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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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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九江市庐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庐山市 532 国道西侧,566 乡道东侧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 12705.00平方米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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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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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监理费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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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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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 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 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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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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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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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 标人应提供的 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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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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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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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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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的项目总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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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理人员 |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类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 人。注:以上人员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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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凭本单位CA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2、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本招标内容的更新;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文件为准。4、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文)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扫描件,视为提供了原件扫描件。若出现资质证书无法显示全部资质的,可通过开标现场在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下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进行确认。5、按照《关于明确我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使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标【2019】1 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扫描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原件或其他评审材料均无须在开标现场提供,评审依据均修改为扫描件,评审时对电子投标中的扫描件进行评审。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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