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当前位置: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2026年成品油代储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8 来源:龙海区发改局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实施细则》(龙发改〔2023〕26号)要求,应急成品粮油由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符合储存条件的企业代储。为规范我区区级成品食用油代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成品食用油加工(销售)企业,参与代储我区应急成品食用油。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近一年内没有受到涉及粮油经营处罚等违法行为,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具备满足存储规模所需的有效仓容,仓房及其配套设施质量完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油专(兼)职保管人员;具备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检验能力,有满足相应检验项目需求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不具备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检验能力的应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按规定对应急成品粮(油)质量安全进行检验。
3.具备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适时开展必要的培训演练。
4.具有与代储数量相匹配的生产加工或经营能力,代储企业必须建立一定数量的商业库存(周转库存),商业库存原则上按不低于代储数量的10%核定。
5.功能分区布设合理,储粮(油)区与生活区、加工区、营业区等明显区分,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6.应急成品食用油应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业务数据填报至省粮食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确保库存、数量、质量等关键数据真实、齐全。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粮食法规、政策,服从政府调控,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能及时、准确向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等。
二、地点范围
考虑到应急成品食用油,是龙海区人民政府依法用于调节区域内食用油供求、稳定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位于漳州市龙海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优先考虑,辖区范围内的企业不能满足代储条件的,可以扩大至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以及台商区。
三、代储数量
本次征集企业的代储数量为应急成品食用油,共计420吨。可由多家企业分别代储,单个企业代储数量最低为200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到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具体报名所需材料向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刘先生)
五、遴选方式
1.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向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代储申请。
2.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企业实地核实后,遴选上报区级储备粮轮换定价联席会议集体,再由联席会议组织对上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研究确定。
六、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需认真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所填写基本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现已承储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的代储企业,如自愿继续承担代储任务,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3.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联席会议决定与代储企业签订代储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代储时间。
漳州市龙海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