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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我局组织修订了《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形成了《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shixuepeng@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航管理处(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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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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