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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BGZ50149)
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6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由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出具的企业实力认定及相关荣誉证明。
现咨询:
①此处所指行业协会(学会)是否限定行业范围?
②以下由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及认定,是否均满足本条评审要求:
a、国家优秀水利企业
b、中国水利企业营业收入100强
c、中国智慧水利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企业
回复: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5页3.6项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2)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3)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5信誉要求;
问:我单位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能否联合两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回复: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数量不得超过1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A3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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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枫茹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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