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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对《美丽南方农业单元GB00006和GB00007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四)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
西乡塘区石埠街道永安村(具体位置见公示图)。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GB00006号地块中的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工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1%,其余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1且≤2.5,建筑密度≥30%且≤5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5%且≤15%。
(二)GB00007号地块中的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工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1%,其余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1且≤2.5,建筑密度≥30%且≤5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5%且≤15%。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tq.gov.cn/xxtqzrzyj)。
(三)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畜禽屠宰深加工项目现场。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1号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雅际路15号1号楼103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表格名称
公示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