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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校园智能化维保服务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校园智能化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51
二、澄清、修改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2.供应商人员团队”,现评分标准修改为:
供应商人员服务团队:
1、提供具有计算机运维或网络运维人员证书(如:系统集成工程师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计算机维修工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信息技术创新专业人员-运维工程师证书等)的,每提供1人得5分,满分10分;
2、提供1名电工作业证书得5分,满分得5分;
备注: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兼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澄清公告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采购人: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