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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智能软件园三期2号楼4-8层宿舍空调采购安装答疑公告
“安徽省智能软件园三期2号楼4-8层宿舍空调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6ASSAZ50018)答疑公告如下:
问: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针对本项目“安徽省智能软件园三期2号楼4-8层宿舍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三项、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第10条
10、本项目是否有推荐品牌,如有,请提供相应要求。
答:有推荐品牌,详见下表
空调品牌要求,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钢管:浙江海亮、上海飞轮、青岛宏泰
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设置不合理,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请予以修改。
一、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编制补疑—“安徽省智能软件园三期2号楼4-8层宿舍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三项、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第10条空调品牌要求,格力、美的、海尔、海信。
二、事实与理由
涉嫌设置品牌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此项空调品牌要求,格力、美的、海尔、海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且*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已进一步明确强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合肥市招标采购实践,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央空调工程设备时,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品牌。采购文件只能描述客观、通用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不能含有任何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的品牌信息。此项文字表述有限制品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此品牌范围存在排他性限定品牌范围。
三、质疑请求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选择同等档次及以上的其他品牌均可。恳请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依法予以调整。
答: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西城大道望江路交口智能软件园三期1号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曦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项目负责人:张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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