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办事处文治市场(早、夜市)3年经营权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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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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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办事处文治市场(早、夜市)3年经营权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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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办事处文治市场(早、夜市)3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2026]哈产租284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是标的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出租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办事处文治市场(早、夜市)3年经营权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市场摊位经营权

权证号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出租参考长度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层数/所在层数

履约保证金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出租期限

3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评估报告现用途

目前状况

在租(原合同到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金递增方式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0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0元/年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宸评报字[2026]第048号、黑宸评报字[2026]第049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宸评报字【2026】第048号、黑宸评报字【2026】第049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保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首年租金先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不包含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费、经营所需临建设施投入等费用)。承租方须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经营期第一个月内,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20%的管理保证金,违反市场摊区管理规定的,将扣除相应管理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承租方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者上级部门对于出租方管理的市场有新要求的,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 8、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对市场标准化建设、七见七即七提升、反恐等要求进行必要投入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相应设施等的建设。 9、标的市场摊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执行,日常考评监管按照市、区及出租方相关市场摊区管理文件要求执行。 10、人员配置:按照有关街路市场摊区规定配备管理员、保洁员,市场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识。 11、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所承租摊区作为市场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倒卖摊位,不得对经营权进行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一切金融资产变现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改变摊区实际经营区域移作他用,如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2、租赁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招租结果3年有效,《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在承租期内表现等情况确定;经确定续签的,双方应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前30日内续签下一年度《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 13、承租方经营期间需遵照法律法规及街路市场摊区相关规定。不能达到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要求的,出租方可责令停业整顿,三次停业整顿后仍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合同自动终止。参与本项目即视为认可本条款要求。 14.承租方向市场经营业户收取的摊位费,须按现行标准执行(详情可咨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严禁以任何方式抬高摊位价格;正式运营后,摊位费需在公示板公示,不得跨年度收费。

15.如承租方需对市场摊区进行改造,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及可行性报告,同时按照相关事项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市场摊区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包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不再经营该市场摊区的,承租方出资建造的可移动设施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出资建造的不可移动设施需经由三方机构评估折旧损耗后,按照评估价有偿转交至下一承租方;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对市场摊区进行改造的,应在三日内恢复原样,如不恢复,由相关部门进行恢复,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扣除所有保证金并终止承租方的承包权。

16、原承租方已按管理单位要求对于市场标准化建设,对市场摊区进行早夜市可移动商亭、无忧集市钢结构工程、电力电能设施改造、反恐设备设施安装,为确保市场摊区继续有序运营,新承租方需延用其改造后商亭、集市、电力、等设备设施,其费用由原承租方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改造设施进行评估,新承租方按评估价值支付费用,3966199.8元(报名前签订同意知情承诺书)。竞标结束后,新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评估价转入原承租公司指定账户完成资产交接并与原承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协议,超期视为弃标。(详询出租方)

17、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经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相关情况和出租方的要求,且已经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续因此发生纠纷,不得要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退还交易保证金和服务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出租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开通会员可解锁*XR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的《资格审查表》向出租方提交审查材料,提交的审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U盘存储的电子扫描版(纸质版与电子扫描版内容需一致)。审查结束后纸质版予以退回,U盘存储的电子扫描版不予以退回。意向承租方提交审查材料需自行密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并注明时间,以上内容详询出租方。 意向承租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工作时间),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62号文政街道办事处(出租方委托黑龙江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进行意向承租方的报名资格审核,委托费用由最终成交承租方承担,联系人于先生,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待审核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资格审查表),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审核结果最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由出租方反馈给意向承租方。文件递交截止日后,本项目不允许二次递交材料。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须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信息填报有误、缺失、不完整的,将导致报名失败。若意向方因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未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材料补正、信息修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交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 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承租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协议书》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0.1万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应在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承租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易服务费交款票据与出租方签订《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其他

附件:出租明细(19).pdf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6.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6.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香坊区市场摊区规范管理检查打分表.pdf 附件:香坊区市场摊区承包经营合同.pdf 附件:资格审查表(5).pdf 附件: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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