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4号)、《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龙海区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海渔规〔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内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我区现再次组织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申报,本次征集项目补助资金额度控制在715.54万元以内。请有意向且符合本通知附件文件要求的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报送至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经济与渔业管理股。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4号)
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4号)
3.《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龙海区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海渔规〔2022〕1号)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