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中枢街道、鲁班街道、茅坝镇、大坝镇、喜头镇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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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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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中枢街道、鲁班街道、茅坝镇、大坝镇、喜头镇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公告

经贵州省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总公司批准,本单位定于202602101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memberLogin),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仁怀市中枢街道、鲁班街道、茅坝镇、大坝镇、喜头镇商业用房租赁权”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起拍价

(元/年)

竞价保证金(元)

1

仁怀市中枢街道国酒中路西侧办公楼一层临街7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109

65400

6500

2

仁怀市中枢街道国酒中路西侧办公楼第二层商业用房租赁权

551

231480

23000

3

仁怀市鲁班街道粮站第一层商业用房租赁权

32.04

13440

1300

4

仁怀市鲁班街道粮站第二层商业用房租赁权

101.51

6120

600

5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1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3.73

4800

500

6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2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0.68

7800

700

7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3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0.87

7080

700

8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4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0.67

7680

700

9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5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3.72

7080

700

10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6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7.94

4080

400

11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7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48.47

9360

900

12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8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48.5

9360

900

13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9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48.39

7560

700

14

仁怀市茅坝镇粮站10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7.91

5400

500

15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1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40

4800

500

16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2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0.4

4920

500

17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3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0.4

4920

500

18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4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0.4

4200

400

19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5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0.4

4920

500

20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6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60

1440

150

21

仁怀市大坝镇粮站7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210

3840

400

22

仁怀市喜头镇粮站1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17.82

7560

700

23

仁怀市喜头镇粮站2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33

13920

1300

该次电子竞价标的详细情况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评估信息。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起拍价为第一年租金,起拍价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加价幅度100元。

特别说明:

1.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每期租金应于前一租赁年度届满前一个月支付。

2.自合同签订的第二年度起,租金逐年递增。递增标准为: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二年租金=第一年租金*(1+5%);第三年租金=第二年租金*(1+5%)。

3.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若租赁期内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接触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多退少补。如因政府规划调整、道路修建等非征收性质的市政工程,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承租人因此遭受的装修损失,出租方不予补偿。

4.租赁期内,如该房屋被依法列入政府征收、征用范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应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腾退交房。因征收、征用所产生的补偿款项,按以下原则分配:涉及房屋本身的补偿、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出租方所有;针对承租人进行的装饰装修的残值补偿,经出租方确认后归承租人所有。租金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多退少补。

5.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调整、道路修建等非征收性质的市政工程,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承租人因此遭受的装修损失,出租方不予补偿。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分租、借用、承包、联营或以其他任何名义交由第三方实际经营使用)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7.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度3个月租金的总额。租赁期满且承租方完成房屋交接、结清所有费用、无任何违约行为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8.房屋维修责任: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室内装饰、承租方自添设备的维修与更换,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并负责修复。承租方需在损坏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出租方并及时维修,未及时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欠缴租金的千分之三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欠缴租金及违约金。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人资格及优先租赁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租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本标的无优先租赁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四、竞租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租报名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截止。竞租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竞租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租须知”进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

本次竞租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五、竞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标的基本情况表》中的“竞价保证金”,按标的缴纳。缴纳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截止,竞租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付。

保证金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 6150 0073 5640 001

竞租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详见“竞租须知”。

特别提示:竞租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租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地址: 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02月09日17时截止

(节假日、周末除外)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内,有竞租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60210日10

八、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租须知”要求持相关材料与本单位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二章“竞租须知”。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竞租须知”第十三条执行。

、电子竞价咨询地点及电话

1、贵州光铭拍卖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注册:*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证金缴纳和退付:*开通会员可解锁* 业务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软件系统使用:*开通会员可解锁*(qq:736359940,1737868533)

附件:《交易文件》

贵州光铭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预览: 产权出让公告.pdf 仁怀市中枢街道、鲁班街道、茅坝镇、大坝镇、喜头镇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交易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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