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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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8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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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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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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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因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另行确定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为成都巨基食品有限公司。评审价格为: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 (百分比):22%;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百分比):22%。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市长兴食品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巨基食品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6.56,更正为:95.5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51*开通会员可解锁*010108。

2、品目编码及名称: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3、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温江区财政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4、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5、付款进度安排:(1)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系统原因主要标的单价为预算金额,实际以结算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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