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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30日我局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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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文书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年产0.6万m³花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津市滨海新区创卉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古林工业园区 |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0号 |
20260429 |
关于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海港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南疆港区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1号 |
20260429 |
附件: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0号.docx
附件: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