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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工程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351号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本次新建项目总投资35000.81万元,在现有校址8.5万余平方米的基础上,拟拆除原有部分建筑物(建筑面积10117平方米),新建教学楼、综合实训楼、地下停车库、实训设备仓库和配电房(建筑面积33500平方米),配套进行综合管线改造、校园景观提升、数字化校园等建设。改造完成后可以容纳教职工400人、学生5000人规模进行授课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实验室废气收集后于屋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由排风机抽至地面2.5米高处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以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道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风机、空压机等,设置专用风机房、空压机房,并须采取减震沟或加装减震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年产10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阻尼材料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智装创新创业中心东侧地块 |
艾华(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将购置行星搅拌机、压料机、混炼机、复合机、注塑机、熔喷机、精密截断机等先进生产设备,规划导入MES系统,形成年产10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阻尼材料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喷、造粒、注塑、混炼、捏合、挤出、酒精擦拭工序分别设集气罩,并设软帘提高集气效率,实验室设通风柜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一并采用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连续脱附处理装置处理,再通过1个25m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工序设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个25m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化粪池定期清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隔振措施。 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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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