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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海南鲜品”农业品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推进实施“品牌+文旅”策略。根据我厅2026年“海南鲜品”农产品品牌工作计划,我厅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6年农文旅精品研学路线宣传项目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农文旅精品研学路线宣传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6年(具体以我厅通知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本项目以“轻资产、强整合、重实效”为原则,分三部分推进:
(一)研学基地打造
1.定位:重点对现有符合条件的海南鲜品企业产业基地进行“内容赋能”与“功能升级”,打造至少16个示范研学示范基地。
2.建设内容:设立“海南鲜品产业研学展示区”,运用图文、标本、产品实物等,清晰展示产业全景、品牌故事。同时创设体验工坊,用于开展产品品鉴、互动体验、研学课程执行。
(二)研学课程开发
1.研发研学课程主题线路:设计3条主题鲜明、节奏合理研学线路。线路A以海南西部海岸为路线,以鲜品果业热带水果(凤梨、芒果、蜜瓜、百香果、榴莲)为核心,串联热带作物、南繁科技等多元研学场景,创新采用“实地勘察+技术访谈+动手实践+产业分析”模式,深入了解海南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同时兼顾历史文化与工业文明认知,构建“农业为主、多维赋能”的研学体系。线路B以海南东部海岸为路线,以热带海洋产业为核心,打造“产业全链探究+沉浸式实践体验+自然生态认知”的特色模式。依托海南热带海洋资源优势,串联海南鲷、东星斑、金鲳鱼、椰子、咖啡等特色产业,从育苗、种植/养殖到加工、销售全环节剖析,融合南海文化,实现“农业+文化+生态”三维研学目标。线路C以海南中部山区为路线,以海南热带雨林和特色雨林茶叶为核心,融合自然生态、特色产业、民族文化三大研学维度,以“沉浸式体验+专业化讲解”为特色,行走中了解海南的地理风貌、产业发展与人文底蕴,实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研学目标。通过设计路线进行实地调研,并进行线路可行性策划和设计。
2.研学课程设计:设计课程并配套开发标准化讲解词、研学手册、时间任务卡、互动问答环节、课程内容。并制作研学物料教具,用于配套执行使用。
3.专题导师培训:举行1期农文旅研学导师培训班。
4.出版研学手册:出版编撰制作研学手册1套,将产业研学路线统一发布,并将研学手册用于全省星级酒店、游客咨询中心等宣传发放。
5.拍摄研学路线宣传视频:将研学线路和各个产业研学点进行拍摄,剪辑研学路线宣传视频,并同步在16个研学示范基地展示,同时结合2026年海南鲜品推广活动进行配套宣传播放。
6.建设线上研学展示平台,提供线上预约、课程预览、知识库、互动社区等功能。
四、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36.6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项目总体思路、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质量保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最低价法评审的项目,对满足资质和符合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审,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根据响应供应商业绩或实力择优选取。
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1222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1222办公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发面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薛为政,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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