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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及掺混设备(煤层气公司)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氧化及掺混设备(煤层气公司)(招标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21),现对投标人疑问澄清如下:
| 序号 |
招标文件(含附件)原文 |
澄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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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文本/技术规范书/合同文本/其他 |
条、款、项、目号 |
简要内容 |
需澄清问题(疑问) |
招标人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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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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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1页,4.3.7项“掺混装置参照压力容器建造。” |
由于掺混装置工作在常压工作环境,内部不会有高压的情况,过往项目实际也并未有参照压力容器建造的情况,请招标人确认掺混装置是否需要按照压力容器建造。 |
为非压力容器。 |
| 2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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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8页 |
考虑到煤矿现场的管理情况、柴油的入矿及现场储存的场景,请确认5.1.8项的“RTO引燃启动的柴油燃料是否属于投标方负责。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调试阶段及168h试运行阶段的RTO引燃启动的柴油燃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
| 3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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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9页,5.1.9项“供货范围一览表”,第12项“高温旁通气动调节阀” |
招标文件要求配置4台,考虑到一般1台RTO配备1台高温旁通启动调节阀的工况,请招标人确认2台RTO是否需要4台高温旁通气动调节阀,还是可以使用2台。 |
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4台,其中2台备用。 |
| 4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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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1页,4.3.4项“掺混风机(含电机、变频器)按照一用一备配置”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20页,5.2.7项供货范围一览表:第1项,一级掺混风机数量为1台;第4项,一级掺混风机数量为2台。以上两处要求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掺混风机的数量。 |
一级掺混风机1台,二级掺混风机2台 |
| 5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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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7页,4.2.3项“氧化炉RTO的进气设备及管道须采用防爆设计”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1页,4.3.3项“掺混系统须采用防爆设计”。常规上,防爆设计仅针对电气设备。请招标人明确设备及管道的防爆规定和要求。 |
掺混系统须采用防爆设计仅针对电气设备。 |
| 6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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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7页,4.2.4.1项“正常情况下抽排站保证供应甲烷浓度约为1-8%,经掺混甲烷浓度降至1.2%后送至瓦斯氧化炉RTO” |
但当来自抽采站的甲烷浓度在1-1.2%的场合下,将无法满足氧化炉入口瓦斯1.2%的浓度要求。 |
按最大8%浓度考虑。 |
| 7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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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0页,4.3.1.1项“瓦斯入口温度1%-8%,瓦斯额定出口浓度为2.5%” |
当供应甲烷浓度小于2.5%时,将无法满足瓦斯额定出口浓度要求。 |
按最大8%浓度考虑。 |
| 8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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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3页,4.3.9.4项“安装在抽排站内的设备须有MA标识” |
请招标人明确掺混系统有哪些设备将被安放在抽排站内。 |
2套矿用温度、压力、流量仪表,2套矿用激光浓度仪。 |
| 9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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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0页 |
请招标人明确一级瓦斯掺混器入口瓦斯的压力以及各浓度瓦斯对应的瓦斯纯量。 |
一级掺混瓦斯按最高浓度不大于8%设计,最大进入量按后端甲烷氧化能力的110%设计。 |
| 10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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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0页,4.3.1项“瓦斯入口风温:-10℃~50℃”。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6页,4.2.2项“瓦斯入口风温:15℃~50℃” |
请招标人明确瓦斯入口风温。 |
按15℃-50℃考虑。 |
| 11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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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6页,4.2.2项“燃烧器输出热功率≥2100KW”。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8页,5.1.9项“燃烧器热功率≥2500KW”。 |
请招标人明确燃烧器热功率。 |
燃烧器输出热功率≥2100kw。 |
| 12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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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7页,5.1.3项“从RTO高温烟气出口至余热锅炉烟气进口之间的高温管道(水平管段上最外侧的高温烟气阀出口法兰至锅炉烟气进口法兰按5米计)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19页,5.1.9项“13 高温内保温烟道 规格DN1600 L=1000mm”。 |
这两处矛盾,请招标人明确供货需求。 |
RTO至锅炉对接口配对法兰均为投标方供货范围,其中高温烟气调节阀配对法兰出口至锅炉烟气进口配对法兰管道长度,暂按5m计,具体长度和规格后期设计阶段确认。 |
| 13 |
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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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24页,7.4项“性能考核内容”,针对RTO出口低温废气温度的要求为RTO进风温度+5℃,与第25页7.8项,“蓄热氧化炉进出口温差≤30℃相矛盾“,且进出口温差≤5℃在实际应用中无法达到 |
请招标人确认RTO出口低温废气温度的性能考核要求是否为RTO进风温度+30℃以内。 |
RTO出口低温废气温度的要求为RTO进风温度+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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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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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24页,7.10项,系统热效率≥70%,7.10.1 项计算方法: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热量/进入蓄热氧化炉的纯甲烷热量,以百分比计” |
由于余热锅炉并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热量对于投标方而言无法承诺,请招标方确认是否可以去掉此项。 |
可以。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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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延期至“2025年9月5日09时30分”。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