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总医院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测服务(三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于
北京朝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测服务(三次)

二、采购编号:HKWZ26026-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

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量检测、安全检测、气体报警设备检测等相关内容;

(七)具备CMA计量认证(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章: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除外);

(八)近3年内具有医院、锅炉房、氧气站、化工类气体报警装置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九)近3年无违法违规、无核查失信、无行政处罚。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十)检测人员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五、竞争性磋商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四点截止)

地点:航空总医院3号楼2层2F40采购服务部

注:报名时须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文件或相应的工程资质

5、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磋商当天在指定磋商地点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59520061

联 系 人:张老师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