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张洼停保场二期地块(原合肥市北郊垃圾处理场)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监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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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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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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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集团张洼停保场二期地块(原合肥市北郊垃圾处理场)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监理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BZ50545

第一部分: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现延期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第2项“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审项备注2内容:

“2.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由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②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③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

现修改为:“2.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②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③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④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实力”评审标准第1项要求“1.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分;”修改为“1.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分;”。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则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与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8 人员要求”中对人员的相关要求。请问:①两处对人员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②“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是否为资格审查条件,若不是资格审查条件,是否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

答:①以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8 人员要求”为准。②第二章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是资格审查条件,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请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答: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4.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体系认证”,请问若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满足评审要求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并得分?

答:认可。

5.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荣誉”,请问若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满足评审要求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或“优质工程奖项”的,是否予以认可并得分?

答:认可。

6.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人员实力”第1项要求“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8.8 人员要求”中,均无“总监代表”岗位要求,是否需要设置该岗位及人员相关要求?

答:不设置“总监代表”岗位要求,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7.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其中注2.要求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由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②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③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

此项要求针对性较强,并且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含垃圾填埋场监理)通常只需提供五方责任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文件即可。上述要求只有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才会涉及到,单一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与业绩要求矛盾。

建议修改为:注2.要求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②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由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③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④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

答: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8.本项目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要求仅限定三类环保专项资料,远超常规工程五方盖章竣工验收报告的通用业绩证明标准,请问是否可将五方责任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9.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统一,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有部分修改,详见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0.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注“(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由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②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③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由于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为过程性资料且非官方主管部门出具;同时与结论性文件: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重复。因此建议取消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的材料提供,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1.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其中注“(2)要求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均可:①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由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备案函;②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③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报告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的污染地块移出修复名录的截图;”建议统一详细评审的证明材料要求较为合理,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答:详见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均要求:“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任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由于我单位提供环境监理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总投资额,请问我单位提供单个合同监理费超过本项目招标监理费113.57万元且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的环境监理业绩是否认可?

答: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须补充提供该项目施工合同或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和招标公告网址和中标公告截图和中标公告网址四项内容作为辅助证明材料,材料内容须体现该项目为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

13.由于环境监理合同中并非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请问我单体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再补充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或该项目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告网址及截图作为辅助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须补充提供该项目施工合同或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和招标公告网址和中标公告截图和中标公告网址四项内容作为辅助证明材料,材料内容须体现该项目为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

14.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均要求:“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任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请问我单位提供满足上述评审条件的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的环境工程监理业绩是否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招标文件第13页3.7.1条“监理大纲编制的特殊要求”第3条“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请问:第13页的“监理大纲”是否包含招标文件第59、60、61页中“2.2.2(1)技术评分标准”“环境问题综合分析、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案、施工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及监理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和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控制措施、便捷化服务方案”评分点,且整个监理大纲不超过50页?如监理大纲作为独立内容,第59、60、61页中“2.2.2(1)技术评分标准”中“环境问题综合分析、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案、施工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及监理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和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控制措施、便捷化服务方案”评分点是否不限页数,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59、60、61页中“2.2.2(1)技术评分标准”“环境问题综合分析、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案、施工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及监理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和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控制措施、便捷化服务方案”评分点均包含在监理大纲内,封面、目录、其他内容、图表、附图及证明附件计入50页。

16.招标文件第62-63页“投标人业绩”: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1、2项合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可参与此项评分;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要求的,不重复计分;4.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详细评审)可重复计分,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与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可重复计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详细评审)与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不可重复计分。5.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请问:因环境工程的特殊性,“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垃圾填埋场监理或工业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监理)”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65页“环境监理技术负责人业绩”中“注:1至5项”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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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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