1 次
施工周界
1~3 个点,疏港
公路附近农居
1 个点
TSP
噪声
施工高峰期每季度监测
1 次
施工周界
1~3 个点,疏港
公路附近农居
1 个点
LAeq
废水
每季度监测
1 次,必要
时进行临时应急监测
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出口
pH、COD、SS、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等
生态环境监测
每年
1 次
施工场地、表土堆场等临
时占地
植被占用、土地利用、
水土流失等
水环境质量
疏浚施工期
1 次、海盐塘
围堰设置及拆除阶段各
1 次
疏浚及围堰区域上游
500m,下游 1.7km 处
pH、COD、氨氮、
石油类、总磷等
运营期
废气
有组织
每年
1 次
DA001(散货料仓除尘器)
颗粒物
无组组
每半年
1 次
企业边界
颗粒物
噪声
每年
1 次
企业边界
LAeq
废水
每年
1 次
污水总排口
pH、COD、SS、氨氮、
石油类等
环境质量
每半年
1 次
大气环境敏感点
TSP、LAeq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7260.6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63 万元,占总
投资的
1.24%。如表 5-2 所示。
表
5-2
本工程环保投资估算
序号
环保措施
金额(万元)
1
施工
期
废水
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委托处置,施工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委托清运、施工废水隔油、沉淀设施
20.0
2
废气
散料遮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
15.0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维护,临时围挡
15.0
4
固废
及时清运、合理处置
20.0
5
运营
期
废气
皮带机及料仓全封闭、喷雾抑尘、转运楼高效除尘器处理、
岸电设施、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等
150.0
6
废水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20.0
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
50.0
7
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等
50.0
8
固废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集中收集
18.0
9
危废暂存间、危废委托处理
20.0
10
噪声
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
40.0
11
生态
场地恢复、绿化工程
计入水保费用
12
其他
风险防范措施(包含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事故演练等)
15.0
13
环保竣工验收
15.0
14
环境跟踪监测
15.0
合计
463.0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施工时将对部分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覆绿;施工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方式,乔木采取人工挖土,栽植时将苗木的土球放入种植穴中,使其居中,再将树干立起扶正,使其保持垂直,再分层压实;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绿化,动物生活环境基本可以恢复至原有水平;设置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场设置遮盖和洒水措施;堆土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同时应按照《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运输,再运至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点进行妥善处置;尽量避免雨季施工;项目区内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临时设施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汇集到沉砂池中,采用多级沉淀的方法,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施工场地位于用地红线内。
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恶化
主体工程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等
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恶
化
水生生态
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施工废水沉淀回用,不得外排。
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恶化
加强对码头及通航河道航运的管理;做好漏油等危险情况的应急措施,减
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恶
化
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集至经沉淀池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满足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
要求
员工生活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废水定期由港航部门指定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储运接收;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码头区洒
水降尘、绿化等,不外排
纳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
标准;回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的相关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对施工原料等临时储存场地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
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并做好各风险
单元防渗处理
化粪池、废水管道防腐防
渗符合重点防渗区要求
声环境
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时间,避开保护目标居民的休息时间,禁止夜间打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GB12523-2025),并要求施工
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夜间施工。并提前告知周围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强噪声设备移至离场界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采取隔音降噪治理措施。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和路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
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25)
水泵房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减震基础;接口用软接头等隔声措施;泵房内墙采用矿棉吸音等隔音材料;
风机底部设置弹簧减振器;管道与
设备之间采用软接头连接。对空调室
外机的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
排、统一设计和统一规格,考虑好整
体的协调性。对项目内建筑物、植
物吸声隔离一级距离衰减进行处理;加强皮带机、装船机等的日常检修,减少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车辆减速
慢行,禁止鸣笛,同时加强管理,
夜间不得运输。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
3096-2008)相应标准
振动
无
无
无
无
大气环境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彩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施工过程中分片区、分阶段施工,防止集中施工引起的扬尘爆发问题,开挖出的土方及时临时堆土场并设置遮盖和洒水措施;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在土方运输车辆行进路线沿线及施工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布同时设置降尘喷雾设备,以减少场地内扬尘的外溢;施工现场内部道路应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土石方
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做好防泄漏处理。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
GB 16297-1996)
路面上的积尘及时清扫处理,减少道路二次扬尘产生量,同时作业区进出
口设置洗车池,作业区周边做好绿化,
减轻大气污染,同时设置洒水装置,对码头作业区、道路及堆场进行洒水
或喷雾等抑尘,皮带机及料仓全封闭、
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
标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厂界标准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要求
固体废物
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等设施,将生活垃圾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临时堆土场的遮盖和洒水措施;在堆土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弃渣运输过程中需做好路面保洁及环境卫生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等遮挡措施;对路面洒水;定期对沉淀池等设备进行
符合环保要求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其他含油废物、
废包装桶、油污水系统废浮油、沉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统一清运
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
处理率
100%
沉淀物清理,将打捞的沉淀泥沙运至统一的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场的遮盖和洒水措施;在
堆土场周边设置一定高度的挡土墙措施。
电磁环境
无
无
无
无
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环境防护措
施
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
措施
1、在项目地设立警示牌,加强航道监
管;加强应急响应,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泄漏环境风险事故,应立即报告主
管部门并实施应急计划。
2、船舶在码
头处碰撞时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在
靠岸过程中应小心谨慎,确保安全。
3、
在靠岸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
和物资,使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4、
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
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5、定期对
应急设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确保
应急处置中正常使用。
6、加强设施维
护、清理,确保正常使用。
7、加强管
理危废储存间防渗措施
应急预案备案、配备应急
物资
环境监测
见表
5-1
按要求落实
见表
5-1
按要求落实
其他
无
无
无
无
七、结论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码头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相关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
合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符合《嘉兴市及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嘉兴
内河港总体规划》《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海盐县综合交通
运输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区域相关规划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动态更新分案管控要求。
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严格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
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
环境影响可接受且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专题一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1 总则1.1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4 年主席令第 9 号,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 年主席令第 24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日修订;(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2020
年
11 月 30 日颁布,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
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
府令第
388 号,2021 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
(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正)》,2020 年 11 月 27 日修正;(10)《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
[2014]26 号;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
知》(浙政发
[2018]35 号)。
1.2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采用附录 A 推荐估
算模型
AERSCREEN 确定大气评价等级,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
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Pi 根据下式进行计算:
Pi=(Ci/Coi)×100%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第 i 个污染物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见表
Z1.2-1。
表
Z1.2-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 ≥ 10%
二级评价
1% ≤Pmax <10%
三级评价
Pmax < 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要求,环评采用
AERSCREEN 模型进行筛选计算评价等级,参数见表 Z1.2-2,评价等级下表。
表
Z1.2-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
/农村选项
城市
/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
38.9
最低环境温度
/℃
-10.9
土地利用类型
耕地
区域湿度条件
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
/km
/
岸线方向
/°
/
表
Z1.2-3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估算模式)
排放
形式
污染源
污染物
最大落地浓
度
(μg/m3)
评价标准
(μg/m3)
Pmax
D10%
(m)
评价
等级
占标率
(%)
下风距离
(m)
无组织
面源
TSP
13.986
900
1.55
164
/
二级
PM10
9.8413
360
2.73
二级
PM2.5
4.6614
180
2.59
二级
有组织
点源
PM10
9.8162
360
2.73
82
/
二级
根据估算模式判定结果,项目污染源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2.7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3 评价范围
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
5km 的矩形范围。
1.4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4.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工程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1.4.2 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详见表 Z1.4-1-1。环境影响评价现阶
段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限值,2031 年
起执行二级标准限值,标准值详见表
Z1.4-1-2。
表
Z1.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12)
污染因子
环境标准限值
单位
备注
1h 平均
日最大
8h 平均
24h 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
150
60
µg/m3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TSP
/
/
300
200
PM10
/
/
150
70
PM2.5
/
/
75
35
NO2
200
/
80
40
NOX
250
/
100
50
O3
200
160
/
/
CO
10
/
4
/
mg/m3
表
Z1.4-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m³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过渡阶段浓度限值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1
二氧化硫(
SO₂)
年平均
20
60
20
20
μg/m³
日平均
50
150
50
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150
150
2
二氧化氮(
NO₂)
年平均
40
40
30
30
μg/m³
日平均
80
80
50
5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200
200
3
一氧化碳(
CO)
日平均
4
4
4
4
mg/m³
1 小时平均
10
10
10
10
4
臭氧(
O₃)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00
160
100
160
μg/m³
1 小时平均
160
200
160
200
5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 μm,PM₁₀)
年平均
40
60
20
50
μg/m³
日平均
50
120
50
100
6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 μm,PM₂.₅)
年平均
15
30
10
25
μg/m³
日平均
35
60
25
50
7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
/
80
200
μg/m³
日平均
/
/
120
300
(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施工期
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沥青及商品混凝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作业及车辆运
输等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
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mg/m3)。
②营运期
本工程作业区废气主要为矿建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
尘等,以颗粒物计。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927-1996)新改
扩二级标准规定,装卸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为
1.0mg/m3,
散货料仓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见表
Z1.4-2。
表
Z1.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
20
5.9
30
23
本项目设置食堂,厨房设置
2 个基准灶头,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限值。具体见表 Z1.4-3。
表
Z1.4-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1.67,<5.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m2)
≥1.1,<3.2
≥3.2,<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2.0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
60
75
85
1.5 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位于沈荡镇和于城镇,共计
18 处,具体见表
Z1-1.5-1。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
表
Z1-1.5-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坐标
规模
(户)
保护对
象
/内容
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作业区
/疏港
道路最近距离
/m
街道
/乡镇
行政村
X
Y
1 于城镇
鸳鸯村
869*开通会员可解锁* 889
居民
二类
西、南、西南
235
2 于城镇
于城小学
869719 3384441 986 人
居民
二类
南
1397
3 于城镇
于城幼儿园
869709 3384356 310 人
居民
二类
南
1475
4 于城镇 于城镇区(三联)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居民
二类
南、东南
760
5 于城镇 于城镇区(鸳鸯) 869*开通会员可解锁*
居民
二类
南
883
6 于城镇
于城中学
868850 3384434 413 人
居民
二类
南
1416
7 于城镇
庄家村
869561 3383990 702
居民
二类
南
1803
8 于城镇
构塍村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857
居民
二类
南
2113
9 于城镇
吕冢村
867*开通会员可解锁* 928
居民
二类
西南
2498
10 于城镇
八字村
871845 3384601 941
居民
二类
东南
2539
11 于城镇 三联村(南) 869634 3385703
1055
居民
二类
南
210/46
12 于城镇 三联村(东) 869863 3386122
居民
二类
东南
264
13 于城镇 三联村(北) 869199 3386707
居民
二类
北
632
14 沈荡镇
聚金村
868696 3386199 780
居民
二类
西北
469
15 沈荡镇
中钱村
868630 3387510 1198
居民
二类
北
1535
16 沈荡镇
五圣村
87*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
居民
二类
东北
1743
17 沈荡镇
永庆村
867881 3387549 1218
居民
二类
西北
1950
18 沈荡镇 沈荡镇区(永庆) 867530 3388362 1413
居民
二类
西北
2809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概况,运输货种、吞吐量及集疏运量,设计代表船型及装卸方案
详见前文,不再赘述。
2.2 工程分析2.2.1 工艺流程及污染因子识别
(1)装卸工艺流程
本工程码头区域主要有矿建材料(含砂料、石子)的进港、件杂货(钢材和
木材)进港。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如下:
①件杂货卸船
件杂货码头装卸作业采用固定式起重机。件杂货的水平运输采用叉车
+平板
车,堆场作业设备采用叉车。卸船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如下:
图
Z2.2-1
件杂货卸船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图
(图例:
G 废气、W 废水、N 噪声、S 固废)
②矿建材料卸船、装车
矿建材料卸船及装车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如下:
图
Z2.2-2 矿建材料卸船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图
(图例:
G 废气、W 废水、N 噪声、S 固废)
矿建材料卸船、装车流程:卸船作业时,泊位配置
1 台固定式起重机进行矿
建材料卸船作业。起重机将张开的抓斗放入船舱,而后通过闭合抓斗,抓取物料
至料斗上方,打开抓斗进行卸料。料斗在靠水侧设置挡料板防止抓斗移动过程中
物料洒落至水域,同时料斗上设置抑尘装置,并在抓斗卸料的时候四周设置喷淋
头进行喷淋作业,降低装卸过程中的扬尘。料斗卸料通过皮带机(在料仓外皮带
机密闭)水平输送至密闭的矿建材料料仓,使用均化布料机进行布料。仓库内采
用装载机进行装车作业。所采用的皮带机的带宽为
1m,带速为 1.25m/s。
(2)污染因子识别
表
Z2.2-1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
类别
污染来源
污染源
污染因子
废气
装卸、堆场、输送粉尘、车辆运输
扬尘、燃油废气
TSP、PM10、PM2.5
船舶运行、汽车尾气
燃油废气
CO、NO2、烃类
食堂油烟
食堂
油烟
废水
陆域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船舶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
船舶油污水
油污水
石油类
码头地面冲洗水
冲洗废水
SS
洗车废水
冲洗废水
SS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
SS
噪声
固定声源
装卸机械
噪声
LAeq
靠岸船舶
移动声源
运输车辆
固废
陆域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船舶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码头冲洗水沉淀池
沉渣
SS
机修车间
废矿物油
石油类
隔油池
隔油池油脂
隔油池油脂
2.2.2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1)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码头及作业区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其污
染程度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
影响最大。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实测资料,在一般气
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
2.5m/s,建筑工地内 TSP 浓度为其上风对照点的 2~2.5 倍,
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
150m,影响范围内 TSP 浓度平均值可
达
0.49mg/m3。当风速大于 5m/s,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 TSP 浓度将超
过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并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
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最大影响半径约为
500m。
(2)运输车辆扬尘
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也会造成施工作业场所及运输线路沿线近地面粉
尘浓度的升高,扬尘量与路面状况、车辆行驶速度、载重量、天气情况等多种因
素有关。一辆载重
5t 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 500m 的路面时,不同表面清洁程
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如表
Z2.2-2 所示。
表
Z2.2-2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 单位:kg/km·辆
车速
(
km/h)
道路表面粉尘量(
kg/m2)
0.1
0.2
0.3
0.4
0.5
1.0
5
0.0283
0.0476
0.0646
0.0801
0.0947
0.1593
10
0.0566
0.0953
0.1291
0.1602
0.1894
0.3186
15
0.0850
0.1429
0.1447
0.2403
0.2841
0.4778
20
0.1133
0.1905
0.2583
0.3204
0.3788
0.6371
控制道路粉尘的一般方法有洒水或控制交通容量和车速等。用洒水车对运输
道路洒水抑尘比较经济、简便,又能达到较好的抑尘效果,根据实测数据,每天
洒水
4~5 次,可使扬尘减少 70~80%左右。同时,为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空气的
影响,施工过程中对运输物料进行严密遮盖,并合理控制车辆运行速度,在大风
天气尽量避免物料运输,完全可以将物料运输带来的粉尘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3)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尾气
本工程水上作业主要为挖泥船、打桩船等工作船,施工船舶会产生燃油废气,
另外施工燃油设备、各类运输车辆也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TSP、SO2、
NOX、CO 和 HC 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扩散面积较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相关施工经验,只要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加强管理,施工废气影
响会得到有效控制。考虑到施工期影响的暂时性,评价重点将放在相应的防治措
施及施工监理方面。
(4)焊接废气
本工程陆域施工场地内设置了钢筋加工区,会产生少量钢筋焊接废气。焊接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
NOx、CO 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扩散面积大、
排放污染物总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作进一步分析。
(5)淤泥臭气
本项目施工期恶臭主要产生于码头前沿疏浚过程中。河道中含有有机物腐殖
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淤泥堆置时,其中含有的恶臭物质将呈无组织状态释
放,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
(6)食堂油烟废气
施工场地配套食堂提供施工人员用餐,将排放油烟废气,要求安装的油烟净
化器效率不低于
75%,能够确保油烟排放浓度≤2.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
放标准》(
GB18483-2001)相应要求。
2.2.3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矿建材料
(黄沙、碎石)在卸船、装车、
输送、料仓存放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或大风吹起堆场和运输道路所产生
的扬尘,以及到港船舶的尾气及汽车尾气等。本环评重点分析矿建材料
(黄沙、
碎石
)装卸扬尘。(1)矿建材料装卸粉尘
项目装卸货物包括砂石、钢材、木材等,其中钢材、木材等件杂货装卸粉尘
产生量少,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砂石料的装卸粉尘按照《水运工程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JTS105-1-2021)进行计算,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如下:
]
1
/[
)
(
25
.
0
)
(
2
2
0
2
U
v
w
w
e
Y
He
Q
式中:
Q2 为作业起尘量,kg;α为货物类型起尘调节系数——见表 Z2.2-3;本项目矿建材为黄砂和石子,
则矿建材
α取 0.6。
β为作业方式系数,装船(堆)时为 1,取料时为 2——(取料包括抓和卸两
步);本工程
β取 2;
H 为作业落差,m——主要为装卸时作业落差,类比同类项目,H 取 0.8m;w2 水分作用系数,与散货性质有关,取 0.4~0.45——本工程取 0.45;w0 为水分作用效果的临界值,即含水率高于此值时水分作用效果增加不明
显,与散货性质有关;本工程类取
6%;
w 为含水率(%)——本工程取 3%,未喷淋状态下砂料含水率约 3%;Y 表示作业量,t——本工程矿建材料(黄沙、碎石)年吞吐量为 50 万吨;v2 为作业起尘量达到最大起尘量 50%时的风速,m/s——本工程取 16m/s;U 表示风速,多堆堆场表面风速取单堆的 89%,m/s——本工程采用嘉兴多
年平均风速
2.62m/s。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到本工程矿建材装卸起尘量为
16.57t/a。参考武汉水
运工程学院王献孚等人通过风洞试验对起尘的研究(发表于《气动实验与测量控
制》等期刊),黄沙等矿建材料粒径与密度大于煤炭,可估算
TSP 占总起尘量
约
9%左右,一般研究认为 PM10/TSP 重量比值为 60%~80%,本次取 70%,根据
同类型项目可知,
PM2.5/PM10 重量比值 50%,则 TSP 起尘量为 1.491t/a,PM10 起
尘量为
1.044t/a,PM2.5 起尘量 0.522t/a。为了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
在码头卸料点采取喷淋及雾炮装置等抑尘措施。同时加强港区地面清扫,及时洒
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在采取相关抑尘措施后,预计除尘效率
75~95%,本次
评价按
85%计,得到本工程矿建材卸船 TSP、PM10、PM2.5 排放量分别为 0.224t/a、
0.157t/a、0.078t/a。
表
Z2.2-3
货物类型起尘调节系数
货类
煤炭
金属矿石
非金属矿石
水泥
粮食
矿建材料及其他
系数值
1
1.27
0.4
1.04
0.1
0.6
表
Z2.2-4 码头矿建材料卸料作业扬尘计算参数取值说明
作业
工序
H(m) α
β
2
w
w0
Y
(104t/a)
v2
(m/s)
U
(m/s)
总起尘
量,
t/a
TSP 产
生量,
t/a
PM10 产
生量,
t/a
PM2.5 产
生量,
t/a
码头
卸料
0.8 0.6 2
0.45
0.03 0.06
50
16
2.62
16.57
1.491
1.044
0.522
表
Z2.2-5 正常工况下 TSP、PM10、PM2.5 排放量汇总
产排污环
节
总起尘量
t/a
起尘量
t/a
抑尘效率
(%)
年总排放量
t/a
最大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TSP
PM10
PM2.5
TSP
PM10
PM2.5
TSP
PM10
PM2.5
码头
卸料粉尘
16.57
1.491
1.044
0.522
85
0.224
0.157
0.078
0.027
0.019
0.009
/
表
Z2.2-5 非正常工况下 TSP、PM10、PM2.5 排放量汇总
产排
污环
节
总起
尘量
t/a
起尘量
t/a
抑尘
效率
(%)
年总排放量
t/a
最大排放速率(
kg/h)
排放
浓度
mg/m3
TSP
PM10
PM2.5
TSP
PM10
PM2.5
TSP
PM10
PM2.5
码头
卸料
粉尘
16.57
1.491
1.044
0.522
50%
0.746
0.522
0.261
0.089
0.062
0.031
/
(2)输送粉尘
本项目矿建材通过地坑卸料漏斗至全封闭的带式运输机,水平运输至散货料
库储存,转运楼配套微雾抑尘装置抑尘,因此在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本次
评价不对其定量分析。
(3)散货料仓粉尘
本项目通过船舶进港的矿建材料均堆存在封闭料仓中,料堆不直接受风扰
动,根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JTS/T105-2021)3.3.4.2 章
节堆场风蚀起尘量经验公式可知,全封闭堆场摩擦风速小于起尘临界摩擦风速,
堆场静态起尘量风蚀潜势取值为
0,堆场风蚀起尘量取 0;同时根据《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
HJ1107-2020),封闭料仓颗粒物排污可不定量
计算,故本项目矿建材料料仓物料堆存过程无组织颗粒物不做定量计算。
同时在散货料仓内皮带机下料口处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皮带机落料过
程中的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风量
5000m3/h,类比同类型除尘器,其排放口粉
尘浓度
20mg/m3,则排放速率为 0.1kg/h,按照每天 24h、330d 运行计算,粉尘
年排放量为
0.792t/a。
(4)场内车辆运输扬尘
本项目港区内暂存的矿建材料、钢材、木材通过汽车(含自卸汽车等)运出
港区时,运输车辆行驶时将产生运输扬尘。项目要求码头及后方仓储区域定时清
扫,保持路面清洁且定时洒水,场外散货运输车辆在进厂时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
洗,散货进厂装料前及装料完成后出厂时都到厂区指定的冲洗区进行车辆冲洗。
场区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保持路面清洁、定时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
(
<5km/h)、密封运输、车身冲洗等措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可忽略不计。
(5)汽车尾气
本项目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来源于厂内外来装载车辆的尾气。由于运输距离较
短,行驶里程较小,排放量可忽略不计。
(6)船舶尾气
本项目矿建材料、件杂货进港均产生少量船舶尾气。码头设置有岸电装置,
船舶到港后即行熄火,依靠岸电系统提供能源,靠港船舶仅在到港或离港时主机
启动,此时有少量船舶废气直接排入大气中,本次环评不做定量计算。
(7)食堂油烟废气
本工程食堂采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食堂厨房内的炉灶工作时产生高温油烟
废气,项目定员
37 人,设员工食堂,一日供应三餐,食用油消耗量按 45g/人·天
计,食用油耗量约为
0.583t/a,烹饪过程油的挥发损失率约 1~3%,本环评取 3%,
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
0.017t/a。以平均每天运行 4h 计,则油烟产生量为 0.013kg/h。
本项目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
中的要求,油烟排放浓度要求小于标准值
2.0mg/m3。
厨房设置
2 个基准灶头,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按 2500m3/h 计算,厨房油烟
经排烟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净化效
率为
75%,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量为 0.004t/a,油烟经过处理后实际
排放浓度
0.62mg/m3,满足油烟排放浓度小于标准值 2.0mg/m3 的要求。
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环境空气
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发布的《
2024 年海盐县环境状况白皮书》,
2024 年海盐县全年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两项指标日达标率为 100%,二
氧化氮
(NO2)指标日达标率为 99.5%,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一级浓度限值要求;细颗粒物
(PM2.5)日达标率为 95.0%、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
达标率为
98.3%、臭氧(O3)日达标率为 94.8%,均符合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
海盐县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②基本污染物
为了解评价区域内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收集了海盐县环境空气
常规监测站
2024 年基本污染物的全年监测数据,见表 Z3-1。
由表
Z3-1 监测结果可知,海盐县区域 2024 年 SO2、NO2、PM10、PM2.5、CO、
O3 的年评价指标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较好。
表
Z3-1
海盐县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单位名称
污染
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g/m3)
现状浓度
/(g/m3)
占标
率
/%
超标倍数
超标频
率
/%
达标情况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
盐分局
/
海盐高级中学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6
10
0
0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150
8
5.3
0
0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25
62.5
0
0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80
63
78.8
0
0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45
65.7
0
0
达标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150
115
76.7
0
0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28
80
0
0
达标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75
73
97.3
0
0
CO
百分位
(95%)数日
平均质量浓度
4000
1000
25
0
0
达标
O3
百分位
(95%)8h 平
均质量浓度
160
148
92.5
0
0
达标
③特征因子
为了解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委托宁波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
区附近总悬浮颗粒物(
TSP)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监测点位于项目西侧 0.25km 处夏塘浜。
表
Z3-2
TSP 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
μg/m3
监测点
监测结果
评价标准
是否达标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夏塘浜
60
67
70
56
63
56
52
300
达标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监测点总悬浮颗粒物(
TSP)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施工车辆设备
发动机尾气及防腐涂料废气等。
(1)施工作业扬尘
①车辆行驶扬尘
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据有关文献资
料介绍,施工场地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
60%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
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 =0.123(V/5)(W/6.8)0.85(P/0.5)0.75
式中:
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r;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
Z4.1-1 为一辆 10 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 1km 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
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
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
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最有效手段。
表
Z4.1-1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单位:
kg/辆·km
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
(每天 4~5 次), 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
减少
70%左右,可以收到很好降尘效果。洒水的试验资料如表 Z4.1-2。当施工场
地洒水频率
4~5 次/天时, 扬尘造成的 TSP 污染距离可缩小到 20~50m 范围内。
表
Z4.1-2
施工阶段使用洒水车降尘试验结果
距路边距离
(m)
5
20
50
100
TSP 浓度
(mg/m3)
不洒水
10.14
2.810
1.15
0.86
洒水
2.01
1.40
0.68
0.60
本工程施工道路基本利用嘉南线及疏港道路,施工场地进出汽车运输物料主
要为不易散落的物质如钢材、木材和砂砾石、罐装水泥储罐等。作业区施工场地
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在施工道路沿线采取洒水
抑尘措施的条件下,车辆行驶扬尘影响较轻。
②风力扬尘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
工需要,一些施工作业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且临时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
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Q——起尘量,kg/吨·年;V50——距地面 50m 处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水率,%。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
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
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表
Z4.1-3。由表可知,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 250m
时,沉降速度为
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 250m 时,主要影响范围在
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粉尘。
表
Z4.1-3
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粉尘粒径
(m)
10
20
30
40
50
60
70
沉降速度
(m/s)
0.003
0.012
0.027
0.048
0.075
0.108
0.147
粉尘粒径
(m)
80
90
100
150
200
250
350
沉降速度
(m/s)
0.158
0.170
0.182
0.239
0.804
1.005
1.829
粉尘粒径
(m)
450
550
650
750
850
950
1050
沉降速度
(m/s)
2.211
2.614
3.016
3.418
3.820
4.222
4.624
③建筑工地扬尘
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围墙外
100m 以内,在扬尘点下风
向
0-50m 为重污染带,50-100m 为较重污染带,100-200m 为轻污染带,200m 以
外对大气影响甚微。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类扬尘影响范围一般集中在扬尘点下风
向
200m 范围内。本项目作业区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施工扬尘
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本工程疏港道路西侧约
46m 现存 1 户居民,周边农居因
为工程建设已经全部拆迁,目前仅剩这
1 户,根据于城镇提供的资料,该户农居
后续也将拆迁。该户农居附近不设临时施工场地,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开挖、路
基填筑及路面浇筑,工程量较小且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呈间歇性,施工单位可通
过设置
2m 以上施工围挡、加装自动喷水雾抑尘装置、洒水车洒水等措施降低扬
尘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施工车辆、施工设备尾气
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及运输用车来往施工现场,主要有运输卡车、翻斗车、
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施工场地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如下几个特点:
车辆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
扩散范围不大,对周围影响较小;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
放量相对较少。对于施工期车辆尾气治理,可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加强车辆保
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在治理措施行之有效的前提下,车辆
尾气在施工期的影响可降至较低水平,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大都以柴油为动力源,运行时排放出尾气主要污
染物为
CO、NOX、非甲烷总烃等。由于间断性施工,所排放的废气在空间上和
时间上具有较集中的特点,在局部的范围内污染物的浓度较高,在空气流动的作
用下可得到稀释扩散,且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不会对项目区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3)码头前沿疏浚淤泥臭气
本项目施工期恶臭主要产生于码头前沿疏浚过程中。河道中含有有机物腐殖
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淤泥堆置时,其中含有的恶臭物质将呈无组织状态释
放,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恶臭组成成分较为复杂,有
NH3、
H2S、甲硫醇、甲硫醚、甲胺等 10 余种无机物、有机物,其主要成分是 NH3、H2S 和臭气。本项目码头前沿疏浚过程产生污泥及桩基钻渣泥浆再利用前检测各
项 指 标 , 对 照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GB15618-2018)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各项指标标准,满足相关要求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
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钻渣泥浆将用于后方作业区的陆域回填,疏浚淤
泥则驳船直接运输至海盐县新浦废弃矿坑区域开发项目(隐马山)进行填筑。因
为只在码头前沿疏浚,河道侧会有少量臭味,但经驳船直接外运,即停留时间较
短,且本项目疏浚范围为码头前沿
(码头至航道中心线区域),整体疏浚量量较小,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类比同类项目,淤泥臭气影响强度见表
Z4.1-4。
表
Z4.1-4 淤泥臭气影响强度
距离
臭气感觉强度
清淤河道两侧岸边
有较明显臭味
清淤河道区
30m
轻微感到有气味
清淤河道
50m
极微感到有气味
清淤河道
80m 外
基本无气味
4.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2.1 污染气象特征4.2.1.1 近 20 年气象数据统计分析
根据海盐气象站地面常规气象资料长期统计,海盐县基本气象要素如下。
表
Z4.2-1 海盐县基本气象要素
气象要素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全年
气压(
hPa)
1026.4
1014.9
1011.4
1019.1
1016.3
极端最高气温(
℃)
21.9
30.6
38.9
34.6
38.9
极端最低气温(
℃)
-10.9
1.7
5.4
2.8
-10.9
平均气温(
℃)
3.6
15.5
30.0
20.3
16.8
相对湿度(
%)
79
83
83
81
82
降水量(
mm)
52.5
119.6
126.6
82.6
1204.0
蒸发量(
mm)
39.6
100.7
194.1
102.1
1258.0
日照时数(
h)
115.0
151.1
229.3
159.5
1897.9
日照百分比(
%)
36
39
53
45
43
降水日数(
d)
11.6
14.5
12.6
9.8
146.7
雷暴日数(
d)
0
2.3
7.9
0.6
27.5
大风日数(
d)
0
0.2
0.7
0
2.9
4.2.1.2 评价基准年气象数据统计分析
本环评调查收集了附近气象站(海盐气象站)
2023 年全年逐日逐时地面气
象数据,高空气象数据为模拟生成。
(1)地面气象数据
表
Z4.2-2 气象站点基本信息
站点名称
站点编号
站点类型
站点坐标
/°
海拔高度
/m
数据年份
气象要素
东经
北纬
海盐
气象站
58458
基本站
120.896
30.538
5
2023
风向、风速、总云、低
云、干球温度等
①温度统计
当地
2023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统计见表 Z4.2-3,温度变化曲线见图 Z4.2-1。
表
Z4.2-3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情况
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温度
(℃)
5.8
10.3
12.3 16.8 22.5
25.2
28.8
28.3
26.6
20.4
13.6
7.9
图
Z4.2-1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曲线图
②风速
所在区域
2023 年平均风速月变化、季小时平均风速日变化统计分别见表
Z4.2-4、表 Z4.2-5。根据气象资料统计每月平均风速、各季每小时的平均风速变
化情况,绘制平均年风速月变化曲线和季小时平均风速日变化曲线,分别见下图。
表
Z4.2-4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月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风速
(m/s) 2.35 2.30 2.38 2.79 2.46 2.31 2.61 2.40 2.17
2.00
2.55
2.47
表
Z4.2-5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
小时(
h)
风速(
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季
2.04
2.01
2.02
1.96
1.95
2.10
2.32
2.44
2.67
2.83
2.91
3.04
夏季
1.88
1.86
1.75
1.80
1.71
1.72
2.04
2.46
2.58
2.71
2.97
2.94
秋季
1.81
1.67
1.63
1.65
1.65
1.63
1.72
2.18
2.58
2.64
2.72
2.90
冬季
2.05
1.87
1.96
1.98
1.98
1.93
1.86
2.04
2.49
2.78
2.89
3.07
小时(
h)
风速(
m/s)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季
3.07
3.08
3.15
3.13
2.91
2.69
2.56
2.54
2.53
2.38
2.35
2.30
夏季
2.97
3.21
3.22
3.11
3.01
2.92
2.48
2.56
2.34
2.23
2.04
2.03
秋季
2.95
2.96
3.01
2.85
2.49
2.26
2.14
2.19
2.14
2.07
2.01
1.84
冬季
3.24
3.18
3.11
3.03
2.63
2.24
2.18
2.09
2.03
2.16
2.10
2.12
图
Z4.2-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情况
图
Z4.2-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图
③风向统计
所在区域
2023 年风向数据统计见表 Z4.2-6,年风频玫瑰见图 Z4.2-4。
表
Z4.2-6
年风向频率(单位
%)
月份
/季节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月
9.95
3.09
3.09
1.48
13.04
10.08
7.26
2.28
3.76
4.84
2.82
2.28
5.11
7.39
14.11
9.01
0.4
二月
18.3
10.42
6.1
4.61
23.21
6.25
4.61
1.64
0.6
0.6
1.19
0.15
0.45
3.87
5.65
11.9
0.45
三月
11.16
4.03
2.28
4.3
28.36
13.44
7.26
2.96
4.03
0.94
1.48
1.61
1.08
4.3
4.03
8.6
0.13
四月
6.25
4.03
4.03
2.78
23.06
9.86
8.33
5.28
5.56
3.61
3.47
1.53
2.64
6.94
8.19
4.44
0
五月
7.39
2.82
2.28
3.36
18.82
11.16
15.19
6.45
7.12
4.03
4.44
1.48
2.69
3.09
4.7
4.7
0.27
六月
5.14
2.36
2.36
3.61
23.19
10.97
6.94
6.67
14.44
6.81
3.33
2.22
1.53
1.25
5.97
3.06
0.14
七月
3.9
1.61
1.21
1.88
13.98
13.98
12.1
7.26
15.73
9.68
8.87
4.44
1.08
1.61
0.81
1.88
0
八月
13.84
6.18
3.09
3.09
15.32
10.35
10.08
3.49
4.44
2.28
2.28
2.82
2.15
4.17
7.26
8.87
0.27
九月
18.19 10.97 5.14
2.5
19.31
9.17
10.42
3.47
2.64
1.25
0.42
0.83
0.69
3.33
5.14
5.97
0.56
十月
20.3
7.53
4.97
2.69
11.29
8.33
7.93
4.44
3.23
2.28
4.44
3.49
1.61
3.49
4.84
8.87
0.27
十一月
15.14
2.64
0
0.56
5.42
7.92
9.03
7.08
8.06
3.89
2.78
3.19
4.86
9.44
11.11
8.75
0.14
十二月
11.16
2.15
0.81
1.88
6.18
4.17
2.96
2.69
7.8
6.05
4.84
2.82
1.88
8.74
24.33
11.02
0.54
春季
8.29
3.62
2.85
3.49
23.41
11.5
10.28
4.89
5.57
2.85
3.13
1.54
2.13
4.76
5.62
5.93
0.14
夏季
7.65
3.4
2.22
2.85
17.44
11.78
9.74
5.8
11.5
6.25
4.85
3.17
1.59
2.36
4.66
4.62
0.14
秋季
17.9
7.05
3.39
1.92
12
8.47
9.11
4.99
4.62
2.47
2.56
2.52
2.38
5.4
7.01
7.88
0.32
冬季
12.96
5.05
3.24
2.59
13.84
6.85
4.95
2.22
4.17
3.94
3.01
1.81
2.55
6.76
15
10.6
0.46
年平均
11.68
4.77
2.92
2.72
16.7
9.67
8.54
4.49
6.48
3.88
3.39
2.26
2.16
4.81
8.04
7.24
0.26
表
Z4.2-4
年风频玫瑰图
(2)高空气象数据
模拟生成的对应模型所需数据,具体信息见表
Z4.2-7。
表
Z4.2-7
模拟气象数据信息
模拟地面
气象站编号
模拟点坐标
/°
海拔高度
/m
数据年份
气象要素
模拟方式
东经
北纬
58458
120.896
30.538
5
2023
时间、层数、气压、离地高度、风向、
风速、干球温度、等探空气象数据
WRF
模型
4.2.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前述估算模式分析,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因此
本环评采用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1)预测模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有关规定,本项目
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型进行预测分析。
(2)预测内容
表
Z4.2-8
估算模式预测内容
评价对象
污染源
污染源排放形式
预测内容
评价内容
评价项目
新增污染源
正常排放
1h 平均质量浓度
最大浓度占标率
(3)污染源调查
见附表
2-1 及附表 2-2。
(4)预测结果
按照导则
HJ2.2-2018 规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
进行核算,同时直接采用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作为预测结果。正常工况大气影响预
测结果见表
Z4.2-9。
表
Z4.2-9
正常工况大气影响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
离
/m
码头区
散货料仓
TSP(面源)
PM10(面源)
PM2.5(面源)
PM10(点源)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10
9.3661
1.00
6.5905
1.80
3.1217
1.73
0.33243
0.10
25
9.8281
1.10
6.9156
1.90
3.2756
1.82
4.9229
1.40
50
11.37
1.30
8.0007
2.20
3.7896
2.11
6.3514
1.80
75
12.561
1.40
8.8384
2.50
4.1863
2.33
9.701
2.70
100
12.413
1.40
8.7348
2.40
4.1373
2.30
9.3777
2.60
200
11.495
1.30
8.0887
2.20
3.8313
2.13
9.1839
2.60
300
7.3966
0.80
5.2047
1.40
2.4652
1.37
7.9488
2.20
400
7.0987
0.80
4.9951
1.40
2.366
1.31
6.3285
1.80
500
7.3874
0.80
5.1982
1.40
2.4622
1.37
5.0813
1.40
下风向距
离
/m
码头区
散货料仓
TSP(面源)
PM10(面源)
PM2.5(面源)
PM10(点源)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
浓度
/μg/m3
占标率
/%
600
7.0196
0.80
4.9394
1.40
2.3396
1.30
4.8421
1.30
700
6.5388
0.70
4.6011
1.30
2.1793
1.21
4.6354
1.30
800
6.049
0.70
4.2565
1.20
2.0161
1.12
4.3601
1.20
900
5.585
0.60
3.93
1.10
1.8615
1.03
4.0688
1.10
1000
5.3029
0.60
3.7314
1.00
1.7674
0.98
3.7852
1.10
1100
5.2034
0.60
3.6614
1.00
1.7343
0.96
3.5793
1.00
1200
5.0749
0.60
3.571
1.00
1.6914
0.94
3.4328
1.00
1300
4.9302
0.50
3.4692
1.00
1.6432
0.91
3.2819
0.90
1400
4.7774
0.50
3.3617
0.90
1.5923
0.88
3.1325
0.90
1500
4.6222
0.50
3.2524
0.90
1.5405
0.86
2.9875
0.80
2000
3.8941
0.40
2.7401
0.80
1.2979
0.72
2.367
0.70
2500
3.3059
0.40
2.3263
0.60
1.1019
0.61
2.0359
0.60
3000
2.8816
0.30
2.0277
0.60
0.96042
0.53
1.7777
0.50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
(281m)
13.986
1.55
9.8413
2.73
4.6614
2.59
9.8162
2.73
根据预测结果,
TSP 无组织排放小时最大地面浓度为 13.986μg/m3,占标率
为
1.55%;PM10 无组织排放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为:9.8413μg/m3,占标率为
2.73%;PM2.5 无组织排放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为 4.6614μg/m3,占标率 2.59%。PM10 有组织排放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为:9.8162μg/m3,占标率为 2.73%。由
上述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类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均
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值,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周边大气环境功能等级改变。
(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
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本项目污染物排
放量核算见表
Z4.2-10。
表
Z4.2-10-1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
µg/m3)
1
皮带卸料区
颗粒物
洒水降尘、转运楼
微雾抑尘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新污染
源的厂界标准
1000
0.459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459
表
Z4.2-10-2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
mg/m3)
1
散货料仓
卸料口布袋
除尘器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新污染
源的厂界标准
120
0.792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792
表
Z4.2-11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
t/a)
1
无组织颗粒物
0.459
2
有组织颗粒物
0.792
合计
1.251
表
Z4.2-1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
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评价范围
边长
=50km□
边长
5~50km□
边长
=5km☑
评价因子
SO2+NOx 排放
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PM10、PM2.5),其他污染物(TSP)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现状评价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
评价基准年
(2023)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
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调
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
目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
价
预测模型
AERMOD
□
ADMS□
AUSTAL2000
□
EDMS/AE
DT□
CALPUFF
□
网络模
型
□
其他
预测范围
边长
≥50km□
边长
5~50km□
边长
=5km☑
预测因子
PM10、PM2.5、TSP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正常排放短期
浓度贡献值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
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
1h
浓度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长
(1)h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
浓度叠加值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
k≤-20%□
k>-20%□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况
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
(PM10)
有组织废气监测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PM10、PM2.5、TSP)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
□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
距
(/)厂界最远(/)m
污染源
年排放量
TSP 0.739t/a
注:
“□”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7)监测计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要求,二级评价项
目需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码头》(
HJ1107-2020),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
Z4.2-13 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无组织监控
颗粒物
1 次/年
布袋除尘器排放口
颗粒物
1 次/6 个月
5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5.1 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①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
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
②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空置超过
24h 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土方、工程渣
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施工单位采用有效防尘覆盖,超过
3 个月不施工的裸露
土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③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镇区主要管段工地不低于
2.5m、一般管段
工地不低于
1.8m,并定期清洗,确保整洁,围挡宜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喷淋频
次、时长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④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车辆出入口设冲洗设施,运输、工程等车
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确保车身保持整洁;
⑤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有效防尘覆盖;
⑥开挖、填筑等均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防治措施如下:施工
作业时,施工区边界设置不低于
2m 围挡,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
的作业方式。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管沟开挖等施工作业。
(2)运输扬尘
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
泥、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3)汽车及施工机械废气
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文明行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
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4)淤泥臭气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开挖的淤泥通过驳船直接运至海盐县新浦废弃
矿坑区域开发项目(隐马山)填筑利用,禁止长期堆放。施工前及时告知工程周
边的居民,对于居民可能存在的合理建议应予以采纳。建设单位对于施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环保投诉及纠纷应及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可结合现
场实际监测结果,积极对存在的矛盾予以合理解决。
5.2 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营运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矿建材料装卸扬尘、输送设备扬尘、
运输车辆废气、厨房油烟、车辆动力扬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
(1)装卸扬尘
码头前沿区域配环保除尘雾炮机(静风射程
50m),转运楼配套微雾抑尘装
置。
码头区矿建材料卸料料斗抑尘措施包括控制作业落差,入口设置防尘反射
板、水喷淋装置,料斗下口配置防尘帘,码头前沿设置移动环保除尘雾炮机等。
(2)输送设备扬尘
本项目大部分运输皮带位于料仓内,位于料仓外的皮带机均全密封,皮带机
水平输送至散货料仓,散货料仓内皮带机卸料口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
(3)料仓扬尘
本项目通过船舶进出港的矿建材料在码头区域存放时,均堆存在封闭料仓
中,料堆不直接受风扰动,扬尘影响较小。
(4)车辆动力扬尘
运输车辆严加遮盖,避免沿途洒落;企业拟配备一辆道路清扫洒水一体车对
厂区内部道路及厂区外围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一般每
2h 清扫洒水一次,干燥、
高温、大风期间增加清扫洒水车的清扫洒水频率,降低扬尘。运输车辆和装卸加
强规范操作,减少装卸和装运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在港区辅助生产区、道路侧
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发挥绿色植物吸烟滞尘作用;运输车辆行车速度不大于
15km/h,同时在散货作业区出入口设有洗车设施,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
(5)运输车辆废气
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
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港区作业车辆使用质量好的优质柴
油作为燃料,选用环保型电叉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疏导好场内交通、减少
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这些废气产生比较分散,项目所
在地地势开阔,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食堂油烟经排烟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
在建筑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GB 18483-2001)
中规定限值
2.0mg/m3。
6 结论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
-于城作业区码头项目在落实本报告
提出的大气环保措施的基础上,预计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可控制在相应
标准范围内,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附表
2-1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面源)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
/m
面源海拔
高度
/m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与正北向夹
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
度
/m
年排放小时
数
/h
排放工
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TSP
PM10
PM2.5
X
Y
1
码头
卸料 粉尘
869163
3386071
2.2
300
15
65
8
7920
正常
0.027
0.019
0.009
附表
2-2
正常工况下低矮源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
标
/m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
度
/m
排气筒高
度
/m
排气筒出口内径
/m
烟气流速
/(m
/s)
烟气温
度
/℃
年排放小
时数
/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X
Y
颗粒物
1
散货料仓
除尘器
86928
3386028
2.2
15
0.4
11.05
20
7920
正常
0.1
附图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附图
8-1 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
8-2 本工程与千亩荡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8-3 本工程与海盐塘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9
环境监测站位示意图
附图
10
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中于城作业区规划图
附图
11
本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