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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辉县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辉县市辉县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辉发改(2025)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辉县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6-9
建设地点:辉县市境内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及清淤疏浚,涉及百泉路(太行大道—七贤大道)、学院路(太行大道—佳怡街)、文昌大道(学院路—卫源路)、共城大道东段(清源路—九山路)、共城大道西段(学院路—和谐路)等区域,更新改造排水管网23.3公里,其中新建和改造排水管网15.7公里,清淤疏浚管网7.6公里。
合同估算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其中一标段:23005317.63元;二标段:11792045.91元;三标段:20814724.69元;四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计划工期:一、二、三标段:180日历天;四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一、二、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四标段:本项目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4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经理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评标与定标
8.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8.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8.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8.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8.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辉县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辉县市司法大厦
联系人:王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校海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凡
地 址:新乡市碧桂园时代城11-2904
联系人:张校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辉县市交通大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