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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珠海斗门同城口腔诊所申请的申请事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珠海斗门同城口腔诊所
二、原牙椅:3张
三、原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78、80号
四、变更后牙椅:6张
五、变更后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76、78、80号
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信请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