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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的调查与评估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的调查与评估项目
二、项目执行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任务:
1.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监测
选择文昌琼东上升流区域、儋州、洋浦、东方等涉海工程密集海域的典型生境,在繁殖育幼关键期(3 – 8 月)同步开展鱼卵、仔稚鱼、幼鱼的监测,确定其多样性和动态格局,结合无人机影像、环境DNA等多源数据采集,确定典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的分布。
2.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现状评估
在监测数据基础上,绘制珊瑚礁、海草床、河口三角洲与上升流锋面等功能单元的生境分布图。将鱼卵‑仔稚鱼密度、物种多样性与关键生境因子耦合,计算生境特征因子与育幼特征参数多元统计模型;量化各生境对主要经济鱼类补充量的贡献。划定核心保护区、恢复提升区与监测预警区,提出生态缓冲带、施工避让期、修复路径和增殖放流规模等精细化管理建议。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报价不能超过47.18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026年厅本级预算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的调查与评估项目47.18万元,科目包含但不限于专用材料费、测试化验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经营资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无不良信用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2026年海南岛典型海洋渔业水域产卵育幼生境的调查与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评审,按照评审规则做出评审结果,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根据响应供应商业绩或实力择优选取。
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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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评标处室及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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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1 |
方案完整度(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目标、项目任务内容、项目经费安排、和团队配置、项目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打分。 实施方案含有5项及以上内容且内容全面的,视为完整度很好,可计20分;含有3-5项视为完整度较好,可计15分;含有2-4项视为完整度较低,可计8分;含有2项以下视为方案不完整,可计3分;完全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可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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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20分) |
1.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具备渔业、水生生物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渔业、水生生物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4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鱼类监测、调查及评估经验,得3分;具有4年相关经验得2分,以此类推,直至得0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一年的聘用合同或社保材料、负责或参与相关项目的合同或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项目参与人员 从事本项工作,并获得水生生物相关专业或渔业相关专业与本项目相关的职称: (1)满足中级及以上职称3名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0.5分,最高不超过6分。 (2)高级职称1名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2分,最高不超过9分。 人员职称包括技术负责人,且不重复计算,须提供人员清单、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一年的聘用合同或社保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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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研条件及相关业绩材料(30分) |
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所需测试的海洋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和分子实验室及实验设备(满分10分) (1)具备海洋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和分子实验室,得2分。 (2)具备省级海洋资源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得3分。 (3)具备国家级海洋资源或渔业相关实验室,得5分。 2.相关业绩 具有水生生物、渔业、产卵育幼等监测、调查或研究相关业绩10项及以上,得20分;每减少1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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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30分) |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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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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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综合楼海南省农业厅渔业基础建设处40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公告期不少于1天。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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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