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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箱包塑料配件等注塑件750万套、改性塑料粒子700吨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前港东路188号3号楼 |
平湖市瑞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42.81万元,购置注塑机、加工中心、铣床、磨床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箱包塑料配件等注塑件750万套、改性塑料粒子700吨,总建筑面积约8959.74m2。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要求企业单独设置注塑区、挤出造粒区,在注塑机、挤出造粒机的挤出口和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在混料机投料口设置三面密封一侧开口的围合式集气罩,混料机排气口接集气风管,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2 |
爱意姆(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能最高900片高温超导靶材 |
嘉兴市平湖市科技创业中心5号楼(新兴二路988号)厂房 |
爱意姆(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爱意姆(嘉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嘉兴市平湖市科技创业中心5号楼(新兴二路988号)厂房,采购6台生产设备,新建一条生产线,形成新增年产900片高温超导靶材项目。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切削打磨粉尘经工业集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加工废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委外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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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