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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6BFBGZ50149)
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实力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问题:我公司提供的是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四方共同认定并盖章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上述企业实力且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我方在研读贵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针对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条款存在疑问,特询问如下:
我司为国有企业,因国有企业间股权划转,于近期完成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变更,但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A类安全生产考试有固定批次安排,导致目前我司主要负责人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因该项目为EPC招标,项目启动后将先行启动设计工作,我司承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主要负责人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此情况是否予以认可?烦请贵单位予以明确答复!
回复:不予认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的“*****施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获中国***年度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I类成果”“****施工工法被评为中国****年度水利行业工法”“被评为**年度**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否予以认可?(图片见附件)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属于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实力,对项目颁发的荣誉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实力。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节点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提及“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若本项目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请问联合体各单位是否均需提供投标人奖项荣誉或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投标人奖项荣誉?
回复: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节点的企业实力中提及“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若本项目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请问联合体各单位是否均需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或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回复: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企业实力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请问:我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具有企业任命文件),为我司主要负责人之一,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我公司施工的包含湿地保护及修复内容的水利项目,该项目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备案,该项目获得“上海市白玉兰优质建设工程”,是否满足“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评分标准?
回复:予以认可,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 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 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 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注:(1)投标人至多提供 3 个企业实力 认定成果。(2)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超过 3 个,评标委员会只 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 3 个认定成果,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 分不予评审。(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 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企业、龙头企业、50 强 等。(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数量进行评审。
请问我司提供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AAA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天津市建筑协会颁发的天津市建设行业诚信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上述企业实力且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项目业绩竣工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余杭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工程),且本项目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形式为“竣工验收证书”。请问,该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回复:“竣工验收证书”视为招标文件要求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10.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认定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这一表述应理解为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如存在多个时间表述,是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回复:完工时间、竣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任意一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时间即可。
11.企业实力的认定是否必须为联合体施工方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或者设计方提供是否认可?是否认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企业实力获奖均予以认可?(图片见附件)
回复:见本补疑第5问回复。
12.河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先进企业是否符合此次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上述企业实力且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13.由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天津企业100强名单排名在前50的单位,是否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的要求?
回复: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不限定行业,如投标人提供上述企业实力且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14.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荣誉(省级)2023、2024年度天津市建设行业优秀诚信企业是否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的要求?
回复:见本补疑13问回复。
15.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的要求?
回复:见本补疑13问回复。
16.招标文件第6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由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出具的企业实力认定及相关荣誉证明。此处所指行业协会(学会)是否限定必须是水利行业?直辖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诚信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①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不限定行业;②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视为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A3
联系人:周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枫茹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147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