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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请事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三、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口腔修复专业;其他/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信请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