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安徽吉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徽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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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吉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徽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112369

电子邮箱:lqxhbj@1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吉徽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吉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明教寺路南侧、姜寨路东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坤威水利环境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5639.23平方米,其中1#综合楼5234.83平方米,2#厂房7392.0平方米,3#-8#厂房均为3830.4平方米,门卫30平方米,购置数控冲床、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机、焊机、喷塑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台高低压配电设备、10万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万台环保柜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自带滤筒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综合楼楼顶达标排放,厂区加强有组织收集和绿化。以上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规定。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抹布、焊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505-34*开通会员可解锁*-817890”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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