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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各供应商: 根据医院业务开展所需,我院拟采购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以上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范围; 2.提供《营业执照》,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保障医院药品煎煮及加工的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代煎服务中心、代煎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等)和专业技术人员(如:专业的中药师、执业中药师、技术人员等);不得将该项目再转包或委托。 三、线上报名提供资料要求: 1. 邮件名称请准确完整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2. 请准确填写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附件1)。 3.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 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 提供供应商对参加现场比选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6. 本次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四、采购具体项目:
服务期限:1年。 最高限价:2万元/年,服务期1年内服务费用不足2万元则根据服务量和中标价据实结算, 超过2万元,年服务费用以2万元结算。 五、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 比选申请人所使用的中药饮片均由采购人提供,中药饮片及药液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成本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如代煎剂数达到一定数量,患者要求分批配送,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保障。 3. 比选申请人在成都市范围内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如出现质量问题,比选申请人须在接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如出现患者质疑代加工药品质量问题者,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协调解决;由代加工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由比选申请人进行赔偿。(比选申请人若在成都市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的,提供售后服务点场地的购买凭证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凭证(租赁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整个服务期)证明材料并进行盖章)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系统由比选申请人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需提供承诺函) (二)服务要求 1.本次比选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例如集中带量采购、蒲江县医共体智慧中药房建设等政策性措施等,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比选申请人须无条件接受。 2.比选申请人按采购人及患者需要提供代煎、配送等个性化服务,并将药品送达至患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特殊要求或其他中药代加工服务,根据具体加工周期、配送区域、患者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时效协商送达。 4.比选申请人提供代煎代配送药品的,在11:00之前开具的处方,须在当天20:00前送到医院,11:00之后开具的处方须在第二天11:00前送到医院,如需送到蒲江县域内院外患者指定地点的,次日冷链送达。 (三)质量要求 1.比选申请人的中药饮片储存、调配、配送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人员资质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中药煎煮:比选申请人代煎中药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达到《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相应标准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 3.药品配送:比选申请人应建立健全配送服务的相关配套设施及相关管理规范,确保饮片以及代煎中药配送过程质量以及时效性。 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到达患者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酸败等,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以及赔偿。 5.中标人提供的代煎、配送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中标人代煎中药药渣处理须符合国家及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若有违反,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六、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 采购方式为院内比选,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2,平均得分最高的公司中选。 七、报价文件须知: 1.报价文件按附件3提供模板(含报价单格式)要求制作,准备3份(一正两副),一起装袋密封。 2.报价文件于比选当日带到会场即可,不需提前交。 八、召开现场比选会议条件: 根据院内比选制度,采购公告公示第一次和第二次投标公司需达到3家才能召开现场比选会议,采购公告公示第三次投标公司无需达到3家可以召开现场比选会议。 九、合同签订: 根据需要,中选公司在医院官网公示结果期限结束后与采购方(蒲江县人民医院)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签订合同。 十、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十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件和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 附件1: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doc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报价文件(服务类) 附件3:报价文件模板(服务类).docx 附件2: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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