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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滚装客船和渡船载运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我局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国内滚装客船和渡船载运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箱:chenkangqun2020@163.com;
2.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防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国内滚装客船和渡船载运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国内滚装客船和渡船载运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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