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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镇写生研学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ZJ-2026HB-003
二、项目名称:烈山镇写生研学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91号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评审总得分:219.00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烈山镇写生研学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 服务要求:建设内容:包含烈山镇写生研学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科研报告、项目方案以及初步设计。具体建设内容为:烈山镇古村落及周边系统性环境艺术提升,优化村落整体风貌与功能品质。主要初步设计内容包括:市政雨污水管网改造设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设计、新建建筑全专业初步设计、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与传统院落提升设计、协调建筑外立面风貌整治设计、景观水系设计与优化。 服务时间:4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玲、胡庆福、田学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附录 A 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唐驰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恒大雅苑南区21栋703-709室;联系人:李广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大山头路与沱河交叉口东南60米
联系人: 唐驰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恒大雅苑南区21栋703-709室
联系人:李广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