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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1.江南院区拟采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推介单位可根据自身设备配置情况,从以下两种方案中任选其一响应:方案一(大型压缩车方案):提供1个16立方米压缩式箱体(车辆及箱体所有权归推介单位所有),放置于江南院区指定位置;方案二(非压缩垃圾罐车方案):提供2辆配备不小于8立方米箱体的非压缩式罐车(车辆及箱体所有权归推介单位所有),停放于江南院区指定位置。
2.推介单位需按照院方管理要求,对院区生活垃圾进行定时或按需上门收运,确保垃圾及时清运,维护院区环境整洁。同时,推介单位须全权负责所提供相关设备的日常运行、定期保养、故障维修等全部维护管理工作。
二、推介单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内容等相关业务(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持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该项目专职运营人员(至少1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需与推介人一致),并加盖单位鲜章。
3.业绩要求: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相关业绩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包含提供压缩车及日常维护、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核心内容,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4万元;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信息、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服务期限)需完整提供,缺一不可。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yfeyfgk@163.com,邮件命名方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阳光推介+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单位名称必须与推介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推介资格。
3.推介单位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前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此时间,采购人不再受理推介相关疑问。
易老师(江南院区)62888178
特别说明:
(1)请在工作日8:00-11:30,14:00-17:00联系。
(2)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及其他附件内容,确定要参加后再发送邮件报名。若邮件报名后决定放弃推介,需提前2个工作日邮件告知采购人;推介当天无故未准时到场的,将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推介单位诚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推介时间地点
1.推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2.推介地点:江南院区内科住院部6楼项目办会议室
3.推介文件递交:推介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09:30-10:00)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推介文件指定地点,或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阳光推介仅为市场调研,非正式招标,正式招标请关注医院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