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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北国水城农业经济运营有限公司松北区胜利村(军安市场)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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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租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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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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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5、本出租方承诺其出租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出租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哈尔滨北国水城农业经济运营有限公司松北区胜利村(军安市场)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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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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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证号 |
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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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出租参考面积 |
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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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数/所在层数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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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期限 |
2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详见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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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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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状况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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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递增方式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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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底价 |
43.36291万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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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39.33851万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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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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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金圆评报字(2025)第05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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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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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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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金圆评报字(2025)第050-7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本项目业态要求为便民市场。 8.意向承租方获得承租资格后,将场地用于市场经营,须自行向(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市场经营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关于场地是否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划要求、能否顺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进行咨询确认,出租方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承诺及保证责任。 9.本次出租标的为国有收储用地,承租方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及其他法定物权。在城市规划区内储备用地的临时使用,需搭建建(构)筑物的,承租方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若租赁期间政府因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收回该收储用地,或要求终止市场经营、搬迁/撤并市场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承担补偿责任。因上述政府用地调整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益损失、设施改造投入损失、摊位安置损失、员工安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退还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10.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场地维护费等)按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3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合同履行,出现承租方违约、设备遗留问题(若涉及设备租赁)或租赁期满有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无上述违约情形的,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需严格按照《松北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细则》要求管理市场,依法经营,涉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做到经营户经营产品摆放整齐有序,摊位卫生状态良好,不堵塞防火通道,不允许超范围经营,不允许超标准收费,摊区内卫生保洁及冬季摊区范围内的清雪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于撤市前30分钟开始集中清理垃圾,撤市后即拉运完毕,无垃圾残留。承租方应备清冰雪设备,随下随清,采取攒大堆方式集中放置指定地点、不影响交通,并配合环卫车辆作业。每100延长米至少配备管理、保洁人员4人,小于100延长米的配备管理、保洁人员3人。具体人员安排参照《松北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细则》执行。 12.承租方须服从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依法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与市场经营相关的费用。 13.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若场地临近学校、居民区、交通主干道等区域的按职能部门要求的运营时间进行营业,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周边交通及生活秩序,承租方需严格遵守规定,组织摊位业户按时开市、闭市。合理规划摊位布局及人流、车流通道;出租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随时通知承租方对市场内各经营品类的区域划分、位置设置进行合理调整,承租方须积极配合。 14.承租方标的改造及基础设施要求: (1)地面硬化:承租方仅可对市场摊位所属实际使用区域,采用可拆卸预制混凝土板进行地面硬化处理;硬化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须符合市政工程相关规范及市场经营安全要求,确保地面平整、耐磨、防滑,满足摊位日常经营及人员、车辆通行的承载与使用需求。 (2)配套改造:承租方须对承租场地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市场配套(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施、照明系统、监控设备、消防设施、排水系统、通风设施等);为彻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本市场经营区域严禁使用燃气罐、液化石油气罐及其他含危险化学成分的燃气类设备设施,自承租方入场经营之日起,该区域全面停止使用各类燃气相关器具。承租方须另行签订书面《燃气使用禁令遵守承诺书》,明确承诺严格遵守本禁令及设施改造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出租方开展日常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3)电线施工要求:室外所有电线必须采用隐蔽工程施工,严禁裸露敷设、高空明线架设;室内电线须使用护套线并规范穿管防护。线路敷设、穿管防护、固定安装、防火隔离及接地保护等施工工序,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电气安全、消防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合规、质量达标。未按上述要求施工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审批时限:若涉及电力增容,承租方须取得不低于315kW的电力改造审批手续;电力增容、消防改造等需审批的项目,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取得全部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取得的,承租资格自动取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启动场地挂牌出租工作,原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场地的后续挂牌交易。 (5)环保与取暖:自场地改造验收合格并正式开市之日起,市场经营者须严格遵守相关环保及安全规定;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燃煤、燃油及其他固体燃料(木炭、柴薪等)取暖设备。 (6)费用承担:地面硬化、电力增容安装费用及场地内的装修改造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物品移交:租赁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时,承租场地内的设施及物品按以下约定处置,承租方须严格遵照执行: 可拆除设施的处理,承租方因场地使用形成的电力增容设施、地面硬化工程及可移动小型设备、经营板房等可拆除类固定设施,承租方应自行拆除、搬离,并承担相关拆除、清运及恢复费用。 15.承租方向市场内经营业户收取的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必须严格执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抬高收费价格。承租方须保障原有合法经营业户(若有)的优先续租权,在市场开市后半年内,若原业户不放弃经营权,承租方不得擅自调整其经营位置、经营面积或提高收费标准。承租期间,原则上须保持市场规划的经营规模、摊位数量及场地使用面积不变,承租方不得通过缩小单个摊位面积、违规增设摊位等方式改变场地规划用途;收费标准须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主管部门、出租方及经营业户监督,严禁擅自涨价及跨年度预收费用。 16.承租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不得将承租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市场经营用途。 17.承租方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及市场经营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出租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未达到管理要求,出租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可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停业整顿后仍未达到管理要求的,合同自动终止,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8.承租方负责承租标的内的基础设施(包括改造后新增设施)、公共区域的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承租方需完成非摊区区域土地平整作业,确保场地无明显坑洼、坡度合理,满足车辆停放、通行的基础使用条件;同时承租方应持续对停车场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保持区域内环境整洁有序,符合市场整体经营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市场运营期间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9.为适应区域发展规划,若在租赁期间,因政府相关部门规划调整、政策要求或区相关部门书面通知,需要对承租标的进行搬迁、撤并或改变用途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并配合,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搬迁费用、经营损失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0.承租方须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安装环境检测设备,对经营期间的噪音、油烟、污水排放等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如未规范业户经营行为、未按时闭市等)造成环境污染,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一年内累计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视为承租方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出租方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终止。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22、本公告未尽相关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3、承租方建设装修期约定 (1)建设装修期时长:出租方给予承租方2个月建设装修免租期,建设装修期内免收租金,仅限用于场地地面铺设、场地建设、设备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 (2)建设装修期自项目摘牌成交之日起计算,共计两个月,该期间免收租金。 24、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标的的相关信息及要求,并报名前与出租方及相关方协商确认,不得因此要求退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如因此发生纠纷,和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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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北国水城农业经济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开通会员可解锁*74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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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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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 哈尔滨新区农业和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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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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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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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 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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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出租方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具备3年以上市场实际管理经验,需为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市场管理服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需要提供:管理市场3年及以上的相关佐证,营业执照及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管理人员无涉黑及前科劣迹。 需要提供:全部管理人员无犯罪证明并签订承诺书。 (3)专职管理人员与意向承租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 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4)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5)承租方使用电能设施及监控设施需配备1名及以上持电工从业资格证人员。 需要提供:电工资格证 意向承租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工作时间) 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 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通过 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 交易 须知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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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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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须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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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8.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保函,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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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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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起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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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三:《协议书》标准收取;信息推介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五:《联合推介协议书》标准收取。 2、承租方应在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承租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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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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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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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6.1.14.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5.5.15.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五联合推介协议-法审完成版、.docx 附件:9.胜利村出租明细.pdf 附件:15.松北市场摊区管理细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