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3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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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吨气雾化钛合金球形粉末数字化车间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汇沁路19号

浙江天钛增材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天钛增材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原有项目已建成投产,形成年产100吨高品质低成本增材制造用钛合金球形粉末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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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钛合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装置处理后回用,不设废气排放口;乙醇挥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一般固废:废钛合金粉、废滤芯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③、危险固废:废机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年产400吨马达配件、270万套五金液压件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沿山路6号

宁波真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真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马达配件、五金液压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400吨马达配件、270万套五金液压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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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防锈废气经加强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各类数控车床、各类钻床、各类锯床、各类磨床、加工中心、数控铣床、振动机、超声波清洗机、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中昼间5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不合格品、废磨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原料桶、废油桶、废切削液、含油磨屑、清洗废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3

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骆驼街道,东至英雄河,西至规划工业/科研用地,南至英雄河,北至盛兴路的ZH08-04-02-55-a地块C栋

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141.73万元,租用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C栋生产厂房,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可形成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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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热时效废气:加强车间无组织管控,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

建议防治措施如下:①把好设备选型关,注意选择噪声较小的设备。②对各噪声设备均应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如风机等采用消声、隔声措施。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使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

(4)固废治理

本项目金属废料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和含油金属屑属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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