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6年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嘉兴平湖市独山港120MW/240MWh网侧储能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浙江省平湖市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
①新华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 1 个110kV出线间隔;②储能电站~新华变 110kV 线路新建工程:线路全长约 1.0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18km,单回电缆长度0.86km。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影响是噪声和电磁辐射。措施:使用加工工艺先进、导线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线和金属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以降低电晕放电噪声。运检人员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本工程110kV线路按单回路架设,在设计、建设时,充分考虑线路经过地区具体情况,按照设计要求,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达到 6.0m以上,线下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可满足 10kV/m 控制限值要求;线路评价范围内涉及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提高导线对地高度达到 7.0m 以上,可保证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 要求。本项目地下电缆线路已从设计角度最大限度的屏蔽线路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