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中心城区北片区积涝整治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二)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06-12
发布于
广东汕尾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潜山市中心城区北片区积涝整治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二)

来源: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8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我要纠错】 保护视力色: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市中心城区北片区积涝整治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3GC25A02G048)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条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请问是否可以由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1)牵头,联合体成员2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3为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果可以的话,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设计团队人员(0-5分)第(2)条要求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这个人员能否调整为可以由勘察单位提供,因为注册土工工程师(岩土)人员只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才会配备。

回复: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计团队人员”评审因素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员可以由负责勘察职责或者设计职责的任意一个成员提供,其他人员须由负责设计职责的成员提供。

2、本工程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得分。

回复:不可以。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山市城市管理局(潜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潜山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口南180米(八一居委会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公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要纠错】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