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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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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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HXZB2026-A2-00216-002)发布澄清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申请文件中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公章。申请文件所示业绩应当同时具备上述证明材料时,且所示信息能满足“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定义标准,否则不得分。

请问类似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因各省份政府的制式报告不同,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可以证明项目已竣工验收的资料是否同样有效?

请问类似业绩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因各省份政府的制式报告不同,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等能证明消防验收合格的资料是否同样有效?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包括: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公章。

“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要求。若各省份相关文件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时,需附各省市政策文件予以说明。

“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及随本暂行规定修改重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若各省份相关文件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时,需附各省市政策文件予以说明。

2、资格预审文件P32中:业绩证明材料:申请文件中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公章。

若业绩为直发包业绩,能否仅提供直发包项目记录表、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即为合格业绩。

答:直发包业绩通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执行。无论业绩是否为直发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包括: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公章。

3、招标文件P49,要求后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及附加条件评分标准中所需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已经提供,请明确是否需要再次提供?如需再次提供能否简写为详见PXX-PXX页内容?

答:投标人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及附加条件评分标准中所需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应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对应位置填报,若相关资料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位置已经提供,可重复提供,也可简写为详见PXX-PXX页内容

4、招标文件P34,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以岗位证书为准,P59,要求上述人员提供资格证,岗位证书(如需),此处前后冲突。请问施工“八大员”能否只提供岗位证,无需提供资格证。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表二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标准”规定执行(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以岗位证书为准,岗位证书如不体现专业的,还须同时提供相同专业职称证或毕业证)。

“附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后所附资料,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评审委员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评审,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表二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联合体协议书没有日期,能否加上日期?

答: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部分。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文末增加日期,是否增加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主决定,均予以认可。

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申请文件中附承诺书扫描件能否为加盖电子章文件?

答: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1(6)、(7)”要求。

7、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4和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标准类似业绩工程中要求提供中标公示,否则不得分。我公司业绩是前几年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这两年完工的项目,但是这个网站已经查不到中标公示,像这种情况的如何解释呢?

答: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执行。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包括: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部分、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的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申请人电子公章。

8、招标文件第11页中3.2.4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第19页3.2.3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主要部分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例如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4.1款3.如申请人须知及文件正文中内容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同答复事项1。

9、合同主要部分是否仅需放合同协议书关键部分,请明确。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表二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及备注执行。

10、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材料附“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某些业绩仅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凭证注明“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且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请问该备案凭证是否可作为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被认可?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答复事项1。

11、资格预审文件39页要求提供施工员和质检员,设备安装专业2人(水、电专业各一人),施工员质检员的设备安装岗位证书不体现专业,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对应的职称证或者毕业证来体现专业?

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执行。详见答复事项4。

资格预审文件涉及上述澄清修改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其余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河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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