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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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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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别墅5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PM-2511031029

项目名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机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6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6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无人机机场

数量:6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支持:可实现高精度准确定位,且支持单北斗定位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45天内必须将所投产品送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以采购人到货签收时间作为交货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别墅5幢

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公对公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标书登记表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fjhhzbnd@163.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

5919 1061 3010 001

5919 1061 3010 001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2、报名电子邮箱:fjhhzbnd@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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