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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国营芜湖机械厂的PLM功能升级开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密级:内部
2.项目实施周期:一年
3.项目预计采购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拟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概况及需求:
工厂PLM系统为西门子Teamcenter 10.0平台,采用C/S胖客户端架构,主体上采用java或C语言的方式开发架包。系统满足工厂针对型号研发体系的全流程要素管理。现有数据对象100余项、体系流程200余条,具备外调资料数据导入、BOM管理、工艺管理、工艺资源管理、物料管理等型号研发完整功能。
本次升级主要内容为系统的业务功能、流程管理、开发维护、与其他业务系统集成等功能优化,升级后的系统需满足业务管理新要求,系统升级需保证原有业务数据、流程不受影响,并能够支持后续的功能扩展。具体升级需求如下:
Ⅰ.系统优化
(1)PLM系统实例化功能下线:2024年实例化功能已由PLM系统转移至MES系统,但在PLM系统中涉及到的实例化功能暂未关闭入口或进行系统改造,目前该实例化功能仍在运行,且部分功能已影响到具体功能执行(例如更改处置功能、偏离单功能、服务器后台排队功能等)。
(2)客户端合规性检查分发包失败问题:针对合规性检查功能(各种对象的合规性检查),目前是基于jar包分发到各包机人电脑上,但在运维过程中出现分发失败较多的情况,导致较多不合规数据分发至下游。拟通过将jar包转化为服务器handler程序进行处理,解决不合规数据发放问题。
(3)3.173文件生成失效问题:在3.173服务器中存在较多生成异常的纸质文件,在IETM系统查看时引用该路径,导致内外审查时存在问题,需将IETM引用的链接直接使用PLM系统进行生成,彻底解决该问题。
(4)技术系统虚拟服务器迁移:2024年为PLM系统等技术系统申请的6台物料服务器已完成购买,需将系统迁移部署至物理服务器中,为保证迁移后的系统无任何问题,需解决在迁移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Ⅱ.业务功能改进
(1)PLM系统白名单改进:通过对PLM系统白名单功能改进,实现以下目标:1.能够制定通用人员组,实现批量文件对组人员授权;2.能够实现对人员组修改,同步至所有关联文件。
(2)PLM系统中非工艺内容更改:在PLM系统中通过换版实现文件的迭代更新,但部分非工艺信息也需通过换版实现数据更新。需针对非工艺信息(例如属性信息等)开发流程,实现不需换版也可进行属性数据更新功能。与之关联的数据更新(推送至下游系统)也需功能迭代。
(3)开发外调文件批量上传和校验功能:改进PLM系统,支持由技术人员在本地电脑维护一批外调资料的文档属性信息,选中本地外调资料文件,系统根据文档属性信息逐份创建外调文档,技术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逐份完成发放更改,同时下发对应的阅签和落实任务;支持根据外调文件清单,核验系统中是否已上传文件及其对应状态。
5.数量:1
6.单位:项
二、供应商资质及信用要求
本次PLM功能升级开发项目响应单位需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信用要求:至响应截止时间,候选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军队系统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全军、东部战区、空军)内。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响应单位具备5年及以上Teamcenter 10.0平台实施及二次开发经验。
4.响应单位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类别为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
5.在原工厂PLM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原有功能、流程、表单、数据均保留,并提供二开后的源代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7.本项目为驻厂开发实施。
三、意向公开及供应商反馈说明
(一)对以上项目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且希望与我单位进一步联系、了解采购需求的,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采购意向公开意见/意向反馈书》发给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提出意见建议,其意见建议应当有具体的意见建议事项、理由和修改建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匿名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四、反馈方式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给项目联系人。同步将纸质版邮寄至我厂: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阳路99号。
五、信息发布渠道
以上采购项目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营芜湖机械厂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采购意向公开(PLM功能升级开发项目).pdf
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docx