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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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海区

南一西路及其支路工程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南区,南一西路西起区界,东至九龙大道;规划二路南起盛兴路,北至规划一路

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6877万元,全长约2.48公里,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其中南一西路全长约1.7公里,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24m,设双向四车道;规划二路全长0.78公里,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20m,设双向二车道。新建桥梁2座。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执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挖掘运输作业,临时堆土尽快使用,减少土方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成品沥青,沥青铺浇选择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时进行;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作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等措施;保证运输车辆的密闭性;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沿线绿化,净化环境空气。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堆场周围及不同堆料之间采用挡墙进行分隔和拦挡,并设置密目网苫盖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含泥沙雨水及围堰内积水经沉沙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泥浆均输送至泥浆箱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送至岚山净化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按要求申领夜间施工证明并进行公告;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施工现场公布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收到投诉后及时处理环境纠纷。

运营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使用防响、防跳的新型井盖;加强道路维护;加强营运期沿线的噪声监测。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产生的泥浆全部外运至宁波华创新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拆除料拟外运至宁波市镇海区井一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土石方拟外运至豪城码头或勤勇码头,由码头进行外运;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宁填勿挖,减少开挖,对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工程余方合理处置,不得弃入水体。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加强绿化建设及植被管理;加强运营期污染和风险防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等。

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设置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不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年产3000万套空调配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凤岭路127号

宁波镇海益飞电器厂(个人独资)

宁波镇海益飞电器厂(个人独资)是一家从事家用电器制造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万套空调配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35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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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冷镦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

②光亮处理废气经分解炉炉体尾气出口处的小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冷墩成型机、无芯磨机、数控车床、冲床、光亮退火炉、氨分解炉、超声波清洗线、振光机、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含油磨屑、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油、废碳分子筛、废催化剂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3

年产3600吨高强度(8.8级以上)紧固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庙戴路88号浦成智新产业园9号楼

宁波市镇海大海紧固件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大海紧固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高强度(8.8级以上)紧固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600吨高强度(8.8级以上)紧固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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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冷镦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

③热处理淬火(油淬)及回火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

④甲醇废气经炉体尾气出口处小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后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防锈废气经加强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经收集并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落料机、各类冷镦机、各类冲压成型流水线、高频炉、搓丝机、滚丝机、冲床、自动倒角机、仪表车、车床、抛丸机、打包机、冷却塔、空压机、网带炉热处理线、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夜间5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铁锈粉末及废丸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原料桶、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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