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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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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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采购工作,提升配送的效率与质量,保障临床安全、有效供应,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及医院实际,现公开遴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等原则;

(四)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耗材、试剂及时有效供应;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三)遴选范围:药品、医用耗材类别,具体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供应商

(四)服务周期:三年,配送协议及廉洁购销合同一年一签

特别说明: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用耗材(含试剂)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非正当理由拒供,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内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依法取得药品、耗材、试剂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经营企业,如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药品(除部分中药饮片外)、医用耗材(除消毒类等耗材外)、医用试剂(除清洗剂等试剂外)须在“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三)流通企业所配送药品,必须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四)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

(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和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 (一)经营企业资质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二)提供企业经营的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品种及价格目录。

(三)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四)企业资格承诺函、报价承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药品、医用耗材质量保证协议书。

(六)药品配送须“两票制”承诺书。

(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购销廉洁协议书。

(八)配送服务承诺书(能保证一般药品、耗材、试剂的配送时间及急用药品、耗材、试剂的配送时间,节假日是否配送,票据随货同行。普通药品、耗材、试剂有效期12个月以内的不得配送(特殊情况除外),近效期库存药品、耗材、试剂在6个月之内的可给予退换。)

备注: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并用牛皮文件袋严格密封完整、加盖鲜章,需注明参加项目、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视为有效文件;以上所提供资料需一式三份,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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