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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医院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参加调研公司需就本项目提交市场调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处置采购
二、项目概况
乐山市人民医院分为白塔院区、高新院区和永安院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方案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报名资料
1.提供合格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HW01(包括但不限于: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900-039-49(活性炭)、900-023-29(紫外线灯管)。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废物);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简要的服务方案及明细报价;
5.如有可提供两年内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6.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7.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按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将原件盖鲜章扫描后,将电子文档通过邮寄或邮箱方式发动力维保科审核,逾期未送达的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市场调研文件无效。
四、重要提示
1. 本次市场调研仅为了解市场行情、服务内容及价格水平,为后续招标采购提供参考依据,不构成直接的采购承诺。
2. 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参与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463778099@qq.com
附件二:危险废物(污泥等)处置清单.zip
附件一: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方案.zip
动力维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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