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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为满足居民预防接种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湘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制定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中心拟对我县2026年度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品种 疫苗(或生物制品)必须是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湖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系统)公示中标的品种,且我县在工作中需使用的疫苗。 二、申报人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2.近五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本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会议。 三、资料提交 (一)提交内容 有意向参加评选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新版); 5.药品生产许可证; 6.产品的GMP证书及产品证明性文件; 7.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储存与运输的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 8.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0.进口疫苗代理协议书以及授权书; 11.疫苗说明书; 12.疫苗质量保证书; 1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响应预案; 14.疫苗信息收集表(见附件1); 15.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2); 16.疫苗退换货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且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按目录装订成册,资料册加封面(模板见附件4)。 (二)提交要求 1.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提供材料为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该申报人所有产品的参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参加评选的单位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将资料送达湘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棠北路228号),不接受邮寄、快递。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联系人:周露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