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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印刷加工12吨PET贴膜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金元路308号 |
宁波佳杰盛电子有限公司 |
宁波佳杰盛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金元路308号新建厂房4F(租赁建筑面积972m2),进行年印刷加工12吨PET贴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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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本项目丝印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烘干废气由烘道两侧集气罩收集和烘箱管道直连收集后,粘胶废气经车间抽风收集后一同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P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冲板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冲板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纳管。 3、固废治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油墨、废网版、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和泥饼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4、噪声治理: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2 |
年产1000万件头梳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三星路799号 |
宁波市镇海隆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
宁波市镇海隆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等制造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件头梳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343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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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各类注塑机、插针机、植毛机、拌料机、粉碎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敏感点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中昼间60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