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航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宾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厂、供水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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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5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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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航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宾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厂、供水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购补遗书(第1号)

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我们发出第1号补遗书,列明采购文件中需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采购文件阅读,本补遗书中补遗的内容与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的相关条款有矛盾的,均以本补遗书中表述的内容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响应人注意是否完整。

公示合同模板特别约定: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

2、每次事故救援费用保障限额=累计责任限额×20%;

3、每次事故调查勘验费用保障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20%;

4、每次事故法律费用保障限额=累计责任限额×20%;

5、第三者财产损失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0元;

6、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每年至少为被保险人提供一次集中安全知识培训或发放安全知识资料。

现行特别约定修改为:

1.本保单适用条款:《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2.本保单被保险人为广西XXXX有限公司及广西XXXX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每年至少为被保险人提供一次集中安全知识培训或发放安全知识资料。保险公司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时,被保险人应予以配合;

3.保单承保工程名称为广西XXXX有限公司XXXX项目工程,工程施工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XXXX地点。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险责任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自行终止。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投保人必须在保险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

4.本保单承保工程项目为:广西XXXX有限公司XXXX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XXXX元,投保人/被保险人实际施工造价大于投保造价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须及时通知保险人申请变更并补交保费,未及时进行变更处理的,保险人将按照投保造价与实际造价的比例进行赔付;

5.除高处作业外,其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6.本保单承保的工程项目如出现非法转包行为,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7.被保险人从事高空(高处)作业或楼宇墙外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佩带安全绳、安全带或者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作业活动,否则本保险公司对发生的人身伤亡及医疗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在2米及2米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空(高处)作业;

8.被保险雇员年龄应在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如果投保时雇员年龄超出该范围,则本保单不承担保险责任;

9.从业人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而遭受的误工损失(以下简称“误工费”),保险人的赔偿标准为: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月工资标准/30×实际丧失工作能力天数。月工资标准依照被保险人的在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足十二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实际丧失工作能力天数包括节假日。误工费在伤残程度确定后停发,最长赔付天数为365天;

10.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报案电话XXXXX)。因延迟报案致使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难以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延迟报案超过1个月(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本保单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50%(也即保险人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计算赔偿金额的50%给付保险赔偿金)。

广西航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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