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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选用采购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江西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吉安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安福县拟开展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取条件
1、《江西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及后期增补目录内生产企业和品种。
2、企业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选取范围
根据安福县各预防接种门诊使用实际情况和近年来群众健康需求,在《江西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及后期增补目录中,选择常用品种作为本次选取品种范围,具体见附件1。选取后确定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作为安福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入选目录。
三、选取周期
选取周期原则上为2年1次。如遇同一个类别的疫苗所选厂家均无法供应、选用周期内新品种疫苗上市或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且未入选本级采购目录等特殊情况下急需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一事一议的原则,经选取工作小组决策从省级中标目录品种中增选采购。
为保证辖区内部分疫苗全程接种连贯性和安全性,在本次疫苗选取前已采购使用但本次未被选取的疫苗,仍可采购用于续针接种,但不得用于首针接种,续针接种完成后不再采购;未被选取的其他疫苗库存用完为止,不再采购,过期疫苗按退货处理。
四、选取数量
1、独家产品(同一品种国内只有唯一生产企业或进口疫苗),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相关行为且资料齐全者可直接进入我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入选目录。
2、同类疫苗有 2家的,按“选 1备 1”模式选取;有 3家及以上的,按“选 2备 1”模式选取(考虑群众需求,选用的冻干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中至少含1家有4针法程序,如果选用的两家均为五针法程序而无4针法程序,则按“选 3备 1”模式选取)。当入选疫苗因故无法正常供应时,备选产品可直接替代使用。
3、同一生产企业针对同一目标人群的不同包装的同种疫苗视为同一品种。
五、选取评估指标
根据疫苗质量、生产工艺、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免疫效果评价、不良反应发生率、性价比、生产企业实力及信誉、供货稳定性、售后服务质量、商业廉洁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六、选取流程
1、资料提交与审核。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代理商根据发布的选取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且须按照附件3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与本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选取。
2、现场评估。按照有关规定从全市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组成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对申报的疫苗品种进行评分,评定结果现场统计,当场公布。
3、结果公示。选取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形成本周期安福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目录。
七、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有意参与选取的疫苗持有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将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4)送至安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楼免疫规划科(地点:安福县平都镇泸水河大道616号),逾期将视作放弃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医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在报送材料时,请注意以下两点:按疫苗品种为单位,一个品种一册,其中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每册加盖骑缝章;同一注册批件的同一品种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安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