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及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安徽安庆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25D03C0140、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及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2.2.2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评分内容,现更正为: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4分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②具有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或运维服务业绩的,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4分

具有人社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或环保)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4 分。

注:(1)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官网查询截图,没有提供的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9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中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

(3)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响应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人员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8分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