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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凤凰山人文公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详情见附件)
附件:凤凰山人文公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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