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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龙旺宠物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年产猫砂盒替换装1000万套、自动猫砂机10万台建设项目 |
嘉(平)环建〔2026〕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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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铱能照明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LED灯具建设 |
嘉(平)环建〔2026〕5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3 |
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废切削液提纯再用项目 |
嘉(平)环建〔2026〕50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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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嘉兴洁亮汽车内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汽车零部件82万件建设项目 |
嘉(平)环建〔2026〕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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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与精密减速器项目 |
嘉(平)环建〔2026〕50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6 |
浙江国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铜铝复合材料项目 |
嘉(平)环建〔2026〕5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6〕50号龙旺(新仓镇).pdf嘉(平)环建〔2026〕51号铱能(曹桥街道).pdf嘉(平)环建〔2026〕52号汉声精密(新埭镇).pdf嘉(平)环建〔2026〕53号洁亮(新仓镇).pdf嘉(平)环建〔2026〕54号福达(钟埭街道).pdf嘉(平)环建〔2026〕55号国基(独山港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