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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卧龙城龙腾路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箱:srgfhbj@163.com
| 项目名称 |
江西华茂电器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博山二期标准厂房 |
| 建设单位 |
江西华茂电器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上饶市丽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江西华茂电器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博山一期标准厂房6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4′23.031″,北纬28°24′1.690″),项目生产区用地面积9056.08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及配套辅助工程。项目以绞线机、拉丝机、成缆机、框绞机、挤塑机、编织机、云母带机、复绕机、全自动硅烷交联装置、绞丝机等设备,以外购铜丝、PVC颗粒、PE颗粒、色母、低烟无卤塑料颗粒、镀锌钢带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拉丝、框绞、管绞、护套挤塑、喷码、成卷、检验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年产40万米(3000吨)电线和10万米(1000吨)电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类,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挤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氯化氢、氯乙烯,采用碱喷淋+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治理。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喷码废气、拉丝废气(NMHC),加强厂区四周通风。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乳化液配比用水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车间地面仅进行清扫不清洗。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08m³/a,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后达园区接管标准经管网进入上饶市广丰区城投工业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在80-100dB(A)之间,项目高噪声设备多集中在车间内。设计时考虑对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控制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产品、废铜丝、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废塑料皮,外售有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墨桶、喷淋废液、废渣、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铜屑、废冷却液、废氢氧化钠包装袋,以上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拟在厂房西南角设置1座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的建设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在厂房西南角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 |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