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澛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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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6-007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澛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采购(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月轩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J-2-1幢办1502室。

中标金额:79201.2元/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王永飞、吴文海、薛婷、魏丽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2 中标单位业绩:1、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剂采购购销合同,2、蒙城县庄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剂采购购销合同。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市正玉医疗用公司,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508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7.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异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弋江区澛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社区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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