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运营设施建设项目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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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运营设施建设项目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明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运营设施建设项目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第 81 次)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自筹,招标人为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明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受让方)已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出具《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81)次同意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内容 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署《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在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后,将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资源建设、运营相关设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受让方后,由受让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并向项目范围内服务使用者收取费用。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结束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及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明区便民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运营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680.36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12个月。 3、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实施地点在南明区部分市政道路上,主要为老旧城区、老旧小区等地点附近,能够为各类人群提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服务,最终点位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运营中心由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通过租赁方式获取后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4、项目有偿使用年限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为20年,其中项目新建工程的建设期预计为1年,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新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19年。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届满后,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如下: 1)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点 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162个。 2)运营中心及运营平台 对500㎡运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及暖通的建设,并建设电动车智能管理平台、换电柜智能管理平台。 3)电动车智能充电站 新建20路电动车智能充电站共162台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4)智能充电插座 新建智能充电插座共3240个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5)智能换电柜 新建8仓智能换电柜32台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6)共享充电宝 新建40仓共享充电宝共162台。 7)广告牌 新建广告牌共324个。 6、有偿使用期限和资产权属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为20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并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获得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归受让方所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及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下限为3010.45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项目总投资(万元):6680.36

服务期限(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编标工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 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ZB)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汨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彦宇

联系人:

刘兰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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