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比选海南省2024年农药风险监测中心(含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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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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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拟遴选1家项目竣工验收机构承担海南省2024年农药风险监测中心(含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4年农药风险监测中心(含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二、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文本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主要配置液相色谱一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一套。在海口市、东方市、临高县、文昌市、万宁市、保 亭县、陵水县、儋州市、昌江县、白沙县、五指山市、屯昌县、定安县建设13个农药风险监测分中心,配备卫星定位仪、移动数据采集设备、便携式拉曼光谱速测仪、采样工具及试验耗材等共计39台(套/批次)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

四、工作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规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对海南省2024年农药风险监测中心(含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包含且不限于组织专家、材料检查、现场实地核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等。

五、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具有工程咨询资信的单位,专业须同时包含农业和建筑专业(提供资信证书并加盖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材料

1、申报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近三年咨询评估同类、类似业绩的委托书或者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凭证复印件。

5、项目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6、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

7、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审规则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最低价法评审的项目,对满足资质和符合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评审,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根据响应供应商业绩或实力择优选取。

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楼1208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恕不接收。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1208办公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公告方式

评审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发面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供应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65339342。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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